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特级教师评选条件,你满足了吗

甘肃省特级教师评选条件分为必备条件和选择条件。同一成果条件不重复计算。

甘肃省特级教师评选条件,你满足了吗

甘肃省特级教师评选条件,你满足了吗

一、必备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人师表,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在师德方面受到同行、学生、家长及社会的普遍好评,深受学生爱戴。将师德表现作为特级教师评选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2、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根据学科教学特点,注重理想信念教育,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关爱学生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教学领域形成风格、特色、教育教学效果显著,教学成绩突出。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学历合格,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4、获得省级部门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其他相当表彰奖励,或获得省教育厅确定的陇原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农村骨干教师等专业称号。

5、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一次“优秀”。

6、城市学校(包括县城所在地学校)教师须具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累计1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

二、选择条件

在具备7项基本条件的同时,必须具备以下8项条件当中的4项。

1、积极承担学生德育和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担任年级主任、班主任工作或担任德育课教师累计10年及以上(其中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年级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且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其他相当表彰奖励。(提供相关文件和证书)

2、教育教学特色和风格鲜明,成效显著。获得省级部门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近10年来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智能部门、国家和省级一级教育学会组织的比赛中,获得省级优质课竞赛、教学技能大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竞赛等比赛一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优质课竞赛等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提供相关文件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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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特级教师评选条件,你满足了吗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成果丰富,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与推广价值,对提高教学质量具有积极指导作用。近10年来,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署名发表本学科相关论文国家级期刊上1篇及以上或省级期刊上3篇及以上;或正式出版个人论著(译著)1部及以上。

4、近10年来,主持1项及以上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委托部门的鉴定,或主持(作为骨干成员参与,排名前四)1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课题并通过鉴定。(提供鉴定证书)

5、近10年来,主编(或作为骨干成员参编,排名前二)及教育教学统编或配套教材(不含各种练习册、各种考题),且通过甘肃省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审定,或

主编正式出版的校本教材

6、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在教学内容、教材教法和学生成长等方面有独到见解,并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近10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作交流,受同行专家好评或在本地区推广。(提供活动通知、证书、授权材料等佐证材料)

7、培养指导学校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成效显著。近10年来,承担过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和“送培下乡”、“送教下乡”等任务2次及以上;或农村学校教师指导过2名及以上教师,被指导的教师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一等奖。(提供相应的文件和证书)

8、担任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不含学会、协会)正式组建的教育类评审、督导等专家组成员1届(次);或市级2届(次)。(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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