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教育廳關於印發《2020年陝西省普通高等學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設區市教育局,楊淩示範區教育局、西鹹新區教育衛體局,韓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縣教育和體育局,各有關普通高校:

現將《2020年陝西省普通高等學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印發你們。請各市(區)教育局及時將本通知轉發至所轄區域內的中等職業教育學校,並督促做好貫徹落實。

陝西省教育廳

2019年11月5日

2020年陝西省普通高等學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為做好2020年陝西省普通高等學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工作,根據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及省教育廳相關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報名條件

(一)申請在陝報名參加高職單招的考生,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3.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以下簡稱“三校生”)畢業生;

4.截至高職單招當年,按照在陝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學制完成學業,即從第一學期開始,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註冊學籍並連續就讀,按規定完成學業並可獲得陝西省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

5.截至高職單招當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戶籍應在陝且滿3年。

(二)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其他

1.外省來陝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陝西戶籍在陝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陝參加高職單招,參照陝西省教育廳、省公安廳和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隨遷子女在陝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陝教〔2018〕307號)文件執行。

2.截至高職單招當年8月31日,完成在陝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制但常住戶籍在陝不滿3年者,如在戶口遷入我省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持有陝西省居住證,期間在陝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持有居住證時間與取得戶籍時間連續,且兩項時間相加滿3年,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區)報名。

3.本人隨其父親或母親因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正常遷轉常住戶籍至我省,可不受戶籍、學籍年限限制。

二、報名時間及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5日至21日登錄陝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sneea.cn)完成網上報名程序,逾期未報名者責任自負。

(二)報名考生應於2019年11月13日至14日到本人戶籍所在市(區)招辦指定的報名點領取《2020年陝西省普通高等學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生資格審查表》(見附件),先到學籍並實際連續就讀所在學校開具就讀證明(學校主要負責人簽字,加蓋學校公章);隨後持就讀證明到學籍所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往屆畢業的“三校生”報名資格由戶籍所在市(區)招辦進行資格審查。

(三)按照《關於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通知》(陝教考〔2011〕3號)要求,“高考報名必須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否則不予辦理報名手續。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而影響正常報名的,責任由考生自負”。考生報名前必須到市(區)招辦指定的地點採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領取報名號和密碼。報名時登錄陝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查驗本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等信息,認真閱讀《考生須知》、《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刑法修正案(九)》有關條款,同意履行誠信承諾後輸入報名信息。

(四)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核定的標準,考生須繳納報名考試費110元。報考費通過網上銀行繳納,繳費成功後方可辦理確認等報名後續環節手續。繳費使用已經開通網上銀行功能的銀行卡,髮卡銀行包括:工商銀行、農業銀行、招商銀行、建設銀行、光大銀行、民生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郵儲銀行、浦發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廣發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北京銀行、平安銀行、上海銀行。無上述銀行卡或未開通網上銀行功能的考生應提前辦理。網上繳費時間:2019年11月15日至21日。

報名各環節的時間安排、考生信息確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檢要求及辦法等,按照《關於做好2020年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陝招辦〔2019〕24號)執行。

三、准考證號編排規則

各市(區)招辦按照準考證號編排規則,使用計算機隨機編排考生准考證號。准考證號10位阿拉伯數字含義如下:

陝西省教育廳關於印發《2020年陝西省普通高等學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其中市、縣(區)代碼為報名點所在市、縣(區)的代碼,考試類型代碼為8,報考科類代碼為1。

四、體檢

2020年3月15日前,各地對考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體檢工作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等有關規定執行。所有報名考生必須參加體檢,並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各市、縣(區)招委會要嚴格選擇體檢醫院和選聘體檢工作人員,並對所選聘人員進行認真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要採取措施,完善程序,確保無錯檢、漏檢,嚴禁弄虛作假。體檢結論要由副主任醫師(含)以上職稱、責任心強的醫生填寫並對其真實性負責。非指定的醫療機構為考生所作的體檢結論無效。體檢表填寫要字跡清楚,數字準確,塗點規範,以保證信息採集準確。體檢結論要反饋給考生。

陝西省人民醫院為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的終檢醫院,負責對縣、市級體檢和複檢醫院無法確診的問題做出最終裁定。

五、考試科目與評卷

2020年我省高職單招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三門文化課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其中文化課考試每科滿分150分,總分450分;職業技能考試滿分300分。

高職單招考試之前已被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三校生”,不得再參加高職單招考試。省招辦在高職單招考試前將已錄取考生名單整理分發至市(區)招辦,市(區)招辦不再製發已錄取考生准考證。各市(區)招辦原則上要將高職單招考點集中、獨立設置,避免高職單招與全國統考考點混設。每考場安排考生30人,不足30人的尾數考場單獨設置。5月10日前各市(區)招辦向省招辦上報所需試卷數量。

(一)文化課考試

文化課實行全省統考,試題由省招辦依據現行職業高中教學大綱命制。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陝西省教育廳關於印發《2020年陝西省普通高等學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文化課考試的評卷工作由省招辦統一組織。

(二)職業技能考試

擬報考本科院校及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職業技能考試,專科層次錄取對職業技能考試暫不作要求。職業技能考試由承擔2020年高職單招本科招生任務的省屬高校負責組織實施,考核時間及辦法、考核內容及方式由招生院校按照教育部“職業技能考試項目須與招生專業相對應,且成績中知識考試成績佔比原則上不高於30%”的要求自行確定。各本科招生院校相同或相近專業應組織聯考,聯考方案應及時報省招辦備案。各本科招生院校高職單招招生簡章於2020年1月1日前經省招辦審核後向社會公佈。

職業技能考試屬於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組成部分,各本科招生院校要加強領導,成立職業技能考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領導擔任,全面負責本校承擔的職業技能考試工作,下設紀律監察組和考務辦公室等機構。紀律監察組負責對命題及考核進行全程監督檢查。

職業技能考試必須於2020年春季我省高職分類考試開始前結束,考核成績由各本科招生院校自行劃定合格線,並將合格考生名單與成績報送省招辦。

六、考生檔案

考生檔案包括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電子檔案是招生學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由省招辦建立。內容包括考生報名、體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績、志願、誠信記錄和專業技能考核成績等信息。紙質檔案包括學籍檔案和報考材料,其建立、管理及領取辦法按照《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紙質檔案管理辦法》(陝招辦〔2012〕7號)執行。

填報志願具體時間及辦法另行安排。

七、錄取

錄取工作與普通高校招生全省統一錄取同時進行,按照本科、專科順序分段錄取。各本科招生院校按照本校高職單招招生簡章中公佈的錄取規則錄取新生。錄取時,職業技能考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考生方可參加相應本科院校及專業的錄取,省招辦按照文化課統考成績從高分向低分投檔,文化課統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職業技能考試成績較高的考生;專科錄取按照文化課統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錄取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辦法。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並符合投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院校確定,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解釋。省招辦負責向院校投放考生電子檔案,監督學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

八、落實責任,嚴肅紀律

各市、縣(區)招辦,各招生院校和有關部門,要建立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報名、體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試、錄取、新生檔案領取、入學資格審查等項工作的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保證考生報名信息安全,防止考生身份證、聯繫方式、通訊地址等個人隱私信息洩漏。對在高職單招工作中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材料的考生,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將取消其當年高考單招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對組織或參與“高考移民”活動以及為偽造中學學籍檔案等行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員,要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涉及“高考移民”的違規案件,除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主管領導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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