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2019年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申报与鉴定11日开始

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2019年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申报与鉴定的通知”,凡参加我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患有指定慢性病的人员均可申报。已享受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待遇,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的参保人员不需参加此次申报鉴定。

牡丹江市2019年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申报与鉴定11日开始

申报时间:

11月11日至1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除严重精神障碍疾病外的病种鉴定日程安排如下:

11月11日 周一 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

11月12日 周二 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

11月13日 周三 糖尿病合并症

11月14日 周四 糖尿病合并症

11月15日 周五 脑血管病后遗症、癫痫、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失代偿、系统性红斑狼疮

申请人要遵守“鉴定日程”安排,按照病种名称在规定日期内办理申报。非当天鉴定病种的申报不予受理,请申请人合理安排不要错过申请时间。

1、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一楼(除严重精神障碍以外的其他病种),地址:爱民区建卫路76号,电话:6526231-85050

2、牡丹江南山医院(原神经精神病医院)(限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病种),地址:铁岭河镇铁南1路2号,电话:5903540

牡丹江市2019年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申报与鉴定11日开始

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近两年与本人病情相关的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辅助材料(包括影像学资料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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