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倒掛國旗,知法犯法?

據大公報、橙新聞消息,10月30日清晨,香港屯門法院大樓發生國旗倒掛事件。民建聯司法及法律事務副發言人葉俊遠發現後,馬上向大樓的當值保安員投訴。15分鐘內,國旗重新正常掛起。

10月30日,民建聯成員葉俊遠在個人社交網Facebook上曝出一張圖片,指屯門法院倒掛國旗。他發文批評:“‘可恥’屯門法院倒掛國旗,連法院也帶頭侮辱國旗,難怪昨天侮辱國旗案,偏離案例,判得那麼輕!”

9時5分,他又發文補充:“經本人向屯門法院投訴後,職員已重新正確地懸掛國旗。”

香港法院倒挂国旗,知法犯法?

司法機構發言人回應大公報記者稱,懸掛國旗及區旗程序有清晰指示,由保安員負責執行。就發生倒掛一事,法院獲知後已立即更正,該機構亦即時要求保安服務承辦商提醒保安員留意及嚴格遵守升降國旗程序。

但就為何會出現“國旗倒掛”這一失誤,目前暫無相關回應。

據港媒此前報道,2016年10月19日的立法會會議上,鄭松泰曾將議員自行帶來插在臺上的中國國旗和香港特區區旗倒轉,隨即被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裁定行為不檢,並被要求離場。2017年9月29日,法官裁定鄭松泰兩項控罪(“侮辱國旗罪”及“侮辱區旗罪”)均成立,共罰款5,000港元。

葉俊遠在Facebook中提到的“侮辱國旗案”,指的是10月29日沙田裁判法院判決,被控侮辱國旗罪的羅敏聰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此案宣判後,不少香港市民及網友認為法院判決過輕,有愛國愛港人士直言“對香港法治失望”,這個判決“必定引起全國公憤”。29日晚上,全國政協

主席梁振英在社交媒體發文稱,律政司必須上訴。梁振英提到,早前有人塗汙美國總領事館外牆,被判刑四個星期。

香港法院倒挂国旗,知法犯法?

10月31日,人民日報客戶端發表評論稱,赤裸的雙重標準、裁判量刑的巨大差異,讓“法律到底是止暴制亂的工具,還是庇護暴力的道具”成了所有愛國愛港人士心中大大的問號。

評論強調,“侮辱國旗是一種嚴重罪行,絕不姑息”的社會共識理應體現在法院判決中。在維護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這一點上,也從來沒有什麼可以商量的餘地。

審核|邱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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