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戶口到城裡買了樓房以後,在村裡的宅基地要不要收回?

情牽伊人夢780


大家好,我是農民小席,感謝提問!

關於這個問題,只要是農村的戶口不隨著在城裡買樓房而遷移的話,那麼就不影響其在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

大家都知道,農村人是可以到城裡買房居住生活,但是城裡人卻不能在農村買宅基地修建房屋,這是因為農村的土地都是集體所有制,不允許私下進行買賣交易。另外,農村土地確權政策的實施,對農村宅基地的管理也是非常嚴格,在農村要求一戶一宅,並禁止一戶多宅的現象發生,而且還對農村村民的宅基地重新進行了測量、確定以及確認,也更加明確了農村宅基地的隸屬關係和使用權限。再一個,前面已經講到農村土地的所有權都歸屬於農村村集體組織,所以只有農村村集體組織之內的成員才能享有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而農村村集體組織之外的成員就不能享有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

所以說,農村人在城裡買樓房這在農村已經是很平常的事情了。因為只要農村的戶口還在農村,而且在農村還有住房,並且在滿足農村住房沒有長期閒置的情況下就不影響其在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


農民小席


現在在城裡買了樓房的農村人多了去了,沒有聽說哪個村裡將村民的宅基地收回去了。村裡的樓房是商品房,有錢買100套也沒有人干涉,跟農村的宅基地絲毫關係都沒有。城裡的樓房買了以後,只有70年的居住期,70年過了以後,所買的樓房就是危樓,拆除以後什麼都沒有了,而農村的宅基地,只要房子不拆,就有永久使用的權利。況且現在農村不劃分宅基地,鼓勵農民到城裡去買樓房。現在城裡的樓盤一個接著一個,如果僅憑城裡人自己消費,這麼多的樓房賣給誰去?縣城裡大部分樓盤住的都是農村人。


農村差不多有十幾年不給村民劃分宅基地了吧,這十幾年裡有多少農民的孩子長大了,需要成家立業,分家單過。孩子結婚以後必然應該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家,但是村裡不再劃分宅基地,讓這些成了家的孩子怎麼辦?沒有辦法,農民們只能勒緊褲腰帶到城裡去買樓房。且不說村裡現在已經不劃分宅基地了,就算是有的農民家有宅基地,想在村裡蓋一所房子,留著以後給兒子娶媳婦用,現在的姑娘也不要農村的房子,必須要去城裡買樓房。如果家裡買不起樓房,大家就一拍兩散。為了給兒子娶媳婦,農民也必須去城裡買樓房,大勢所趨。


如果因為城裡買了樓房,就收回人家農村的宅基地,這是沒有道理的。像現在很多的農民為了兒子娶媳婦,好不容易在城裡給兒子買了一套房子,如果再把村裡的房子給收回去,那讓農村的父母住哪裡?再說,只要是農村戶口就是這個村裡的村民,村民就有權利享受一戶一宅的政策。假如說家裡有兩處宅基地,那麼這樣的情況,應該看一下父母是不是和子女分開了戶頭,如果子女已經分開單過,根據農村一戶一宅的政策,人家也沒有多吃多佔,完全符合農村的住宅條件,不管人家在城裡買幾套樓房,都跟農村的宅基地不相干。


只要還是農村戶口,你就是農村人,甭管是不是在城裡買了房子,宅基地的使用權還是歸你。農村戶口的人,可以隨意到城裡買房子,而且是不限量。但非農戶口的人,卻不可以到農村買房子,一套也不行。看上去似乎有點不公平,實際上是不存在任何不公平的。有哪個城裡人如果不服氣,可以到農村來跟農民調換一下,享受一下農民們辛苦勞作的生活。


靈子


關於人們在城市裡買了樓房,農村的宅基地地該不該收回的問題,首先我認為不能收回,那是國家給他的使用權力。

關於農民在城市裡面買的樓房,它的性質是商品房,開發商是買斷了土地長久使用權的 ,這與國家的公有土地完全是脫離了出去,土地的使用權力不再受國家管制下,建設的商品房,農民購買的就是這種性質的商品房,怎能和農村的宅基地掛上勾呢?

作為農村的宅基地上面的一切財產,那是他們的上輩遺留給下代的私有財產,和使用權力,從那個地方上面講都是合理合法的。

所以我認為,不管農村人在城市有多少套商品房,他們在農村的宅基地上面的一切財產永遠屬於自己的私有財產,任何人和單位無權收回,只有在通過本人同意,給於適當經濟補償後,才有權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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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前房子就是農民的門面,家裡的房子蓋得好在村裡都更有面子一些。不過現在很多的農民手裡有錢了,已經不再是滿足於在農村蓋房了,更是會跑進城買樓房。那麼買了樓房以後,在村裡的宅基地要不會收回呢?

