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聊聊“曼森家族”(一)

大家好,前几天我自己去看了《好莱坞往事》。

且不论这电影质量如何,但毕竟是昆丁的电影,而且还有里昂那多和布拉德皮特的加持,我想很多朋友也会跟我一样,去看一下这部片子。而作为电影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要素,“曼森家族”这个群体,我觉得我来详细写一下,无论对于帮助大家理解60年代末期的美国社会,还是为了看懂这部片子,都是非常必要的。

“曼森家族”,事实上是媒体给查理曼森,以及围绕在查理曼森身边的年轻人们的一个统称。他们被称为“邪教”、“连环杀人犯”、“反社会团体”等等的名字,这让我们会想到诸如“奥姆真理教”、“全能神教”等等的著名邪教。然而,实际上的“曼森家族”的形象,却与其他的组织大相径庭。

比如在这些曼森家族成员的照片中,她们看起来并不像什么邪教教徒,而更像是那些高高兴兴去参加摇滚音乐节的年轻人们:

我们来聊聊“曼森家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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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聊聊“曼森家族”(一)

然而,就是这一些脸上写满了青春的无畏、懵懂、自信和彷徨的年轻人们,却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犯下了杀害十几人的罪行,有超过8名成员被指控与谋杀相关的罪名。尽管在同时代,美国还活跃着Ted Bundy、Patrick Kearney这些臭名卓著的“高效”连环杀手,但作为一个“连环杀人团伙”,曼森一家在美国社会中引起的震动,却丝毫不比其他连环杀手差。

查理・曼森(Charles Manson),1934年11月12日诞生于美国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他的母亲凯瑟琳在生下他时仅有16岁,而且他的出生登记上,并没有生父的名字 —— 凯瑟琳是在一名叫做 柯伦奈尔・沃克尔・斯科特( Colonel Walker Scott)的男人的哄骗下,与他发生了性关系后生下的查理曼森。

凯瑟琳出生于肯塔基州的一个铁路工人家庭,父母都是虔诚的基督教徒,并且从小对凯瑟琳和她的兄弟姐妹们管束甚严。不许留长头发、不许穿短裙、不许跟男孩来往、不许晚回家,必须每周去教堂等等,在这样严格的家规之下,让凯瑟琳从进入青春期之后就产生了强烈的叛逆思想。在15岁那年,她离家出走,并且流落到了俄亥俄州。在这里,她遇到了自己的“真爱”,斯科特。

斯科特在辛辛那提的一家农场工作,但在和凯瑟琳相遇时,他谎称说自己名字前的“柯伦奈尔”,其实是他在军队中的军衔上校(与柯伦奈尔发音和拼写相同)。于是,凯瑟琳便轻信了他,并且还兴奋地构想过自己成为一名高级军官妻子的生活。事实上,柯伦纳尔在当地的名声很坏,他不光用自己的“上校”头衔勾引女孩跟他上床,甚至还招摇撞骗,四处骗取钱财。当他得知了凯瑟琳怀孕后,在1934年4月,为了防止自己被凯瑟琳缠上,于是他假称自己“被部队调往别处”,离开了辛辛那提。在那之后,凯瑟琳再也没有见过他。

我们来聊聊“曼森家族”(一)

因为孩子生父的失踪,让凯瑟琳非常焦急地想要给即将诞生的孩子找一个父亲,于是她在当年8月,也就是孩子降生前3个月,遇到了一名25岁的洗衣工人威廉·尤金·曼森,并且迅速成婚。在医院生下孩子时,她甚至没给新生下的儿子起名字。直到孩子生下后过了几周,她才给他命名为查理·曼森。

尽管已经成为了一名年轻的母亲,但16岁的凯瑟琳自己也还是个孩子。因为她对丈夫威廉·曼森几乎毫无爱意,所以感觉到寂寞的她,便写信给家里,怂恿自己的弟弟路德也赶快离家出走,来辛辛那提找她。路德接到信后,迅速收拾了行装,来到了俄亥俄。

