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牌涉证】无证驾驶 见一个“盘”一个

高速公路交警对无证驾驶行为,见一个“盘”一个,坚决依法办理。

无证驾驶作为公安交管部门打击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打击从未停止,但始终有人以身试法,心存侥幸心理,最终换来的是财产损失和人身自由被限制。在近期的交通违法综合整治行动中,大队利用科技手段,采用高峰勤务、错峰勤务等模式,全力打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相继查获多起无证驾驶案,现予以曝光。

【涉牌涉证】无证驾驶  见一个“盘”一个

10月19日22时19分,大队在庆阳南执法服务站开展定点勤务,张某盛驾驶甘M5G***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庆阳南收费站被执勤民警现场查处。经公安网查询对比,张某盛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10月20日15时30分,大队在庆阳南执法服务站开展定点勤务,莫某峰驾驶甘EG8***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庆阳南收费站被执勤民警现场查处。经公安网查询对比,莫某峰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11月4日15日18分,大队在庆阳南执法服务站开展定点勤务,汪某驾驶甘M8K***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庆阳南收费站被执勤民警现场查处。经公安网查询对比,汪某驾驶证以被吊销,其行为已构成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11月2日21日38分,大队在庆阳南执法服务站开展定点勤务,赵某锋驾驶甘M1R***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庆阳南收费站被执勤民警现场查处。经公安网查询对比,赵某锋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以上人员均已被行政拘留,羁押于庆阳市西峰区拘留所或拘留时间到期重获自由。

无证驾驶危害性巨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为了逃避交通管理部门打击,无证驾驶人往往抱有侥幸心理,能躲就躲,不能躲就逃,往往在逃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

二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证驾驶人明知自己在法律上不具有驾驶资格,害怕承担法律责任,驾车 逃逸或者弃车逃逸,给交通事故案件处理带来困难。

打击无证驾驶,消除交通事故隐患,是我们一直不懈的努力,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引以为戒,铭记教训,敬畏法律,持证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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