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薅羊毛”不擇手段?他因此被公訴獲刑並處罰金

一家網店錯將臍橙價格寫成“26元4500斤”,被“羊毛黨”盯上。短時間內被“薅”出近700萬元訂單,該店關閉,並引發人們關注,相關方面介入。

下單、投訴、索賠、獲利,“薅羊毛”不擇手段?

11月8日,澎湃新聞查詢裁判文書網發現,曾有人為“薅羊毛”,非法獲取公民信息,被公訴,獲刑,並處罰金;還有人因通過發佈“薅羊毛”的信息進行虛假刷單被公訴獲刑。

有案例顯示,2014年至2016年期間,被告人孫某某為在各種網站中註冊用戶返利,俗稱“薅羊毛”,其通過加入QQ聊天群組,先後多次以購買或者群中文件下載的方式非法獲取公民姓名、身份證號、聯繫方式、銀行卡號等公民個人基本信息,除去重複後共計101萬餘條信息。

2019年10月30日,裁判文書網公佈了這起案件的判決書。

判決書載明,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孫某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通過網絡獲得並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公訴機關指控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孫某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2019年7月11日,裁判文書網公佈了一起“發佈‘薅羊毛’的信息並進行虛假刷單”案件的一審刑事判決書。

判決書載明,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期間,被告人馮某祥、舒某鼎通過微信聯繫謀劃,由馮某祥通過其微信群內發佈“薅羊毛”信息,並與群內其他成員約定分成後獲取口碑網88折優惠活動的支付寶支付碼,在舒某鼎經營的超市進行虛假刷單交易,共計虛假交易刷單5306單,騙取口碑(杭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口碑公司)補貼金人民幣5萬餘元。

案發後,被告人馮某祥、舒某鼎向口碑公司退出贓款人民幣3萬餘元;向受理法院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退贓人民幣2萬餘元。法院將這2萬餘元退回口碑公司。

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馮某祥、舒某鼎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被告人馮某祥和舒某鼎犯詐騙罪,兩人均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

澎湃新聞記者 薛莎莎 實習生 鞏漢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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