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石侖”到底能不能抓?一個案例告訴你!

野生“石侖”到底能不能抓?一個案例告訴你!

西西

聽說了嗎,有人因為抓“石侖”被判刑啦!

“石侖”?也就是棘胸蛙吧,我在廣東吃過,是韶關的特產呢,肉質細嫩潔白,味道甘美,營養豐富...

野生“石仑”到底能不能抓?一个案例告诉你!
野生“石仑”到底能不能抓?一个案例告诉你!

北北

西西

你這吃貨,山珍野味可不能亂吃啊,野生棘胸蛙可是國家“三有”保護動物呢。

ヽ(*。>Д

北北

西西

瞧,手機打開庭審公開網,可以看整個庭審過程,嘿嘿

野生“石仑”到底能不能抓?一个案例告诉你!

被告人江某書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非法狩獵棘胸蛙51只,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歸案後,被告人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從輕處罰,依法查獲的棘胸蛙活體41只已放生,酌情從輕處罰,判處拘役三個月十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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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

為捕捉野生“石侖”食用治療風溼痛,在未經野生動物主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下,被告人江某書分別於2019年4月6日晚、4月9日晚,獨自駕駛摩托車攜帶探照頭燈、塑料網袋至泰寧縣開善鄉餘上村廣源坑水庫源頭附近河段,通過探照頭燈照明、徒手捕捉的方式,捕獲野生“石侖”活體51只並裝進白色塑料網袋內帶回其家中。

4月6日晚捕獲的10只野生“石侖”,全部被江某書於4月7日上午在其家中用剪刀破肚宰殺,5只被江某書當天清燉食用、5只死體存放於江某書自家冰箱的速凍層;

野生“石仑”到底能不能抓?一个案例告诉你!

4月9日晚捕獲的41只野生“石侖”,全部裝在白色塑料網袋內存放於江某書自家冰箱的保鮮層。2019年4月10日上午,存放於江某書自家冰箱內的5只“石侖”死體、41只“石侖”活體被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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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檢驗鑑定,有46只“石侖”即為棘胸蛙,為無尾目蛙科蛙屬,屬國家“三有”保護動物(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生態價值、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物)。

2018年3月27日,泰寧縣人民政府發佈泰政〔2018〕3號通告規定:泰寧縣行政區域內禁止獵捕野生動物;2018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為

禁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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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棘胸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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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鱗,學名棘胸蛙,是山澗中所產的一種蛙。福建人又稱蟈凍,閩西北這裡卻喚作石侖。棘胸蛙在消滅森林蟲害,保護森林方面起著積極作用!

野生“石仑”到底能不能抓?一个案例告诉你!

棘胸蛙富含高蛋白、多種維生素和礦物質,具有一定的營養價值和藥用價值。如今棘胸蛙養殖已經形成產業化,野生的棘胸蛙是國家保護動物,千萬不要為了吃“野味”而以身試法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狩獵“情節嚴重”:

(一)非法狩獵野生動物二十隻以上的;

(二)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或者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的;

(三)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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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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