凯瑟琳完全不想要照顾查理曼森,而是天天都把他留在家里,自己出去和路德去街上的酒吧喝酒,找不同的男人聊天、调情、上床,以此为自己搞到一些钱花。而查理曼森户籍上的父亲威廉·曼森,也同样对这个家没有任何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在1937年4月底,查理曼森两岁半的时候,凯瑟琳对威廉起诉离婚,而离婚理由是“威廉没有尽到家庭责任”。

法庭认定威廉确实对家人缺乏照顾,在家庭责任中有明显缺失,于是判定凯瑟琳和威廉两人离婚成立。由于威廉是查理曼森在户籍上的父亲,凯瑟琳还提出要求,要威廉曼森每月向凯瑟琳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到查理曼森成年为止。但法庭在进行调查后,发现威廉并不是查理曼森的生物学父亲,因此驳回了这一请求。

为了给自己弄到一些固定的收入,凯瑟琳在离婚成立之后,向法庭提出了一份协议,要求孩子的生物学父亲,柯伦奈尔·沃克尔·斯科特向她支付子女抚养费,否则就要以诈骗的名义起诉他。法庭在联络到了柯伦奈尔时,他其实跑到了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市,为了避免上庭,于是柯伦奈尔同意了凯瑟琳提出的协议,承认了自己是查理·曼森的生物学父亲。

但是查理·曼森在成年之前,始终不知道生父柯伦奈尔的存在。

1939年8月1日,凯瑟琳和弟弟路德的女朋友在酒吧中,一边喝酒一边勾引一名路过当地的旅行者时,发现了眼前这个男人其实非常有钱,手腕上的金表和钱包里的大把现金,让她当时就动了歹念。于是她一面稳住这个男人,另一面让弟弟路德的女朋友赶快去给路德报信。当晚,在凯瑟琳假意要带着这个男人回酒店的路上,路德出现并伙同凯瑟琳一起抢劫了这个男人。这一年,凯瑟琳21岁,而路德只有19岁,两人用来抢劫的武器,只是一把水果刀和一个敲碎了的番茄酱瓶子。

仅仅过了2个小时,这几个年轻的小贼还未从抢劫得手的刺激中清醒过来,公寓门就被警察们撞开了。凯瑟琳、路德,以及路德的女朋友薇克丝当场被捕,抢劫到的所有财物都原封未动。

在等待法庭开庭的时间里,因为警方开出的禁足令,凯瑟琳只得呆在家中,每天酗酒,不停地哭泣。当年幼的查理曼森问妈妈“为什么警察要抓你走”的时候,凯瑟琳则含糊不清地说,自己“只是惩罚了一个拥有太多不属于他的钱财的人”。

在几周的审理之后,最终法庭开庭作出了判决。路德因为持械抢劫和故意伤害,被判入狱10年;凯瑟琳则因策划、实施抢劫,以及多起卖淫指控,被判入狱5年。尚不足5岁的查理曼森,被法庭交给了住在西弗吉尼亚的凯瑟琳的叔叔和婶婶照料 —— 因为凯瑟琳的父母已经对女儿做下的事情感到怒不可遏,拒绝收留她在外面生下的这个私生子。

这是查理曼森第一次与母亲的分别。尽管当时他才刚刚5岁,但据他自己承认,和母亲的第一次分别,让他体会到了被人遗弃、被迫分别的痛苦。

来到了西弗吉尼亚的查理曼森,在母亲的叔叔家过得并算不上开心。在最初的日子里,他每天都哭闹着想找妈妈,然而此时他的监护人—— 凯瑟琳的叔叔和婶婶却选择了对他的哭诉充耳不闻。毕竟对于整个安分守己的基督教家庭来说,凯瑟琳的所作所为已经令家庭蒙羞。曼森在6岁进入了当地的小学,但无论是学业还是与同学相处方面,他都出现了各式各样的问题。尤其在学校安排了亲子运动会,或是家长听课等等活动的时候,曼森都显得非常尴尬 —— 因为除他之外的大部分孩子,都是由父母出席的活动。久而久之,他在学校里也就渐渐成为了被霸凌的对象之一。

