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執行法官的“四心”

□全媒體記者倪迎娟

不久前的一天凌晨,天空下著濛濛細雨,新蔡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王昆鵬像往常集中執行活動一樣,早早來到單位,再次熟悉案件情況。5點整,“規範執行行為,百日提質增效”集中執行活動正式拉開序幕。執行第四團隊的法官冒雨奔赴各鄉鎮查找5名失信被執行人。

“對待當事人要有耐心、真心和善心,執行案件要有決心。”這是新蔡縣人民法院執行第四團隊負責人、青年執行法官王昆鵬常說的一句話。這位80後法官看上去十分年輕,可談起執行工作來卻沉穩、認真,雖然偶爾感嘆執行工作的艱辛和繁瑣,但臉上總會透露著自豪與成就感。

對待當事人要有耐心,認真傾聽當事人的訴求。部分當事人為達到法官及時處理案件目的,會帶著各種負面情緒反映問題,執行法官需要保持高度的耐心,如此才會不被外界因素干擾,真正瞭解案件深層次的矛盾分歧點,為順利執結案件打下堅實的基礎。

對待當事人要有真心,始終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理念,以法為盾,帶著真感情去處理雙方當事人的矛盾,儘量促成執行和解,化解雙方矛盾。這即能緩解被執行人的履行壓力,又能讓申請人把損失降低到最小。

對待當事人要有善心,體現人文關懷。對於“執行不能”案件,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按照程序及時告知、協助申請執行人申請司法救助,並做到及時發放,王昆鵬法官甚至多次為老弱病殘的申請執行人墊付來回車費。

對執行案件要有決心,通過集中執行活動加大執行力度、窮盡措施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於拒不履行生效法律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依法採取司法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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