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26歲女教師墜亡,警方通報:系自殺,不予立案, 你怎麼看?

我愛亢小丹


如果公安部門的調查屬實,那麼,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就不能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刑事立案、偵查的啟動,必須得有刑事犯罪線索。而在何某墜亡事件中,從通報情況看,何某雖與其夫陳某發生了爭吵,但其夫陳某並沒有加害行為,何某墜亡,屬個人行為,與夫妻雙方的爭吵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就是說,夫妻爭吵,並不必然導致跳樓的結果。所以,本案,不屬於刑事案件,故不能以刑事案件立案偵查。

至於陳某是否有家暴行為,那是另一個法律關係,可另行處理。


突泉淡淡若水


巴中二十六歲的女教師墜亡,警方通報系自殺身亡,不予立安,你怎麼看?這件事情要一分為二看情況細分析了。依我個人的觀點和看法來說,女教師如果是因為自己的工作壓力,生活受困或其它疾病所引起的情緒失控而自殺的,警方當然不予立案。反之,女教師如果是受到他人的傷害而自殺的這個警方肯定要立案了。


張均逢


既然報案了,警方必須立案,查個水落石出,給死者、家人、社會一個明明白白的結果,以絕後患。不予立案,就是不查,有瀆職之凝。有違為人民服務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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