此时的曼森,与他之后名声大噪时期的形象其实已经有了很大的相似性:他离群索居,几乎不与任何人为伍,被大部分人所不理解、嘲笑,而且身型瘦弱矮小。在60年代的审美叛逆期来临之前,他的这一形象在当时,可以说是“最差劲的年轻人”的典型。

1942年,在进入监狱后的第三年,母亲凯瑟琳获得了保释出狱的机会。她回到了曼森的身边,并且在叔叔婶婶的资助下,带着曼森搬到了西弗吉尼亚的首府查尔斯顿。然而出狱后的凯瑟琳恶习未改,依然继续着酗酒、卖淫、盗窃的生活。她常常在酒吧里,趁着勾搭上的男人不注意,从他们的钱包里扯出几张钞票。

然而,再油滑的贼也有失手的时候。凯瑟琳很快就再次面临了“严重偷盗”的指控。

“严重偷盗(Grand Larceny)” 是一项重罪,在美国各地的实行标准不一:在大部分地区,严重偷盗是指盗窃金额在400美元之上的盗窃,而在弗吉尼亚和西弗吉尼亚,只要盗窃5美元以上,就满足这项罪名。

凯瑟琳在法庭上拒不认罪,而是提出“这是客人给她的小费”。双方僵持不下,于是法庭只好将案子发回检察院。从这之后,警方便常常出现在凯瑟琳的身边,监视着她的一举一动,毫无疑问,因为在法庭上丢了面子,所以此时当地的司法部门已经将凯瑟琳视为了麻烦分子。在保守的中南部地区,这种情况其实是非常常见的。为了躲避警方的监视,在1943年,凯瑟琳只好带着曼森再次搬家,搬到了印第安纳波利斯。

此时凯瑟琳25岁,曼森只有9岁。

印第安纳波利斯,地处美国中西部的交通要道之上,交通繁华,工业兴盛。尤其是在二战之中的1943年,这里更是充满了快速发展的活力。凯瑟琳选择这里当作落脚的地方,显然与她偷窃、卖淫的谋生之道,有着密切的联系。

而曼森的境遇,也没有出现任何的变化:他依然在学校里被视为“奇怪的插班生”,老师和同学都不太喜欢他。厌学的情绪让曼森开始逃学,而母亲凯瑟琳也丝毫没有关注儿子学习的意思:此时的她基本都沉浸于赚钱和酗酒的循环之中,对于身为一名母亲的责任,她完全没有任何的概念。

就在搬到印第安纳波利斯的这一年,凯瑟琳在一个戒酒互助小组中,遇到了一个家境尚可的单身男人。很快,她就意识到这个男人可以成为她的一个庇护所,于是在仅仅相识了3周之后,凯瑟琳便和这个男人登记结婚,并且带着曼森搬到了这个男人的家中。曼森和继父相处得并不融洽 —— 在他的心里,始终认为任何接近母亲的男人,都是在将他的母亲从自己身边抢走。随着在这个新家中慢慢长大,曼森开始频繁偷家里的财物变卖,而这一切其实已经被继父所察觉。为了不破坏自己和曼森的关系,继父选择了将一切事实告诉了凯瑟琳。

凯瑟琳此时只一心想着如何依靠自己的新丈夫,对她来说,曼森无疑成为了一个颇为碍眼的麻烦。于是在曼森14岁这一年,凯瑟琳狠下心,将曼森送入了一家男童寄宿制学校。这家学校由天主教教堂开设,实施非常严格的戒律教育,目的是矫正孩子们的不良习气。显而易见的,从小放任自流的曼森忍受不了这样突如其来的管束,于是在仅仅过了两个月后,他便偷偷从学校溜走,一路搭车回到了母亲的身边。

