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裁執分離”解決行政案件執行難

11月5日,記者從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率先在全省推行“裁執分離”,形成司法與行政的良性互動,合力解決行政案件執行難。

隨著行政執法力度的加大,自然資源、環境保護等行政管理部門向人民法院提出大量強制執行恢復原狀、責令停產停業、拆除和沒收違法建築等申請。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在瓦房店地區試點推進“裁執分離”,建立起“由法院審查、政府組織實施”模式,率先推行“裁執分離”,即由人民法院負責對行政決定是否符合強制執行條件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裁定準予執行,並由有關行政機關負責組織實施,在充分徵求司法、自然資源、環保、行政執法、食藥監、衛生、教育等具有法定職權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制定出臺《關於依法推進行政執行案件“裁執分離”的實施意見》,明確採用“裁執分離”執行方式的案件範圍,規定案件受理、審查、裁定、送達、申請複議、執行等流程的時限和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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