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司法局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守初心 以案肃纪担使命


伊犁州司法局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守初心 以案肃纪担使命

10月31日,新疆伊犁州司法局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促教、以案明纪,确保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郝新春,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热甫哈提·托乎旦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鲁克俊、孟旭辉,局机关党员干部出席会议。伊犁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党委政法委纪检组组长伊力哈木·米吉提,伊犁州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杨新江与会督导。

会上,伊力哈木·米吉提宣读了州纪委监委以案促改通知书,通报了近期州直司法行政系统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热甫哈提宣读了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杨景,伊宁市白杨公证处主任陈刚结合警示教育交流发言。

杨新江在点评讲话中强调,要通过警示教育,着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的工作部署上来。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深刻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要坚决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线,切实把党规党纪的要求转化为个人的自觉行动,为打造塞外江南新伊犁做出应有贡献。

郝新春指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教育党员干部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不断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绷紧廉洁自律之弦,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定不移反对“四风”,确保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结合主题教育,边对照案例边检视问题,认真反思剖析、深刻汲取教训,让以案促改成为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提升干部队伍精神状态、净化政治生态的有效抓手和载体,扎实做好全面依法治州各项工作,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打造“塞外江南”新伊犁提供法治保障。(陈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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