農村宅基地不會隨便收回,進城買房不影響農村宅基地

首先可以明確一點,那就是農村的宅基地是不會收回的,這點大家是可以放心的。進城買商品房不會影響到農村宅基地的使用,至於說大家擔心的農村一戶一宅也跟商品房沒關係,只要宅基地確權了,那都還是你的。

農村宅基地跟商品房是兩個概念,大家千萬不要混為一談,商品房是沒有限制的,只有你有錢買多少套都行。而農村宅基地卻只能夠農民所有,所以才會限制著一戶一宅的。不過只要你不違規使用宅基地,那麼宅基地都不會收回的,村集體也不能夠隨便收回的。

進城落戶才可能收回農村宅基地

至於說什麼情況下會影響到農村宅基地,那就是進城買房之後,直接進城落戶,那樣才可能會影響到農村宅基地的。現在如果將戶口遷到城市的話,很多地方還是會強制要求退出土地跟宅基地,宅基地基本上就是會被收回了,如果宅基地上面還蓋有房屋的話,那房屋是可以保留的。

當然現在國家就規定農民進城落戶也要尊重農民的意願,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退出宅基地,如果農民不願意退出宅基地的話,也是不能夠強制收回宅基地的,這點在未來會進行推進。

總之,農民進城買了樓房之後,戶口還是農村的肯定不會被收回宅基地。而進城落戶了,那也不一定就會被收回宅基地的,這點大家還是可以放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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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戶口可以去城裡買樓,並且農村宅基地不受影響,你一樣擁有其使用權。現在很多外出務工的農民,賺到錢還是願意在城裡買間樓房的。

農村去城裡買房也算是剛需吧,畢竟長時間在城市裡打拼還是需要一個落腳點的,而農村是我們農民的老家,退休後可以選擇回農村養老,同時,也擁有農村集體利益的權利與義務。


如果農民在城裡買樓,農村宅基地會被村裡收回的話,說明你已經把農村戶口遷出。

一、農民把農村戶口遷出,變成城鎮戶口或者居民戶口,這樣你就不屬於本集體內成員。村裡的權利與義務你也無須承擔與享受。

二、農村戶口遷出後,原來宅基地上的房屋依然屬於你,房屋的所有權是你的,沒有人敢隨便動你房子。如果,你家農村的房子因時間長而倒塌了,村集體就會回收宅基地,你也會失去宅基地使用權,這時候,農村宅基地什麼的也完全和你沒有關係了。不過以前確權下來的土地,你還是有使用權的,而使用權期限直到下一輪重新分配時結束。



總的來說,農民去城裡買房和農村宅基地沒有聯繫。所以,農民放心的去城裡買房子吧。


三農天地


農村戶口到城裡買了樓房和村裡的宅基地要不要收回一點關係也沒有。城時的樓房那是什麼?是商品房,也就是說它首先是一件商品,只不過是以房子的形式對外出售,既然是商品又對外出售,那麼就沒有任何限制,只要具有經濟能力,任何人都可以購買。

村裡的宅基地是什麼?村裡的宅基地屬於村集體,只有村集體內部成員有使用的權力,非本集體成員,除了繼承農村的房子等特殊原因之外,任何人沒有使用村集體宅基地的權力,即便是農村的房屋,也不能像城裡的商品房那樣自由買賣。

也許提出這個問題的人,是對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政策的誤解。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政策,指的是農村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而不是說農村村民在農村擁有一處宅基地了,去城裡購買了商品房,就要把農村的宅基地收回,這完全是誤解。

實際上城裡買的樓房所使用的土地是國有土地,它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樓房的開發商使用,開發商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然後開發商在土地上開發建設樓盤,對外公開銷售,因此你才會買到城裡的樓房。

而農村的宅基地是村集體土地,它是福利的形式免費供村集體成員使用,村集體成員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所以不能買賣,即便你在宅基地上面建了房子也同樣如此。

所以說,農村戶口到城裡買了樓房,在村裡的宅基地並不會因此而收回。


農村一山貨


農村戶口到城裡買了樓房以後,在村裡的宅基地要不要收回?

