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級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閉環”系統基本建立

為加快推進預算績效管理改革,建立健全事前績效評估和績效運行監控機制,近日,山東省財政廳印發《山東省省級政策和項目預算事前績效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山東省省級部門單位預算績效運行監控管理暫行辦法》,對省級部門單位開展事前績效評估和績效運行監控工作作出明確規定,標誌著省級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閉環”系統基本建立。

據悉,省級事前績效評估的對象為省級擬新出臺通過預算資金安排的重大政策和項目,因實施內容、標準等發生重大調整擬申請新增省級預算資金的既有支出政策和項目,在既有專項資金規模內新增政策任務,到期申請延續執行的重大政策和項目等三種情形視同新出臺,一併納入事前評估管理範圍。

根據政策和項目的不同特點,分別制定了政策和項目的評估指標體系,同時設定了3項否決性指標,確保評估工作有規可依。同時,將事前績效評估報告作為政策和項目入庫的前置條件,未提供事前評估報告的,不予納入財政項目庫,不得安排預算。按照要求,2020年省級預算編制中,原則上各部門新出臺政策和項目均需要開展事前績效評估。

省級績效運行監控的範圍覆蓋省級部門預算安排的所有項目支出,涵蓋“四本預算”。各部門單位對預算執行情況和績效目標實現程度開展“雙監控”,建立省級部門單位日常監控和省財政部門定期監控相結合的全流程、持續性的監控機制。將績效監控結果作為以後年度預算安排和政策制定的參考,對績效監控中發現的績效目標執行偏差和管理漏洞,提出分類處置的措施。(代玲玲 孔進 趙雲亮 喬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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