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三項計劃」進一步推動學前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改革發展

江西出臺“三項計劃”進一步推動學前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改革發展

8月2日,在江西省政府新聞辦、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人社廳、省殘聯共同主辦的江西省基礎教育“三項計劃”新聞發佈會上,江西省省委教育工委書記、省教育廳廳長葉仁蓀說,省教育廳今年7月制定印發了《江西省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江西省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計劃》和《江西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以下簡稱三項計劃),進一步推動江西省學前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和特殊教育改革發展。

江西出臺“三項計劃”進一步推動學前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改革發展

江西省三項計劃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積極應對新形勢、新挑戰,提出了計劃實施的基本原則,明確了工作的總體目標。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五點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統籌推進。加強省級統籌,落實市、縣兩級政府主體責任,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發揮中央和省支持政策的引導激勵作用,形成攻堅合力。

堅持科學規劃,精準發力。綜合考慮規模、結構、質量和條件保障,找準發展中的突出問題,聚焦薄弱環節,集中力量保基本、補短板、促公平、強特色。

堅持協調發展,分類指導。高中階段教育重在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學前教育重在堅持公益普惠,公辦民辦並舉;特殊教育重在以隨班就讀為主、以特教學校為骨幹、以送教上門等為補充,全面推進融合教育。

堅持制度建設,注重長效。立足當前,著眼長遠,著力破解體制障礙,構建長效機制,完善治理體系,確保這三個方面的教育健康、可持續發展。

堅持內涵發展,提高質量。在擴大規模、提高普及程度的同時,強調要始終堅持正確辦學方向,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注重學校內涵發展,提高辦學質量,增強三個方面教育的適宜性和吸引力,為學生的成長成才打好基礎。

三項計劃提出的總體目標:

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2018年,實現每個鄉鎮至少有1所公辦中心幼兒園; 2020年,人口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建有1所公辦幼兒園(或農村小學附屬幼兒園),城區住宅小區按標準配套建設公辦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每個縣(市、區)至少有一所公辦省級示範幼兒園。這樣,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廣覆蓋、保基本、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5%,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園幼兒數佔在園幼兒總數的比例)達到80%。

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計劃:到2020年,全省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不低於92%,較好滿足初中畢業生接受良好高中階段教育的需求;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教育結構更加合理,招生規模大體相當;全省所有普通高中學校達到省基本辦學標準,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56人以上大班額比例控制在5%以內,大校額比例控制在3%以內。

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到2020年,各級各類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5%以上,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規模顯著擴大,特殊教育學校、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和送教上門的運行保障能力顯著提高,特殊教育質量進一步提高。

江西省三項計劃的主要工作措施

為保障總體目標的實現,三項計劃分別提出了若干工作措施:

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工作措施(四條)

1.積極擴充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以縣(市、區)為單位,科學制訂幼兒園佈局總體規劃,合理佈局。實施學前教育項目建設工程,擴充公辦學前教育資源,尤其是鄉鎮公辦園建設。首先,到今年底前,要完成符合條件的幼兒園事業單位登記,按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完成規範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同時,進一步支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

2.切實加強學前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加大本專科層次幼兒園教師的培養力度,實施幼兒園教師全員培訓計劃。制定出臺公辦幼兒園教師配備指導意見。進一步保障公民辦幼兒園教師工資待遇。

3.逐步完善學前教育發展機制。理順幼兒園辦園體制,落實縣級政府發展和監督學前教育的主體責任。制定全省公辦幼兒園生均經費標準,從2018年起執行。授權市、縣政府根據當地實際制定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實行動態調整。完善幼兒園動態監管機制,提高幼兒園安全管理水平。

4.不斷提升保育教育質量。建立完善省、市、縣三級幼兒園質量評估體系。推進教研指導責任區建設,加強幼兒園保教工作指導。推進幼兒園信息化建設,實現學前教育優質資源的共建共享。深化蘆溪縣和贛縣區兩個國家級實驗區和11個省級實驗區教育改革,探索建立促進學前教育發展的長效機制。

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計劃工作措施(六條)

1.擴大教育資源供給。制訂全省高中階段學校建設規劃和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大校額專項規劃,實行銷號管理,推進各地有計劃、分年度實施建設項目。實施中等職業教育質量提升“123工程”,辦好一批高水平中等職業學校。積極支持高中階段民辦學校發展。

2.完善經費投入機制。建立完善高中階段教育投入機制。省級制定全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從2018年起執行。進一步完善中等職業學校生均撥款制度。建立普通高中學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督導指導各地制定普通高中債務償還計劃,按照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政策,償還債務。

3.落實國家資助政策。建立全省統一的資助管理信息機制交換平臺,完善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實現精準資助。進一步健全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資助制度,逐步分類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

4.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城鄉統一的編制標準要求,為學校及時補充配齊教師。加大中等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培養力度,鼓勵各地探索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解決中等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不足的問題。

