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通知,甘肅將專門開展一次鄉村教師職稱評審

日前,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甘肅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緊急通知,今年11月1日起,在全省中小學教師系列中專門開展一次鄉村教師職稱評審工作。此次專門評審從“甘肅省職稱申報評審管理信息系統”申報評審,11月15日前完成申報審核,12月31日前完成評審工作。評審工作結束後,要抓緊辦理聘用手續,並在2020年1月兌現工資待遇。

為貫徹落實《中共甘肅省委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關於“鄉村教師從教20年以上的評聘中級職稱和從教30年以上的評聘高級職稱不受指標限制”(以下簡稱“不受指標限制人員”)的規定,發揮人才評價向一線傾斜、向鄉村傾斜的“指揮棒”作用,讓紮根鄉村的中小學教師發展有空間、晉升有通道、作出貢獻有成就感獲得感,引導各類人才向基層、向鄉村聚集。經研究決定,在全省中小學教師系列中專門開展一次鄉村教師職稱評審。“不受指標限制人員”的規定既適用於鄉村教師申報全省有效職稱,也適用於申報全省基層有效職稱,是“不受指標限制人員”的專項指標。各市州要儘快通知各鄉村學校,讓“不受指標限制人員”中符合全省有效副高、中級職稱評價條件標準的鄉村教師按程序申報評審,特別要提醒鄉村教師,中級職稱未制定基層評價條件標準,按全省有效評價條件標準申報。

鑑於我省2019年度全省基層有效高級職稱評審工作已經完成,這次評審是對鄉村教師申報評審高級職稱的專門安排,主要針對“不受指標限制人員”。雖不是“不受指標限制人員”,但各市州在落實人社部《關於加強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關於“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基層事業單位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實行總量控制、比例單列,不佔各地專業技術高級結構比例的政策規定中,在各市州近、中、長期規劃的近期規劃內的其他符合評價條件標準的鄉村教師也可申報。不得將縣(區、市)屬城鎮學校的教學人員納入這次專門申報評審。這次評審後,今後達到“不受指標限制人員”規定的人員納入正常職稱評審工作,但要認真執行“不受指標限制人員”的規定。

考慮到絕大多數鄉村教師的業績貢獻標準達不到申報全省有效職稱的評價條件標準,鄉村教師在這次專門申報評審時,按《甘肅省基層中小學教師系列高級職稱評價條件標準(試行)》(甘人社通〔2018〕515號)執行。為同步解決鄉村教師晉升正高級職稱問題,給“兩州一縣”所屬臨夏州、甘南州所轄各縣及天祝縣每縣下達2名鄉村教師全省縣以下基層有效正高級教師崗位指標,給全省其他各縣(區、市)每縣下達1名鄉村教師全省基層有效正高級教師崗位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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