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中院推進“裁執分離”破解行政案件執行難

為解決行政執行案件執行難問題,及時糾正違法行為,提高強制執行效率,更好地推進行政執行案件"裁執分離"工作,10 月 31 日,大連中院在瓦房店法院召開全市法院依法推進行政執行案件"裁執分離"工作現場會。瓦房店市委副書記、市長周振雷,大連市司法局,大連市自然資源局,大連市城市建設局的有關領導出席會議,省法院行政庭副庭長康憲雷,大連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吳耀明,全市兩級法院分管行政審判的副院長及行政審判庭庭長參加會議。

"裁執分離"是指對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行政決定的案件,由人民法院負責對行政決定是否符合強制執行條件進行審查,對符合強制執行條件的裁定準予執行並由有關行政機關負責組織實施的制度。近年來,隨著我市行政執法力度的不斷加大,自然資源、環境保護等行政管理部門向人民法院申請審查執行大量的非訴行政執行案件,此類案件涉及請求強制執行恢復原狀、責令停產停業、拆除和沒收違法建築、責令退還或者交還土地、拆除被徵收房屋等,部分行政行為無法得到及時有效的執行,影響行政機關行政管理的執法權威。今年以來,大連中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關文件精神,積極借鑑浙江、吉林、山東等先進地區的成功經驗,探索在瓦房店地區試點推進"裁執分離"工作,建立"由法院審查、政府組織實施"的模式,將發揮司法專業優勢、監督功能與發揮黨委、政府的政治、資源和手段優勢有機結合,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據悉,為提高我市行政執法力度和水平,進一步落實上級機關關於"裁執分離"的指導意見,鑑於我市行政執行案件的工作現狀,大連中院在充分徵求司法、自然資源、環保、行政執法、食藥監、衛生、教育等具有法定職權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關於依法推進行政執行案件"裁執分離"的實施意見》,《意見》明確了採用"裁執分離"執行方式的案件範圍 , 規定了案件受理、審查、裁定、送達、申請複議、執行等流程的時限和規範 , 具備較高的可操作性。目前,該《意見》已落地實施,下一步將在全市法院推廣,形成司法與行政良性互動的合力。

李丹 半島晨報、39 度視頻記者嶽宇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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