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嚴禁扶貧資產損毀流失 盤活用好閒置資產

齊魯網濟南5月11日訊省扶貧開發辦公室消息,今年,山東將加強產業扶貧項目及資產的管理工作,對扶貧資產出現損毀、流失的,管護主體要及時發現,查清原因,明確責任。對扶貧資產長期閒置的,管護主體要切實發揮縣級有關部門、鎮級政府、村幫包單位、駐村工作隊和社會力量等的作用,盤活用好扶貧資產。

嚴格項目資產確權登記

明確產業扶貧項目及資產範圍。產業扶貧項目是指各地圍繞脫貧攻堅組織實施的產業發展項目。扶貧資產是指使用各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整合財政涉農資金以及社會幫扶資金,投入產業扶貧項目形成的營利性資產,不包括明確到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資產。

加強產業扶貧項目實施監管。按照誰審批誰驗收、誰主管的原則,產業扶貧項目縣級審批驗收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縣級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項目組織實施的指導監督,確保項目嚴格按批准方案組織實施,及時做好項目竣工驗收。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後,依據驗收結果,項目實施主體、承建單位、扶貧資產所有者要及時辦理資產交接手續。

建立產業扶貧項目及資產清單。各地要全面摸清脫貧攻堅以來產業扶貧項目實施及形成扶貧資產有關情況。根據產業扶貧項目審批驗收情況,縣級主管部門建立項目清單,將驗收合格項目的驗收報告等資料提供給鎮級政府。在縣級主管部門指導下,鎮級政府對域內已建成產業扶貧項目及資產進行全面核查,建立項目及資產管理清單,加強日常檢查監督。

嚴格扶貧資產確權登記。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扶貧資產確權登記。依據《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山東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資產所有者及時辦理扶貧資產登記,分類分項記錄資產明細,建立扶貧資產內部控制制度,加強檢查監督。歸村集體所有的扶貧資產要全部納入農村“三資”管理平臺,其他扶貧資產按相關規定進行登記管理。縣級、鎮級實施的已建成產業扶貧項目,尚未完成扶貧資產確權登記的,縣級主管部門要督促相關主體按期完成。新建產業扶貧項目竣工驗收後,及時辦理扶貧資產確權登記。

落實扶貧資產管護責任。所有扶貧資產確權登記後,都應逐項資產建立管護制度,明確管護主體,落實管護責任。按照《山東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方案》有關要求,扶貧投入以村為單位形成資產的所有權要確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確保發揮扶貧作用。要加強對扶貧資產的監管,確保扶貧資產保值有收益不流失。

提升項目資產運營成效

推進扶貧資產健康有序運營。扶貧資產管護主體直接經營扶貧資產的,必須明確經營責任、經營目標;採取租賃、合作等方式經營扶貧資產的,管護主體與經營主體之間應當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扶貧資產管護費用可從經營收入中列支。扶貧資產為固定資產的須依規計提折舊。

對扶貧資產出現損毀、流失的,管護主體要及時發現,查清原因,明確責任,分類處置有關資產。損毀資產能夠修復、改造的,縣級主管部門、鎮級政府要督促指導管護主體採取相應措施,儘快恢復使用功能。確實無法修復、改造利用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資產核銷。對產業扶貧項目中的“大棚房”問題,要依法依規處理。

分類指導資產運營問題整改。各地要對脫貧攻堅以來所有已建成產業扶貧項目逐個排查,分析扶貧資產運營狀況,對照中央專項巡視、審計、考核督查發現的突出問題,舉一反三,採取針對性措施加以解決。

對扶貧資產長期閒置的,管護主體要立足當地實際,積極對接相關經營主體,堅持市場導向,切實發揮縣級有關部門、鎮級政府、村幫包單位、駐村工作隊和社會力量等的作用,盤活用好扶貧資產。

對扶貧資產經營合同簽訂不規範的,包括主要條款不完備,資產管護約定不合理,合同期滿資產處置方式不明確等,要進一步規範完善合同簽訂。

對一些效益差甚至虧損的村級產業扶貧項目,鎮級政府要指導村集體積極對接各類新型經營主體,通過股份合作、業務託管、改善經營等方式,提升扶貧資產運營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促進項目轉型升級。

規範扶貧資產收益分配使用

規範收益分配操作流程。扶貧資產收益要落實到村,支持村集體開展扶貧。加強扶貧資產收益資金的管理監督,按照“村提方案、鎮級審核、縣級備案”的流程,以村為單位研究提出扶貧資產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經鎮級審核同意後實施,並報縣級扶貧部門備案。扶貧資產收益到村集體賬戶後,應當在3個月內完成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的確定並報縣級扶貧部門備案。光伏扶貧電站項目收益分配使用,按照《國務院扶貧辦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分配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提升扶貧資產收益幫扶實效。扶貧資產收益除重點用於幫扶老弱病殘缺乏勞動能力貧困人口外,可用於設立村內扶貧專崗、公益崗位,獎勵補助,發展村級公益事業等。加大收入水平略高於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群體的關注力度,對因病因災因學因意外等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群眾,由所在村提出幫扶方案並經鎮級審核同意,可使用扶貧資產收益開展即時幫扶解困,防止返貧或新致貧。扶貧資產收益向貧困戶直接分配的,應當堅持現行脫貧標準,在確保穩定脫貧前提下,收益分配留有餘地,不分光吃淨、吊高胃口,不人為劃定收益分配到戶到村集體的比例,不人為造成貧困戶與非貧困戶之間的攀比。

統籌佈局產業扶貧項目

推動產業扶貧與鄉村產業振興有效銜接。各地要以脫貧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意見和鄉村振興規劃為引領,加強產業扶貧與鄉村產業振興在政策、項目、資金上的銜接,統籌佈局產業扶貧項目,將產業扶貧項目納入鄉村振興項目庫,處理好短期見效與長期增收、臨時幫扶與持續帶動之間的關係,做到產業扶貧項目與產業振興項目一起研究、一體推進。

鼓勵鄉鎮統籌實施產業扶貧項目。以鄉鎮為單位統籌實施的產業扶貧項目,要堅持因地制宜,統籌謀劃,提升規模化、集約化、品牌化水平。鄉鎮統籌實施形成的扶貧資產,要按照貧困程度和相對集中原則確權到村,資產收益按產權分配到村。

強化產業扶貧政策要素供給

優化財政資金和項目用地供給。用好用活產業扶貧財政資金,提高資金使用績效。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產業扶貧項目建設。調整優化農村土地利用規劃,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為產業扶貧項目落地創造有利條件。

完善金融支持政策體系。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產業扶貧信貸產品,加大對產業扶貧的信貸投放。繼續推廣“政銀擔”合作機制,用好“富民生產貸”,為扶貧龍頭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加強產業扶貧信貸跟蹤監測,有效防範化解信貸風險。

加強農村經營管理人才培育。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在產業扶貧項目及資產經營管理中的核心作用,通過選派第一書記、先進村支部書記兼職、教育培訓等方式,培養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健全職業農民培訓和農民工返鄉創業支持政策,培育農村創業致富帶頭人,為產業扶貧和鄉村產業振興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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