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26岁女教师坠亡,警方通报:系自杀,不予立案, 你怎么看?

我爱亢小丹


如果公安部门的调查属实,那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就不能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刑事立案、侦查的启动,必须得有刑事犯罪线索。而在何某坠亡事件中,从通报情况看,何某虽与其夫陈某发生了争吵,但其夫陈某并没有加害行为,何某坠亡,属个人行为,与夫妻双方的争吵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就是说,夫妻争吵,并不必然导致跳楼的结果。所以,本案,不属于刑事案件,故不能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至于陈某是否有家暴行为,那是另一个法律关系,可另行处理。


突泉淡淡若水


巴中二十六岁的女教师坠亡,警方通报系自杀身亡,不予立安,你怎么看?这件事情要一分为二看情况细分析了。依我个人的观点和看法来说,女教师如果是因为自己的工作压力,生活受困或其它疾病所引起的情绪失控而自杀的,警方当然不予立案。反之,女教师如果是受到他人的伤害而自杀的这个警方肯定要立案了。


张均逢


既然报案了,警方必须立案,查个水落石出,给死者、家人、社会一个明明白白的结果,以绝后患。不予立案,就是不查,有渎职之凝。有违为人民服务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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