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9歲遇害男童舅舅:百餘人圍觀瘋子暴行,如果是你們的孩子呢。你怎麼看?

紋含


首先,覺得很難過。

我只能說,不管是不是我的孩子,我都會去救助,這是一個母親最基本的本能。





林汀物語


每次看到這樣的報道都特別痛心,年僅9歲的一個無辜生命,就這樣離開了人世,但是最讓人痛心的,莫過於上百人圍觀,親眼見證這個疑似“瘋子”,也就是懷疑可能是神經病的人,對孩子長達半個小時的毆打,旁觀者卻無動於衷,無人制止,人情冷漠,何至於此?

假如孩子先惹了瘋子,孩子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孩子是沒有責任的

我們無法得知最初的經過,到底是這個疑似瘋子的人,直接上前找孩子的麻煩,還是孩子惹惱了這個瘋子,但是不管怎麼說,人家以前有一句話說的好叫童言無忌,哪怕就算孩子主動惹瘋子,但是孩子還屬於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以即便孩子惹瘋子,孩子的責任也是不大的。

假如瘋子先攻擊孩子,在精神病發作的時候,瘋子也需要人監護,他的責任也會相應減少一些

不過反過來說,這個疑是瘋子的人,如果真是瘋子,那麼他也是需要人監護的,尤其是在病情發作比較嚴重的情況下,也是需要人監護的,所以相對於正常人來說,同樣是毆打孩子,那麼正常人肯定承擔的責任要多一點,瘋子承擔的責任肯定要少一點,畢竟如果當時這件事情發生的時候,假如正是他的病情發作期,那麼他是可以減掉一部分責任的。

危難關頭還是希望少一些看熱鬧的人,少一些尋找談資,尋找話題的人,少一些圍觀者,多一些仗義援手的人

其實最不能理解的還是周圍的圍觀人群,板手大家應該知道,那是堅硬的金屬做的,具有一定的重量,擊打人的關鍵部位是會造成死亡,何況這個嫌疑人還用了螺絲刀(啟子),螺絲刀也是比較尖細的工具,雖然不如真正的道具,但是隻要用力也是可以捅破人的皮膚,這個瘋子多次用板手打孩子,用螺絲刀捅孩子,圍觀人群居然沒人制止,我不得不說這些人真的是太冷漠了。

難道真的是傳說中那句話,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咱們也不說圍觀的有100多個人,哪怕圍觀者只有10個人,又怎麼樣呢?最起碼要上前制止啊,打不贏他可以找個棒子來呀,既然疑是瘋子,哪怕他的個子很大,咱們隨便找個拖把或者什麼東西去攻擊他,他就會把注意力轉移到攻擊他的人身上,從而放過孩子。

小區物業和保安如果及時制止,及早干預,可能結果也不一樣

比較讓人好奇的是,既然是在小區裡面發生的事情,為什麼長達半個小時的毆打,沒有人報警,小區物業也沒有制止,保安們在幹嘛?都到哪去了?我想小區的物業和保安也有責任,圍觀者的冷漠和無視, 也是造成孩子死亡的間接原因。看熱鬧的人很多,“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的人一個沒有,這不能不引起大家的思考,希望碰到類似事件的時候,能夠有更多的人站出來仗義援手,社會將更加的美好。

據說嫌疑人有1米8高,200多斤,事件的結果,嫌疑人的父親最後出來把他制服。儘管如此,可是已經晚了,孩子終究已經死了,如果提前有人出來把他制服,可能結果完全不一樣。

總結

我覺得這件事情,那個疑是瘋子的人,他的監護人有一定的責任,同時小區物業和保安有一定的責任,畢竟是在小區裡面發生這樣大的事情,如果說沒有責任,顯然說不過去。同時我覺得這些圍觀的人也應該反思一下自己,哪怕只有10個人,如果一起上前制止,就算這個瘋子個子再大,他也只有一雙手一雙腳,難道真的制止不了嗎?


育兒教主


如果受害者不是該舅舅的外甥,並且這個舅舅在圍觀,那麼這個舅舅是冷眼旁觀還是英勇去救?

