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廢除勞務派遣,將會怎樣?

翠如如


現在廢除勞務派遣,會直接導致派遣公司都搖身一變,變成外包公司。會導致用人單位重新分割主營業務,重新設置正式工的崗位職能,把正式工都變成管理崗等措施,來對抗這一變化。

正式工有兩種,一種是盈利為目的的企業的正式工,一種是隻行使相關職能,卻不以盈利為目的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正式工。

不應當認為這些正式工都是普通員工的身份,畢竟,沒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有的行業你根本成為不了正式工的。

我舉一個大家都能夠接受的例子:某個985高校畢業的本科生,在某平臺吐槽過自己的待遇,我先截圖:



從截圖的意思是不是說的很清楚?這個高校畢業生,是否存在所謂的“考試考不過人家”?如果連985的本科生都被劃作“考試不行”的人,那所謂行的人在哪裡?這段吐槽的關鍵部分,是說能力不是你能夠進入體系的條件。那麼什麼才是能夠進入體系的條件?相信明白的人都不需要再解釋。

我們還是就著這個截圖來說事,在編的不幹活,正是因為有派遣工幫他們幹活,所以他們才可以在辦公室悠閒地玩手機,如果有人說他們是用手機來工作,可是看視頻也是工作的一部分嗎?

這裡也可以回答題主的問題了。如果廢除勞務派遣,正式工也要幹活,他們才會對得起他們的工資。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如果廢除勞務派遣,上面這位吐槽的高校畢業生,也許會通過他的努力成為業務的骨幹甚至管理層。

那麼問題來了,這個吐槽的高校畢業生,一旦通過他的努力成為管理層,會觸犯多少人的利益?


夢裡瀾濤


真的不想說,遇到一個小夥,在某機關單位做書記員,有一天給我打招呼說“我要走了,再不走孩子吃不上奶粉了”,滿臉無奈的和我握握手告別,心裡沉甸甸的,現實就是這樣,勞務派遣工作有發展前途嗎?有走的有來的,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


和樂融融一家人


最近“勞務派遣”的熱度很高,既然很多人問到這個問題,本人父親之前也做過一段時間的勞務派遣工,綜合他的意思,我給題主說幾點,希望有用。


一、什麼叫勞務派遣?明白定義很重要!

首先,我將勞務派遣機構(有時也叫人力資源)稱作A,派遣勞工稱作B,用人單位叫做C。按照其定義有:

從定義看,勞務派遣可以簡單看成有3個流程組成:A與B簽訂合同,派B去C方那裡,最後A方與C方結清費用,A方提供平臺從中獲取利益。勞務派遣對三方來說互利合作,互惠共贏。


二、怎樣廢除勞務派遣?懂得法律很重要!


勞務派遣可以廢除,但是前提是要付出一定的代價,這個是必須的。同第一點,既然存在勞務派遣關係,之前肯定簽訂合作合同。


從勞動者的角度出發,廢除派遣關係是從自身相關利益出發,不到萬不得已一般人是不會貿然終止關係。從派遣公司和用人單位角度出發,派遣關係的解除意味著需要花更多的時間和精力來解決用工和工程進度等問題。


不到那一地步,建議題主不要輕易嘗試。最好的辦法就是簽訂合同前慎重考慮,慎之又慎!


三、廢除勞務派遣之後怎麼辦?先入為主很重要!


若在合同解除時,你提供的條件太少,有時只是憑個人情願來決定做與不做,那麼公司就有權繼續執行合同條約。因為不屬於客觀條件變化,是公司規避法律風險的行為之一。


廢除之後,就像誠信檔案一樣,以後再繼續找工作的話肯定會有汙點,用人單位會綜合考慮之前的行為來判定你本人是否靠譜,值不值得勝任該份工作。


現在是法制社會,建議題主在合同廢除後主動學習相關法律法規。自身進步的同時,也能在日後必要時刻拿起法律武器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兩全其美的事,何樂而不為呢?


懂得法律,合法維權,有了法律這個強大的武器,走遍天下,你誰都不怕!祝好~~~


[文:新學堂 圖:來源於網絡,若有侵權,請聯繫刪除。本文來自原創首發,請勿轉載。瞭解更多職場領域新知識,歡迎關注新學堂,記得多多點贊,謝謝合作!]

新學堂


如果廢除老務派遣,後果是:

一是地球照轉!

二是我們的工人將多得收益,日子過得更紅火!

三是少了一個吃派遣工血汗錢的公司!



勞務派遣公司有什麼用?

除了吃掉派遣工大量的工錢外,屁用沒有。

他們組織一下,給用人單位籤個勞務派遣會同,讓用人單位隆低用人風險,減少用人官司,一句話就是借派遣之名,把公司給員工的工資吃去了一節。

這種公司,給不了勞動者什麼利益,又給勞動者爭取不

到利益,反而將勞動者的勞動獲得搶去了很大一部份,如果取消了,一定大快人心,人人拍手稱快,不但地球照,估計東方曰出更圓,更燦爛,更有光輝!


