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先行為改革發展社會善治鋪路 地方人大工作先行先試的廣東實踐

1月,廣東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首次通過“代表通道”採訪的形式傳達代表心聲;

5月,選聘15位專家參與省人大常委會監督司法工作;

7月,組織全省五級人大代表開展“更好發揮代表作用”主題活動;同月,首次就民營企業司法保障向兩院和司法部門開展專題詢問;

9月,表決通過《廣東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首次提出不得以政府換屆、領導人員更替等理由違約……

今年以來,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的一系列舉動,有力推動廣東省人大工作向新時代高質量快步邁進。而這些,僅僅是廣東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發展歷程中敢為人先的新紀錄。

作為廣東省人大工作的分水嶺,1979年12月26日召開的廣東省五屆人大二次會議,開啟了南粵大地民主政治生活的新篇章。40年來,廣東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依法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能,力促良法先行社會善治,力求動真碰硬有效監督,力推代表履職勤勉盡責,著力推動解決經濟社會發展突出問題,為保障和促進廣東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作出積極貢獻,形成了地方人大工作中領風氣之先的“廣東實踐”。

立法先行為改革開道

改革開放初期,法制建設處於起步階段,加快實現“有法可依”是地方立法工作的迫切要求。為此,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堅持立法服務改革開放大局、著力解決經濟社會發展突出問題,先行探索、勇於創新,通過地方立法為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為國家法治建設提供經驗做法。

1981年,是載入廣東地方立法工作史的年份——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廣東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經濟特區的各項單行經濟法規。這一年,《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出臺,首次將土地使用權和所有權分開,從立法上確立土地有償使用和轉讓制度,為經濟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之後的40年間,廣東在中國的地方立法發展史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篇章。

上世紀80年代,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先後制定了入境出境人員管理、企業登記、涉外經濟合同、抵押貸款、涉外企業會計、涉外公司破產等方面的法規,建立了土地使用、稅收減免、吸引外資、完善投資環境等一系列體現先行性、試驗性、創制性的制度,由此解決了改革開放中一些迫切需要解決的體制機制問題。

進入1990年代,廣東法制建設、法治探索並沒有止步於“濤聲依舊”,不少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探索持續領先全國:1993年通過的公司條例,開中國現代企業制度先河;1996年通過的專利保護條例,被譽為“專利法規建設的里程碑”;1999年2月,廣東省九屆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在全國率先將“立法公開化”寫入法規。當年9月,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舉行國內首次地方人大立法聽證會,對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條例進行聽證,標誌廣東人大立法工作率先向民眾敞開大門。

進入21世紀後,廣東加快了立法“先行一步”的步伐:2001年初,制定了全國第一個由省級人大通過的預算監督法規——《廣東省預算審批監督條例》;2004年制定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條例,是國內首部關於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方面的立法;2005年出臺工資支付條例,率先在全國建立了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向社會公佈制度;2011年制定公共文化服務促進條例,率先建立激勵機制,拓寬服務渠道,促進了公共文化服務事業的健康發展等。

從“摸著石頭過河”,到積極發揮立法“試驗田”作用,廣東出臺了一批具有全國首創意義、符合廣東實際的地方性法規。截至今年5月,全省共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規697件,其中,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制定的356件地方性法規中,先行性、自主性法規134件,約佔總數38%。

監督質詢解社會難題

“甄別糾正涉民營企業產權冤錯案件的難點有哪些?”“如何進一步嚴格規範和正確適用查封、扣押、凍結財產措施?”“公安機關如何根據事實和法律甄別罪與非罪,防止把經濟糾紛當作刑事案件辦理?檢察機關如何加強法律監督,防止和糾正把經濟糾紛當作刑事案件辦理?”……

面對常委會組成人員的逐一發問,應詢的廣東省高院院長龔稼立、省檢察院檢察長林貽影、省公安廳副廳長黃守應、省司法廳廳長曾祥陸等,就民營企業司法保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一一予以詳答,同時還給出了加強和改進的具體舉措。

這是今年7月24日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發生的一幕。廣東省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陳少波說,就加強對民營企業司法保障促進民營經濟更好發展的有關情況專題詢問兩院和司法部門,在廣東歷史上還是首次,也是全國針對此專題開展的首場專題詢問。

