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單位”是不是病了?

如果一個“單位”對地痞流氓的違法行為無可奈何,對歪風邪氣盛行束手無策,反而專門對付那些守法公民,對他們的利益受到侵害後不加以保護,確實用敷衍了事、不作為、亂作為的方式、方法打壓弱勢群體,甚至不擇手段恐嚇弱勢群體,這樣的“單位”讓受到傷害的群眾敢怒不敢言,讓違法犯罪囂張跋扈,這樣的“單位”是不是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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