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省將普及高中階段教育

為深入推進吉林省高中階段教育改革發展,滿足適齡青少年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需求,進一步鞏固提高吉林省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成果,確保到2020年全省如期實現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目標,吉林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日前聯合發佈關於印發《吉林省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計劃(2017—2020 年)》(以下簡稱《計劃》)的通知。

根據《計劃》目標,到2020年,全省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適應初中畢業生接受良好高中階段教育的需求。根據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年底,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93.6%,經過攻堅計劃,預計在2020年全省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5%左右;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結構更加合理,招生規模大體相當;學校辦學條件明顯改善,滿足教育教學基本需要;經費投入機制更加健全,生均撥款制度全面建立;教育質量明顯提升,辦學特色更加鮮明,吸引力進一步增強。

《計劃》要求,要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著力提高教育基礎薄弱地區特別是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較低地區的普及程度,擴大特殊群體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的機會。推動義務教育向優質均衡發展,提升義務教育鞏固率。統籌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逐步提高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實現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大體相當。積極扶持民辦教育,促進公辦民辦共同發展。

完善學校辦學標準,加強學校辦學條件建設。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現象,減少超大規模學校。鼓勵和支持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辦學,增強課程選擇性,推進選課走班,滿足學生多樣化需求。普遍開展生涯規劃教育,建立學生職業發展指導制度。提高中等職業教育專業吸引力,加強技術技能培養和文化基礎教育,實現就業有能力、升學有基礎。

教育資源不足的縣(市、區)要按普通高中建設標準新建、改擴建一批普通高中,方便學生在當地上學。新建普通高中規劃原則上不超過3000人,60個班級,班額不超過50人。支持高中階段民辦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發展。 繼續實施高中階段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落實好公辦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免除學雜費政策,符合資助條件的民辦學校學生按照公辦標準予以補助。逐步分類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提高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積極推進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免費教育。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設立獎助學金。

加強縣域內教師統籌調配力度,探索建立校際間教師共享機制,盤活用好教師資源。實施高中階段教育幫扶計劃,建立城市優質高中階段學校與貧困地區薄弱高中學校結對幫扶機制。通過“省培計劃”完成培訓普通高中學科教師3000人,培訓項目向教育基礎薄弱地區傾斜。加大中等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培養力度,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提高教師“雙師”素質。

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加強選修課程建設,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資源拓展校內課程的廣度和深度,增強課程的選擇性和適宜性,構建多層次、可選擇、有特色的課程體系。積極推進適應高考綜合改革新的教學組織模式,如選課走班制、學生髮展指導制度等,滿足不同潛質和興趣愛好學生的發展需求,加強對學生課程選擇、升學就業等方面的指導,為學生健康成長和生涯規劃打下良好基礎。探索發展綜合高中,完善課程實施、學籍管理、考試招生等方面支持政策,實行普職融通,為學生提供更多選擇機會。

推動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課程內容、教學方式與生產實踐對接,集中力量建設一批高水平職業學校,辦好一批適應當地經濟社會需要的特色優勢專業。推進現代學徒制試點和示範性職業教育集團建設,創新校企協同育人機制,促進教育鏈和產業鏈有機融合。

建立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合作機制。探索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課程互選、學籍互轉、學分互認、資源共享,為學生成長髮展構建起“立交橋”,滿足學生升學、就業等多元發展需求。 加強招生工作的統籌管理,建立高中階段統一招生錄取平臺,確保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比例大體相當。繼續實行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比例不低於招生計劃的75%,招生名額適當向區域內農村學校傾斜。加大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收貧困地區學生的比例。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的政策措施。積極創造條件支持高中階段學校招收殘疾學生。嚴禁公辦普通高中違規跨區域、超計劃招生,爭搶生源,影響其他學校正常招生。依法加強對民辦高中的招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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