凯瑟琳见到了风尘仆仆,从100多公里外逃回家的曼森,心里却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她将曼森安顿下后,第二天便偷偷打电话去了那所寄宿学校。在得知了曼森在学校中也表现颇为不佳,行为顽劣之后,她和学校达成了一个协议:让曼森在家里过完圣诞,等春假结束了就送他回学校。

当然,对于这一切,曼森都是蒙在鼓里的。

由于继父的强烈反对,凯瑟琳无法将曼森留在家里,于是只好再次联系了自己的叔叔和婶婶,将曼森送到了西弗吉尼亚的麦梅申镇,并且跟他保证,自己一定会在新年时来这里,跟他一起过节。但曼森此时的心中,因为母亲一次又一次的离开,使他已经对继父充满了怨恨。他在来到西弗吉尼亚这间他曾经度过童年的房子之后,趁夜里悄悄将家里的手枪偷了出来,放在了自己的枕头下面。他心里想的是,只要新年时母亲和那个男人一同出现,他就会一枪杀掉抢走自己妈妈的男人。

但是他的这一计划,很快被母亲的叔叔发现了。在看到家中的手枪不翼而飞后,老人断定这一定是曼森干的。为了不在家中引起危险,他选择了报警。警察来到这间房子之后,顺利地从曼森的房间中搜出了手枪,于是当场将他拘捕,并且联系了凯瑟琳。

凯瑟琳也没有出面,而是通知了学校。校方派出人手,来到了这个小镇,从警方手里带走了曼森。

回到寄宿学校之后,曼森显得异常消沉。他一改往日里的调皮捣蛋,不守规矩,而是每天沉默地遵守着学校的纪律,按时上课,按时就寝。校方以为这是曼森的洗心革面,然而事实上是,曼森此时已经意识到了母亲凯瑟琳对自己的遗弃,从而引发了强大的自我厌恶和被背叛的感觉。

我们来聊聊“曼森家族”(一)

在学校中平安无事地熬过了十个月,1949年11月,曼森突然毫无征兆地再次从学校中逃走。他这次没有选择回到母亲的身边,而是在印第安纳波利斯找到了一处廉价的住处,安顿了下来。

曼森在学校中几乎没有什么朋友,但一大群不良少年聚在一起,平日里大家所交流的几乎都是“如何犯罪”、“如何搞到钱”等等的话题。尽管此前曼森只有过小偷小摸的经历,但通过这些耳濡目染的影响,他已经在头脑中形成了自己“独立谋生”的计划。每到白天,他就会上街物色那些橱窗中摆放着值钱物品的商店,再趁夜里偷偷返回这里,砸破玻璃窗,将橱窗里的东西偷走变卖。而他这样的冒险生涯,在仅仅维持了2个月后就宣告结束:由于夜里频频有商店被盗,当地警方已经开始注意了这一地区,于是布下了埋伏等待嫌疑犯的出现。

曼森在实施盗窃时被当场抓获,送上了法庭。然而,法官在了解到了曼森的童年、少年经历之后,对他表示了充分的同情。尽管曼森所盗窃的数额已经足够将他送入监狱,但法官还是决定将他转入内布拉斯加州的一家少年教养院,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就这样,曼森再次被送到了他从未来过的土地。

可谓是命运多舛的曼森,在少年教养院中所度过的日子,其实屈指可数:在正式入院后的第四天,他便伙同自己的同屋尼尔森,一起跑出了这所教养院。两人在奥马哈的街上偷到了一辆车,甚至在副驾驶的储物箱中,找到了一把手枪。

尼尔森其实是这家少管所的“老人”,比曼森年长3岁,越狱计划是他早已计划好的。在他的提议之下,两人准备一同前往伊利诺伊州,去投奔尼尔森的舅舅。有了车,有了枪,但两人却没有一分钱。为了买吃的,买汽油,于是两个无法无天的少年就开始沿路抢劫的计划。他们甚至从不蒙面,在路上打劫了一处加油站和一家杂货店,用了三天时间,跑到了伊利诺伊州的佩欧里亚。在这里,曼森遇到了尼尔森的舅舅,当地著名的惯偷墨菲。