5.推動多樣特色發展。實施普通高中特色發展工程,重點推動100所普通高中探索培養模式和管理方式改革。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合作機制,探索課程互選、學分互認、資源互通。實施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工程,推動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課程內容、教學方式與生產實踐對接。

6.改革招生管理辦法。建立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統一招生平臺,切實落實普職大體相當的要求。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學校70%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嚴禁公辦普通高中違規跨區域、超計劃招生。

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工作措施(五條)

1.鞏固提高適齡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普及水平。以縣為單位,逐一核實未入學適齡殘疾兒童,落實一人一案,做到“零拒絕”。人口達到30萬的縣(市、區)建設一所獨立設置的特殊教育學校。招收殘疾學生5人以上的普通學校設置特殊教育資源教室,配備專門教師。

2.加快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把學前段特殊教育發展納入學前教育三期行動計劃,積極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大力發展並辦好以職業教育為主的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省裡舉辦面向全省招生的聾人高中、盲人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各地相應舉辦高中部。

3.建立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機制。落實義務教育特教學校生均公用經費6000元補助標準,隨班就讀、特殊教育班和送教上門的義務教育階段生均公用標準按特殊教育學校執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安排不少於5%用於特殊教育學校開展職業教育與技能培訓。加大殘疾學生資助力度,對殘疾學生實行高中階段免費教育。

4.加強專業化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落實特殊教育學校師生比1:3-4的配備標準,配齊配足教師,落實並完善特殊教育津貼等工資傾斜政策。加快特殊教育教師培養,加強特殊教育教師培訓,實行5年一週期不少於 360學時的全員培訓。

5.進一步提升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制訂的2016年版盲、聾和培智三類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階段課程標準,開展好特殊教育改革實驗區開展課程改革實驗。完善特殊教育質量監測制度,探索適合殘疾學生健康發展的考試評價體系。

為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三項計劃還從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分工、加強督導考核和廣泛開展政策宣傳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特別是圍繞加強領導和組織實施上,強調把三項計劃實施作為各級地方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教育脫貧攻堅的重要任務;各級建立部門協調聯動的推進機制,明確部門責任分工;將三項計劃實施情況納入市縣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評價體系,作為對縣(市、區)黨政領導幹部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的重要內容。

葉仁蓀表示,三項計劃實施,關係到全省教育事業發展,關係到為人才成長奠基,意義重要而深遠。下一步,將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加大指導檢查力度,積極穩妥地推進三項計劃實施。一是指導各地結合本地實際,按時研究出臺具體實施方案,確保計劃目標措施落到實處。二是進一步爭取支持,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建立完善長效保障機制。三是進一步加強宣傳,推動各項教育惠民政策措施家喻戶曉,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的良好氛圍,促進三項計劃的順利推進。

江西出臺“三項計劃”進一步推動學前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改革發展

省財政廳教育處處長夏建建說,為保證“三項計劃”的順利實施,加大經費投入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長期以來,省委省政府堅定不移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始終堅持把教育作為國家戰略性投入予以優先保障和重點投入,保證財政教育投入持續穩定增長;同時,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的體制,充分調動全社會辦教育積極性,確保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但由於江西省經濟欠發達,財政較為薄弱,面對新時代新任務新要求, 始終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戰略,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不斷增強財政對教育的投入保障水平,是各級財政部門義不容辭的職責。為此,“三項計劃”重點對完善經費保障機制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對於學前教育。明確要建立運轉保障機制。按照非義務教育成本分擔的要求,建立起與管理體制相適應的生均撥款、收費、資助一體化的學前教育經費投入機制。制定全省公辦幼兒園生均經費標準,每生每年不低於600元,從2018年起執行。省財政將對公用經費標準落實到位的市、縣(區),按照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數和財力情況等因素,給予生均300元/年的標準進行獎補。授權市、縣政府根據經濟發展狀況、辦園成本和家庭經濟承受能力,制定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實行動態調整。

對於高中階段教育。明確要科學核定高中階段學校辦學成本,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擔機制。普通高中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其他渠道籌措經費為輔的普通高中投入機制;中等職業教育建立政府、行業、企業及其他社會力量依法籌集經費的中等職業教育投入機制。

今年江西省已經出臺了全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即不低於1000元/年,從2018年起執行,省財政將將對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標準落實到位的市、縣(區),按公辦普通高中學生人數和財力情況等因素,給予生均400元/年的標準進行獎補。

文件還提出,要按照非義務教育階段受教育者合理分擔教育成本的要求,建立普通高中學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對於學校欠債,規定各地要制定普通高中債務償還計劃,屬於2014年末前發生並已納入存量地方政府債務清理甄別結果的,應按照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政策予以償還。

對於特殊教育。明確在落實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6000元補助標準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根據學校招收重度、多重殘疾學生的比例,適當增加年度預算。對高中階段殘疾學生實行免費教育,對義務教育殘疾學生在全面落實“兩免一補”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補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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