20天,萧山4名男子被抓!这种事千万干不得

11月6日晚23时许,有人报警称“萧山所前一烧烤摊有人报警称自己是强奸犯,要求警察去抓他。”

如此匪夷所思的报警顿时引起了民警重视,当再次联系报警人时,对方的说法又变得模棱两可。

到了现场后,烧烤摊边上几名男子正浑浑噩噩地互相嬉闹,其中一个男子见到民警后,起身踉跄地走过来,对民警说:“警官你们来了啊,我就是强奸犯,你们抓我吧!”

民警核查了相关人员身份,并仔细询问周边人员,了解到男子叫金某某,今年32岁,江苏连云港人,晚上刚和朋友在北干喝了1斤白酒,后来应所前老乡相邀又赶到所前吃夜宵。

金某某醉酒后作出一个令人惊讶的举动,当着众人的面拨打110称自己是强奸犯。

在明确金某某系恶意报警后,民警让其身边亲友带他去醒酒。

次日上午,金某某酒醒后,派出所依法对其进行传唤调查。其后,萧山区公安分局以寻衅滋事对金某某作出治安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当办案民警将处罚决定告知金某某时,金某某悔恨万分。

然而这种事情并不是个例,近日,萧山警方查处了多起虚假报警案件。

10月19日晚22时许,萧山宁围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宁围二桥村有人在卖淫。

“你是怎么发现这个情况的?”

“我女朋友在里面。”

报警人的一番话惊呆了接警员。

民警迅速赶往现场,通过仔细查看,然而在上述地址并没有卖淫嫖娼迹象。

于是民警联系报警人张某进行核实,情况却发生了转变,电话中张某语焉不详,只是一味强调女友卖淫。

经不起民警盘问,张某最终抛出一句:“这是我女友的电话,不信你们自己去问她。”

根据张某提供的号码,民警又尝试联系其女友,却无法接通。

经过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分析研判后,民警很快找到张某,见到突然出现的民警,张某显得十分慌张,不断闪躲着民警的目光,经不起民警盘问,最终在民警的质询下,张某承认自己是报假警,希望民警去吓吓这个女朋友。

张某,42岁,吉林人,独自来萧山打工多年,妻儿都在老家。两个月前结识了一名女子,一时打得火热。

19日晚上,两人相约一起喝酒,结果因琐事发生争吵,张某就让女子还之前欠他的700元钱,女子愤而离去。

张某越想越气,便借着酒劲谎报警情,希望让民警去吓吓女友。目前,张某因谎报警情,被萧山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10月18日晚,王某报警称二桥村某棋牌室有人赌博,宁围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查明该棋牌室并未营业。经查,王某与棋牌室老板有矛盾,于是谎报警情进行报复。王某被萧山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元。

10月31日晚,楼塔派出所接接到报警称辖区某足浴店内有卖淫嫖娼行为。经民警现场细致查看,明确该足浴店并未有卖淫嫖娼现场。经查,系报警人章某某为泄私愤谎报警情,后该章某某被萧山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对于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让他们在拘留所里好好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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