指尖觀點:首先給你明確的答覆,農村戶口在城市買房,並不會將宅基地收回,這點大可以完全放心,國家也是支持農民進城買房的行為,也是推動城鎮化進程的一個策略。當前各地已經取消農業戶口,統一為居民戶口,其實對於農民進城買房落戶,享受城市公共資源,也是打消了戶口壁壘。只有有人會有這樣的擔憂,想必是誤解了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的政策,下面就具體地給你分析兩者的差異性。<strong>

相信生活在農村的居民,都有這樣的感觸,農村人口越來越少,進城買房的越來越多。這個局面不僅是發生在經濟較好的地區,經濟相對落後的地區同樣存在這樣的問題。首先,指尖以我們村為例,作為安徽省東村小鄉村,由於靠近江蘇、交通便利,鄉村周圍的產業相對發達,村民很早就開始進城、進廠打工,也算是經濟不是太落後的村莊。最近幾年,村裡人在縣城買房的越來越多,大多數都是為了子女上學、結婚的需求。毫不誇張地說,村裡有一半以上的家庭,除了農村有房子之外,在城市最少也有一套房。

以上的局面,在中國很多地方都在上演,為了獲得城市的各項公共資源,很多農村人都往城市遷徙。這裡面有一些是工作場所主導,有些是現實需求主導。但是,我們都非常清楚一點,農村住房和城市住房有本質的區別。按照住房權益關係來看,通過購買城市住房,我們相當於獲得了住房和所屬土地70年/50年的產權,我們有權對該住房進行抵押、出售、租賃等。但是,農村的住房及其宅基地就不同,相比城市居民,農民居民最大的優勢在於擁有承包土地和宅基地,並且農村宅基地具有長期性,但是其所有權是歸村集體所有的,資格權和使用權歸農村家庭所有。也就是意味著,你只要是村集體的一份子,都可以以家庭為單位獲得宅基地,並且該宅基地的使用權限是永久的。<strong>

但是,正如我們上文所述,農村宅基地具有公共特性,以戶為單位取得的宅基地可以永久使用。這也意味著宅基地不可能隨意分配,也不能多佔多用,否則村集體的宅基地是不夠分配的。為了保障村集體成員的切身利益,劃清宅基地的權屬關係,各地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宅基地的確權頒證工作,確權的一個核心就是“一戶一宅”,也就是一個家庭只能擁有一塊宅基地。<strong>有的人可能會感覺到驚慌了,“一戶一宅”會不會限制進城買房,城市有房的農民是不是要將農村宅基地上交。很顯然,這個擔心是多餘的,因為“一戶一宅”針對是農村宅基地,和城市住房和土地沒有任何關係,哪怕你在城市有多套房,都不會對農村住房和宅基地產生影響。<strong>

不過,這也不是絕對的,很多農村人進城買房,會同時將戶口遷出農民。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只要不屬於村集體成員,也就不再享受村集體所賦予的農村宅基地的資格。不過,農村宅基地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只要原有宅基地資格的戶口當中還有人在,該宅基地就永遠不會被收回。即使未來出現整戶消亡,或者戶口中全部遷出的問題,由於農村住房所有權屬於個人,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主要房子還在,宅基地暫時使用權和房子在一起,不過由於戶口全部遷出,不再具有宅基地的資格權,該房子不能進行重修、擴建等,待到自然倒塌之後其宅基地要被收回。所以,農村宅基地和在不在城市買房沒有關係,和戶口遷出與否有一定的關聯。對此,你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


指尖三農


農村戶口在城裡買了樓房之後,村裡的宅基地是不會收回的,這個完全可以放心。如今農民的生活條件也都好了,很多人家為孩子在城市買了樓房,方便年輕人工作生活。然而無論在城裡買多少棟樓房,都不影響在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和繼承權。



農村宅基地只是針對於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而言,賦予的使用權,假如在城裡買了房之後,戶口遷去了城市,那也就不算是本村人了,有的人可能會說,既然不是本村人,那麼就應該把宅基地收回。雖然戶口遷去了城市,但是農房還是人家蓋的,戶主對農房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未發生改變,而地隨房走,宅基地就在農房的下邊,怎麼能把宅基地單獨收回,農房留給戶主使用呢,所以房子和地一樣都不會收。


當然瞭如果戶口遷出,理論上繼承得來的父母的宅基地只有短暫使用權,等到房子倒塌毀滅後,宅基地會被集體收回。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哪怕宅基地上是一所破房子,甚至是一堆廢墟,也沒有人會把宅基地收回。除非滅失到自己主動將廢磚廢瓦都搬走,宅基地上清理的乾乾淨淨的啥都沒有,估計村集體想不收回都不行了。