值得關注的是,在今年的廣東省人大會議上,預算報告和預算草案獲代表全票通過,一舉創下歷史紀錄。

全票的背後,是歷屆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真督實查的結果。為管好政府“錢袋子”,從2001年初制定條例要求預算草案列到“款”級科目,重要的列至“項”級;到2005年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審查監督;再到2014年探索預算支出績效監督並引入第三方評價,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接續發力,把預算監督推向極致。

40年來,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堅持在實踐中探索,不斷建立健全方式方法,著力增強監督實效。

1989年初,廣東省七屆人大常委會通過《廣東省各級人大常委會法律監督工作條例(試行)》,隨後,省八屆人大常委會在1994年、1996年、1997年先後出臺廣東省各級人大常委會監督條例、執法檢查工作規定、評議工作規定等,其中不少規定在全國都屬創新之舉。

同是1989年,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聯名提出質詢案,常委會依法審議並作出有關決定,成為省人大常委會成立以來的首例剛性監督案;在2000年1月召開的省九屆人大三次會議上,佛山代表團25名代表針對在北江邊建電鍍城事件處理不當問題,對省環保局提出質詢案,這是省人大會議上首次提出的質詢案。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以“咬定青山不放鬆”的執著履行監督職能,還體現在民生監督擔任方方面面:連續10年對東莞虎門沙角電廠群汙染問題跟蹤監督,連續5年對農村垃圾管理工作進行監督,連續3年開展底線民生保障情況監督,連續3年對禁毒法和省禁毒條例執法檢查,數十年對河流汙染整治持續督辦……“一追到底”的韌勁換來的是一系列老大難問題得以真正解決。

代表履職活躍渠道多

在佛山禪城區張槎街道大沙村,一塊教育用地因為變更用途引起村民多次集體上訪。不久前,在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更好發揮代表作用”主題活動期間,街道人大代表聯絡小組通過約見區有關部門負責人,一舉推動地塊用地性質恢復,成功化解了這一歷史積案。

今年7月,廣東五級人大代表用一個月時間,就水汙染防治工作等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集中聽民意解民憂,將今年的代表履職活動推向高潮。

記者瞭解到,繼去年首次開展全省人大代表主題活動後,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今年開展的“更好發揮代表作用”主題活動,全省共有97292名各級人大代表參加,佔該省各級人大代表總數的82.88%,成為廣東人大歷史上規模最大、參與代表人數最多、活動形式最多樣的一次代表履職活動。

這項旨在推動代表更深入群眾的活動,共收集到針對水汙染防治的群眾意見建議2500多條和其他方面意見建議17000多條,目前已分別解決1200多條和8000多條,分別形成和擬形成建議1300餘條和近5000條。

著力於代表履職是廣東人大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1998年4月,廣東省委、省人大常委會和省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的關於快速辦理人大代表提出的重要建議的意見,開通了代表反映民意和快速辦理代表重要建議的“直通快車”。此後,省人大常委會每年選擇若干代表意見集中、社會關注度高的建議進行重點辦理和督辦,持續推動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還致力於代表履職的“根據地”建設,在人大代表社區聯絡站,截至去年底,已建立代表聯絡站8430個,平均每14名代表就能通過聯絡站定期聯繫群眾,實現各級代表進站聯繫群眾經常化、全覆蓋,“有事找代表”成為群眾共識。

2017年,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聯合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財政廳等部門出臺若干意見,提出推進全省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十方面措施要求,並從2018年起連續三年開展“推進縣鄉人大工作年”活動,有效解決了一系列長期制約縣鄉人大工作發展的難題,縣鄉人大工作面貌煥然一新。

40年的探索實踐中,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把加強代表工作作為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礎,不斷創新和拓寬代表履職渠道,建立健全法規草案徵求省人大代表意見、常委會組成人員直接聯繫代表、人大代表聯繫群眾工作、代表建議重點辦理和督辦、代表約見國家機關負責人等制度,舉辦“代表熱線”“專業性代表小組”等活動,有力推動了代表工作創新發展和代表作用更好發揮。


編校:侯朝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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