在沒有發生這件事之前,該舅舅大概率下是不會去救的。即使發生了這件不幸的事情,我個人猜測,該舅舅以後遇到一位陌生人被欺負,他也不會去施以援手。

除了軍人,誰會冒著自己的生命危險去救一個陌生人?況且行兇者還是一位精神病患者!


圍觀群眾不去解救9歲男孩,他們的做法對嗎?

對於他們的做法是否對錯,我不敢輕易的下結論。因為,如果換成我在現場,我也不能保證自己是否敢於救下該9歲的孩子。

至於為什麼:

1、行兇者疑似患有精神病,也就是說如果醫院檢查出來行兇者患有精神病,那麼是不用付刑事責任的,也就是你去見義勇為,你死了很有可能白死;

2、兇器為鋒利的改錐:對方如果赤手空拳的話,可以去見義勇為,最多身上挨幾下打。但是行兇者有導致你死亡的利器,你在沒有任何把握的情況下,腦袋一熱就去救人,你這種做法真的欠考慮。

如果你可以把對方救下來,並且你無生命危險,那麼當然是好的;如果因為你的見義勇為而付出了生命,你讓你的家庭怎麼辦,你忍心讓你的子女失去爸爸嗎?你讓你的父母怎麼辦,你忍心讓他們白髮人送黑髮人嗎,你忍心讓他們老無所依嗎?

見義勇為是好的,我也非常提倡這種行為,但是那要在不危害自己的生命的前提下。作為普通人,我們必須要考慮後果,這並不可恥,旁人也不要,更沒有必要上什麼道德。

YOU CAN YOU UP, NO CAN NO 嗶嗶!

<strong>小區保安、物業以及圍觀群眾,如果他們採取一些及時措施,或許9歲孩子就不會受害!

據新聞報道說,該事件長達半個多小時,並且還是白天,在這麼長的時間裡,小區的保安幹嘛去了?難道一點點聲音都沒有聽到?

保護小區安全難道不是他們應該做的嗎?小區物主每個月交了那麼多錢,都是白交的?

如果保安及時趕到現場,用相關武器把對方擊倒,或者吸引罪犯的注意力,那麼孩子也不會去世。

如果圍觀群眾稍微團結一下,群起而攻之,那麼該孩子也不會失去生命。

但是,世上沒有如果,只是希望以後類似的事情儘量不要發生!

為什麼現在很多人都不敢於再樂於助人?

我們在網上看到了太多太多的關於樂於助人被訛詐的新聞,比如攙扶老人被訛詐、幫忙送受傷的人去醫院,最後被訛詐等等等等這類事情太多了。

有時候不是我們不願意,而是不敢啊。我們滿心熱血的去做好事,去幫助他人,換回來的卻不是一句謝謝的溫暖,而是讓我們如臨寒窟的的深淵。

人心,真的不敢去保證是什麼樣的,更加不敢去試探!


最後,真的希望以後再遇到別人被欺負的時候,圍觀群眾團結一些,伸出你們的援手,不要呆呆的看著,不要用手機拍照;即使不去救人,至少打個110,還是可以的吧!



老闆來份隨便


這樣的場景,不能怨旁觀者,所有的鍵盤俠與質問者設身處地地想一下:一,如果出手相救,把瘋子打死打傷了,誰來證明死者是瘋子?如果不能證明死者是瘋子,這個責任誰來承擔?就算證明是瘋子,法官大人開恩不追究刑責,民事責任誰來承擔?二,如果出手相救,自己被打死打傷了,誰來彌補見義勇為者的損失?小孩的家屬與鍵盤俠能承擔嗎?能承擔得起嗎?三,如果出手相救,在救的過程中瘋子把小孩打死了,會不會賴到施救者身上?或者說如果不救,也許小孩不會死的事後話?要杜絕這樣的悲劇發生,必須從法律層面給見義勇為者提供足夠的保護,不能讓英雄流血又流淚。光靠噴子的嘴肯定不行,期待有關法律的完善及執法者的大力支持。


劉喜雲713


法律分為善法和惡法。

善法,是揚善除惡。

惡法,是恰恰相反。

沒有人敢。

無論是救助,還是制止罪惡。

碰瓷,變成一種謀生手段。

自保,變成了百姓驚恐的選擇。

扶的起,救的起,賠不起。

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把人訓練自私自利,缺少精神和靈魂的精緻的利己主義者。

對社會對他人,缺少責任和擔當。

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可以為反美抗日,熱血沸騰,摩拳擦掌。

用U型鎖砸碎開日本車的同胞腦袋。

但是,看到歹徒殺害一個孩子。

要麼目瞪口呆,要麼吃瓜圍觀。

別辯解。

被碾壓在車輪下的小月月,沒啥危險,不也是十幾個路人無視的走過,最後是一個撿垃圾的阿婆把孩子從車輪下救下。

這個民族,在做鍵盤俠的時候最勇敢。

捫心自問:我當時會咋樣做?

