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固法院執行案例】從自殘開始 到和解結束

近日,西固法院執行幹警在執行過程中遇到了被執行人劉某的強烈反抗,劉某非但對執行幹警的好言相勸置之不理,還採取過激手段,以傷害自己身體的極端方式阻撓執行。為什麼劉某會如此固執和偏激呢,事情還要從劉某的妻子高某說起……

劉某和高某結婚多年,二人時常爭吵,夫妻感情並不和睦。2017年,妻子高某突然離家出走,並帶走了個人的全部物品,這令劉某惱怒不已。可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就在妻子離家後不久,一個素不相識的男子竟然找上門來,聲稱劉某居住的房屋已經歸他所有,要求劉某立刻搬離房屋。原來,劉某與高某婚後,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一直登記在妻子高某一人的名下。高某在決定離家出走之前曾揹著丈夫,私自通過中介公司將該房屋出售給第三人楊某並已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劉某當然接受不了這個突如其來的打擊,始終拒不搬家,於是楊某將劉某訴至法院。

依照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辦案法官據此支持了楊某的訴訟請求,判令劉某限期搬離房屋。劉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了劉某的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生效後,劉某依然怒氣難平,拒不履行騰房義務,楊某遂向西固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執行法官雖然同情劉某的遭遇,但是為了維護司法的尊嚴,還是依法向劉某發出了執行通知,主動找其談話並告知了相應的法律後果。執行法官本想通過柔性勸說的方式緩和劉某的對立情緒,但是劉某十分固執,對所有的好言勸說一概充耳不聞,甚至用利器傷害自己的身體,以最為極端的方式對抗執行,執行幹警立刻將劉某送醫治療。

由於救治及時,劉某沒有生命危險,也很快恢復了平靜,執行法官對躺在病床上的劉某說:“我們同情你的遭遇,也能理解你此時的心情,但是生效判決已經做出,就要依法履行。你現在要做的是養好身體,儘快找到你的妻子,要求她把賣房的錢退還給你,到時候法院一定會替你主持公道。”心緒平復後的劉某經過冷靜思考,漸漸認識到自己應當主動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但眼前一個難以克服的困難是,劉某的經濟能力有限,除了這套房屋之外幾乎一無所有,搬家之後自己和一家老小要住在哪裡?執行法官看出了劉某的顧慮,叮囑他安心養傷,法院會考慮他的實際困難。

雖然維護法律的尊嚴是每一個法院人的職責,但是劉某這樣的處境又怎能不令人同情。執行法官離開醫院後,主動找來申請人楊某,如實告知了本案的執行進展和被執行人劉某目前的困難境遇,希望他能夠設身處地體諒劉某的境況,適當做一些讓步。執行法官的溫情勸導感動了楊某,他承諾自願拿出一筆費用幫助劉某暫時解決搬家後的住房問題。於是,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劉某很快將房屋騰退並把鑰匙交給了楊某。一場原本激烈的對抗最終以圓滿的方式平和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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