在城市買樓房跟在農村蓋平房不太一樣,只要是農村戶口,並且符合一戶一宅的規定,那宅基地就有長期使用權,可以祖祖輩輩一代留給一代。但是樓房就只有70年的產權,而且是針對空間中的這層樓房的使用權,並非宅基地的使用權。在城市買樓房只要有錢買多少都可以,但是也並非像很多網友說的毫無限制,現在有很多地方都執行限購令,有的雖然沒有明確的限購,但是針對多套房高額徵稅,也是從側面控制樓房囤積買賣。



其實在大城市呆久了就會發現,在農村擁有一座小的庭院,住在平房裡也是不錯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與世無爭,拋卻煩惱,有點世外高人的意思。


一品小十六


這是個連政府都很棘手的問題,為什麼呢?這就是農村的現狀問題所決定的。

為什麼為這樣說呢?因為農村的房,在我們北方的村鎮,都是成排的,或者有些不成排,也是前後交錯,緊挨著的。

假設一戶去縣城裡買房了,他也誠心退出房基地。大多數都是批的宅基地,寬四丈,長叄丈多,兩邊挨著他的戶沒有搬走,請問這個約叄分地給誰,國家收回有什麼用呢?

有人說可以批給沒有房基地的,現在都不缺房,沒人再找政府批房基地了,即使有,這個蓋房的也不願意去,兩戶夾一戶,很不方便,別的地方也不知道,我只是以我們村現狀說的。

如果某村成批的走了,那就好辦了,這種情況,估計還要走幾十年的過程,買房的必竟是少數。

只有農民的收入增加了,房價迴歸到理性情況下,退出大片的房基地,國家,集體才好安排另用。否則十戶八戶的走了,也沒用,都在戶戶中間。何用之有。

這就是為什麼有的地方撤村建鎮的其中一個原因吧!就說到這裡,謝謝看者,如有同感,請關注我,謝謝!


厚德載物1957082


這是一個完全未經法律常識過濾的問題,對農民充滿偏見與歧視:

1、中國現行與房地產相關的法律禁止農民進城購置商品房嗎?法律沒有禁止,那農民的購房行為就是合法的,他在城裡購置的房產也同樣受《合同法》、《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的保護;

2、中國現行與房地產相關的法律有農民在城鎮購房必須放棄農村戶口及其他合法權益的前置性規定嗎?顯然法律也沒有這方面的規定,那麼,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要求在城鎮購房的農民放棄他們的農村戶口及包括宅基地在內的其他對應權益;

3、商品房是一種特殊商品,也同樣符合商品的基本屬性,即在法律允許的框架內商品可以自由交易,合法擁有!合法公民合法取得的財產和權益受中國法律保護,他們質疑什麼?法律還農民?

4、知道有人會鑽牛角尖,說什麼城鎮人口為什麼不能下鄉購買宅基地的問題。這是另外兩個法律問題:

(1)、農村宅基地屬於集體性質,國家法律禁止農村集體土地入市作產權交易;

(2)、農村宅基地是國家法律規定的農民專屬社會保障的重要內容,是國家保障農村居民生活,保持農村和社會穩定的基本制度設計。他們是不是想用自己半吊子市場學知識和資本的力量撼動這一國家穩定的重要基礎?

5、再用他們的邏輯懟一下,有人質疑農民買了城鎮房產後不強制其退出農村宅基地的問題,那城鎮居民一直吃農民種的糧食,人們是不是也可以質疑或要求其不退出城鎮社保呢?

6、城鎮化,農民進城實際上是產業升級、經濟結構變化、社會保障體系發展的結果,而不是農民住哪棟房子的事;

同為同胞,我開始所用的“偏見與歧視”可能有情緒化的成份,其實,我更願意相信有這種思想傾向的人只是出於對基本國情的不瞭解,下面展開說說:

1、中國現在已經是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不假,但中國更是一個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而且,地區差異很大,發展不均衡。摩天大廈落地窗外的CBD是中國,田野阡陌間也是中國,他們完全處於不同的產業分工領域和發展階段;

2、中國改革開放後工業、商業、服務業、科技產業取了巨大發展,中國經濟也發生了結構性轉變,但是農民仍然是國內最大的群體,全面小康依然還在路上!

3、中國現有法律制度和經濟制度的涉農部分是保持農村穩定,促進農村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制度設計。而中國農村的穩定和健康發展對於國家的穩定與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4、黨的宗旨和國家性質決定,國家必須保障和促進包括農民在內的全體國民的生存權、發展權!

所以,真的不希望再有類似的偏見和歧視在社會上氾濫,更不希望有人站在絕對本位,甚至明顯自私的角度隨意質疑國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和經濟制度。人民團結,社會和諧永遠是國家發展的重要保障!讓我們緊密團結在黨中央周圍,凝心聚力,為實現中國夢的偉大事業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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