墨菲看到两个少年的来临,表现得非常开心 —— 对他来说,这无疑是两个听话的帮手。于是在带着曼森和尼尔森饱餐一顿之后,墨菲当面向他们展示了自己的手艺:不动声色地偷光了饭馆里收银抽屉中的所有现金。曼森看到这一切,显得非常兴奋,他恳求墨菲收他为徒。而墨菲也自然应允。

在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墨菲带着曼森和尼尔森,白天上街偷钱包,晚上在商店街里溜门撬锁,日子过的很是风光。在两周之后,曼森的一次独立行动中,他却无意中触动了店里的报警装置,被警察堵在屋中,再次被捕。

在接下来的调查中,警方从曼森身上搜出了手枪,并且证实这就是几周之前,在内布拉斯加通往伊利诺伊的公路旁所发生的两起持枪抢劫案中,所出现过的枪支。于是曼森被指控持枪抢劫、入室盗窃,再次被送入了少管所。然而这次的少管所,已经与之前他所待过的地方不同,而是一家专门关押暴力犯罪青少年的管教所。

曼森在进入少管所后,很快就面临了一场人格的严重侮辱:在管教人员的暗示之下,几名身强力壮的男孩,将刚刚入狱不久的曼森按在地上,对他实施了轮奸。曼森因为身型瘦弱,毫无抵抗能力。尽管在轮奸发生之后,他向狱方提出了抗议和申请,要求给自己调往警戒更严密的牢房,但狱方却对他的抗议充耳不闻。

在几乎日复一日的凌辱之下,曼森再次计划了自己的越狱。在1951年2月,一次外出的间隙,他带着两个狱友再次逃跑。按照之前的经验,曼森偷到了一辆车,并且沿用了此前犯罪的手法,沿途抢劫加油站来获得现金。尽管他们的目的地是加州,但留下了这样明显的作案痕迹,还是很快让警方锁定了他们的逃跑路线,短短两周之后,曼森一行人在刚刚进入犹他州边境的时候,就被警方抓了个正着。

我们来聊聊“曼森家族”(一)

按照美国联邦法律,各州境内的犯罪,由各州按照本州法律进行处理。然而如果是跨州犯罪,就需要交由联邦政府来进行裁决。曼森一行人在逃跑时所驾驶的车辆,系在伊利诺伊州被盗,期间跨过了爱荷华州、内布拉斯加州、科罗拉多州和犹他州,已经触犯了联邦的“戴尔法案” 中,一项为了打击跨州盗车而设立的法条。

莱奥尼达斯·戴尔(Leonidas Dyer)是一名美国的著名政治家,他一生中对联邦法律的立法贡献颇多,作为国会议员,他提出了反高利贷法、反私刑法、反窃车法等等对后世影响甚大的法律。在1956年,FBI局长埃德加·胡佛宣布,反窃车法自1919年施行以来,已经追回了价值2亿1200万美元的被盗车辆。

显然,缺乏教育的曼森,是意识不到自己的这一次大逃亡,却使自己触犯了联邦刑法。在被关押到位于华盛顿特区的联邦少管所之后,狱方对曼森进行了一次涉及知识、精神和身体各方面的测验。根据这次测验结果显示,曼森的身体发育欠佳,知识只有小学初等文化程度,几乎是文盲,而且具有明显的反社会倾向。

换句话说,他其实是个活在现代社会的野蛮人。

而这样一个“野蛮人”,又是如何在之后的20年时间里,蜕变成为了一名邪教头目、杀人凶手,而同时又成为了“嬉皮文化先锋”、“女孩们心中的圣人”的呢?

我们来聊聊“曼森家族”(一)

我们下期接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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