這是一個孩子的悲劇。

這更是一個恥辱。



手機用戶6454734204


有時候我也在想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以前老人倒了還敢扶,現在沒人敢扶了,同樣的道理,這個打人只有看熱鬧的,沒人敢去制止,變態的社會嗎?不是,是人心,再善良的人也會變的,我曾告戒我兒子你看到幫助人也要去幫,現在不了,有能力你報個警,別看熱鬧,默默地走開,別惹禍上身。



門外漢說電影


在網上看了這則新聞很吃驚,很難受,新聞中一個長沙的小男孩在小區被陌生人傷害致死,百餘人圍觀無人相救。難過之餘總想說點什麼,又確實不願意去蹭這個熱點,總是欲說還休。

1、首先是為小男孩難過,為其家人難過。

孩子對於每個家庭來說,重要性不言而喻,承載著幾代人的心血和希望。本是陽光燦爛的時候,卻遭遇了這種匪夷所思的意外,令人痛心又令人憤懣。

本想安慰幾句,卻又感覺說啥都顯多餘,還是希望他們多保重吧。

2、不能輕饒這該死的殺人犯

不管這傢伙是不是精神病,都不能輕饒了他,應該按照故意殺人且情節惡劣來處罰。

因為他不僅給小男孩的家庭帶來了悲痛,也給許許多多的家庭帶來了不安和恐懼,讓家長不知道如何去保護好自己的孩子。

至於兇手的家人是否負有責任,具體細節不清晰不便下結論,但是總脫不了干係。

3、見義勇為給我們的反思

對於圍觀的眾人,網友一片譴責,甚至有網友說小男孩不是被瘋子殺害,而是被路人的冷漠殺害。

我沒權評論網友的觀點,不過對於見義勇為卻有不同的看法。

我記得最近的一次見義勇為的案例,應該是去年的福州趙先生,因為對於鄰居求救見義勇為,最終卻被傳喚,原因竟是他腳踹嫌犯一腳導致嫌犯受傷。

這個案子最終的結果尚不得知,只是我想說的是,我們從小受到的教育就是要見義勇為,敢於同犯罪行為做鬥爭。

沒成想卻在實施時遇到了法律障礙,原來見義勇為是有標準的、有尺度的,並非所有的同壞人做鬥爭都可以平安無事。

於是乎,每一次的看起來見義勇為卻又被認定是犯法的案例宣判,都能引起軒然大波,不僅是衝擊我們的價值觀,還因為這尺度、火候、標準太難把握了,不如不管的好,很多人也就事不關己了,也就漠然了。

4、如果你是圍觀群眾,會怎麼做?

很多人被問到是否會施救時候,都是義無反顧的說會的,不能見死不救,我感覺還是世間好人多。

不過,如果真的在現場,面對手持兇器的、窮兇極惡的兇手,靠勸解、靠喊話肯定不行,你的動手才行。

你要動手,赤手空拳肯定不行,你的找個武器,比如木棍、鐵棍、椅子、鐵鍁之類的武器才行。

要制止罪犯,就得一招制勝,照著頭部猛擊,這時候就會遇到標準和尺度的問題,想到這些往往令人退卻。

5、法律要保護見義勇為的人

法律是神聖的,在其面前人人平等,所以法律怎麼說、怎麼判就是我們的行為準則。

只有杜絕了英雄流血又流淚的案例,讓人敢於見義勇為,才會讓社會溫暖起來,預防小男孩遇害悲劇再次發生。

個人意見,不喜勿噴。




半山隨筆


要是有邊上有一塊板磚,拿起朝他頭上拍一下就能救人,你拍不拍?


俺要吃飯了


冷漠的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