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的歷史(一)

齊齊哈爾的歷史(一)

約萬年以前齊齊哈爾就有人類生活遺蹟。早在四五千年前的原始社會中華民族的祖先就開發了嫩江流域。

齊齊哈爾站 齊齊哈爾始建城於金朝初。當時齊齊哈爾一帶居住著室韋部。天會三年二月,金太宗把龐葛城分給烏古、敵烈二部。《東北歷代疆域史》和《黑龍江古代簡史》均記載龐葛城即今齊齊哈爾。齊齊哈爾古城址位於今日梅里斯區哈拉古城址。 Image:Yingenmen.jpg 現在的齊齊哈爾城,始建於清康熙三十年(1691年),齊齊哈爾在達斡爾語中意思是山間的草原。《滿族大辭典》中稱之為“齊齊哈爾清代駐防城”。1665年,清廷在此設卜奎驛站。清政府為抗擊沙俄入侵,清康熙十三年移吉林水師駐齊齊哈爾現齊齊哈屯。康熙二十二年定齊齊哈爾為水師營制,隸屬黑龍江將軍衙門。康熙二十三年於齊齊哈爾設火器營。為了進一步加強防衛,康熙三十年建齊齊哈爾城,是為齊齊哈爾新城。康熙三十八年設黑龍江將軍衙門,光緒二十年(1895年)置黑水廳。

1931年日本侵佔齊齊哈爾。滿洲國成立後,設立龍江省,齊齊哈爾為省會。1936年升為齊齊哈爾市。曾為嫩江省、黑嫩省省會。光復後,齊齊哈爾成為新的黑龍江省省會。1954年黑龍江省會遷往哈爾濱市,齊齊哈爾成為省轄市。

齊齊哈爾的歷史(一)

早在一萬年前,已有先民生息、繁衍在齊齊哈爾這塊黑土地上。他們沿嫩江兩岸而居,以漁獵為生。

齊齊哈爾市區轄境,夏商周時期屬索離國;秦漢時為夫餘國屬境;魏晉南北朝時期屬鮮卑和豆莫簍;隋唐時期屬室韋都督府管轄;

遼代屬上京路、東京路;元代屬遼陽行中書省所轄的開元路和水達達路;明朝先歸屬大寧都指揮使司,後屬奴兒干都司。

清初,齊齊哈爾地區屬盛京內務府管轄,不久歸屬寧古塔將軍。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起,改屬黑龍江將軍管轄。

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設卜奎驛站,逐步成為黑龍江西部地區諸驛站的中心,並發展為村落。

1691年(康熙三十年),清廷准奏在卜奎站建齊齊哈爾城,並授索倫總管瑪布岱副都統銜,掌管建城事宜。

1699年(康熙三十八年),黑龍江將軍衙門移住齊齊哈爾城。直至清末,黑龍江將軍衙門與齊齊哈爾副都統衙門合署管轄齊齊哈爾。

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在省城設黑龍江分巡道極其所屬的黑水廳,管轄齊齊哈爾。次年,裁撤齊齊哈爾副都統。

1907年(光緒三十三年),清政府廢黑龍江將軍,建黑龍江行省,將黑水廳改為龍江府,齊齊哈爾由省垣巡警局和龍江府管轄。

民國時期,1924年,成立黑龍江省城市政公所,管理齊齊哈爾市事宜。

1929年,黑龍江省城市政公所改組為黑龍江省城兼商埠市政局,主管黑龍江省城齊齊哈爾及商埠界內市政諸事,直隸於黑龍江省政府。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日本帝國主義侵佔齊齊哈爾,設置偽滿龍江省,齊齊哈爾仍為省城。

1936年,建立偽齊齊哈爾市公署,隸屬偽滿龍江省公署。此為齊齊哈爾設市之始。

1945年,日本帝國主義投降後,成立民主政權齊齊哈爾市政府,隸屬嫩江省。

1947至此1949年,先後隸屬黑龍江嫩江聯合省、黑龍江省。

1954年,黑龍江省會由齊齊哈爾市遷往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始為省轄市。

1958年,齊齊哈爾市劃歸嫩江專區專員公署管轄。

1960年,嫩江專區撤銷,其所轄各縣劃歸齊齊哈爾市領導,始行市管縣體制,齊齊哈爾市復為省轄市。

1961年,恢復嫩江地區專員公署,齊齊哈爾市及所轄各縣歸其管轄。

1964年,齊齊哈爾市再次改為省轄市。

1967年,齊齊哈爾市人民委員會撤銷,成立齊齊哈爾市革命委員會。

1980年,齊齊哈爾市革命委員會改稱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

1985年,嫩江地區行政公署與齊齊哈爾市合併,再次實行市管縣體制,齊齊哈爾市仍為省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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