人民調解化紛爭


堅決廢除。那些說沒什麼不公平的,本身應該所處至少不是被剝削階級。無法體會被剝削的痛。社會上不是沒有就業壓力。社會上好多公司單位都是用勞務派遣,那些找不到工作的,或者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個算是穩定的,但是用人單位為了剝削,為了節省用工成本就用勞務派遣。到哪都遇到勞務派遣,他們就是活該嗎?


鏡界厭世者


取消勞務派遣,可能斷了一些想通過勞務派遣來降低勞動用工成本,逃避用工責任和風險的企業的念想,讓這些企業再無空子可鑽,對規範勞動用工體系,有效保障勞務派遣工的合法權益有很大的意義。

正因為有勞務派遣這種用工形式的存在,勞務工在辛辛苦苦工作一個月後,可能出現勞務派遣公司跑路,而拿不到工資,也無法在實際工作的單位享受同工同酬同待遇同福利。

勞務工的工資,往往比單位正式員工工資低很多,社保購買基數也低很多,而乾的活卻最髒最累最繁重最多。特別是發生工傷後,工傷待遇的認定和領取,相比非勞務工複雜得多,而且一波三折,得不到及時救助和有效解決。

因此,勞務工的處境相當悽慘,令人同情。

造成這樣的結局,往往是勞務派遣這種畸形用工形式的存在造成的。

國家早應該給予取締,確實保障勞務工的合法權益,讓他們真正享受同工同酬同待遇同福利!



金福宇科技


我想對於“勞務派遣”,幾乎所有勞動者都恨之入骨,欲除之而後快,然而勞務派遣並非中國所創,世界其他國家也有勞務派遣,那麼為什麼中國勞動者表達了強烈的不滿?

其主要原因有三:

1、同工不同酬,反遭歧視

雖然我國法律要求用工單位對被派遣的勞動者與本單位的勞動者要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然在實施階段用人單位往往鑽法律的空子,實際上派遣員工的工資水平遠遠低於正式工,而至於社保公積金,基本都是按最低標準購買,甚至異地繳納或不繳納。

同時國企裡面的派遣制、形式外包員工,可以說是最底層,拿最少的工資,做最累的活,同樣是企業員工,但是身份卻分“編內編外”,往往派遣員工地位就是低人一等,常常受到歧視或者不被尊重。轉正也是遙遙無期,就像畫了一個大餅。

2、權益缺乏保障

一旦企業效益不好,需要進行裁員的時候,首先遭殃的就是派遣員工,被退回派遣公司還拿不到任何賠償。

同時正式合同工受勞動法保護,勞動法有許多對用人單位的強制性條款,然而派遣員工更多的是合同雙方約定條款,往往產生勞動糾紛的時候,因為權責問題,派遣公司和用工單位相互推諉,消耗勞動者的精力,更嚴重的是對於派遣員工的法律保護雖然有明文規定,但是很多界定仍然不是完善,給派遣公司和用人單位有了空子可鑽,使得派遣員工維權困難重重。

3、派遣公司成為“黑中介”

用派遣員工本來的目的就是為了降低企業成本,因此派遣員工的工資本身就不高。正式的勞務派遣公司向企業收取管理和服務費,但是中國很多派遣公司同時對派遣員工進行抽成,對派遣員工收取中介費用,這就使得本就不高的工資再次遭受剋扣。

因此中國的勞務派遣更像是引入了資本家的一套做法。既然勞務派遣存在,那麼勞務派遣本身真的一無是處嗎?並不是,它只不過是被中國企業玩壞了,成了牟利的工具。對於勞動者勞務派遣也是具有積極意義的:

1、給勞動者提供了更多的就業機會,同時對於那些學習或者考試能力不足的人,提供了一種額外的機會。雖然轉正很困難,但是這種機會總是有的。

2、勞務派遣公司利用自身優勢資源,給勞動者創造了一個更快找到工作的平臺,省去了勞動者的時間精力成本。

3、提供更多的臨時性工作,擴充了勞動者的經濟來源,勞動者可以通過派遣公司找到臨時工作,利用自己空餘的時間爭取額外的收入。

因此與其說取消勞務派遣,這顯然並不現實,倒不如說是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將薪資標準透明化,收費標準公開化、合理化。因為一旦取消勞務派遣,將會觸及太多人的利益,雖然大快人心,但是對於底層勞動者來說就業必然更加困難,更多人會被淘汰,面臨無工作的處境。


薪酬那些事


取締勞務派遣:,實行同工同酬,勞務派遣是違反勞動法的。勞務派遣是一個吸血機構!有些行政,事業,企業明明是本單位招收工,然後將招收合格的人員再轉到勞務派遣公司,實行同工不同酬,吸取務工人員的血汗錢,如此機構還需存在嗎?


覃祥璋


派遣用工近幾年在國內企業中廣泛被使用,人們對於派遣勞務工的看法各有不一,有的人認為勞務派遣用工的出現弄亂了勞務市場,個別勞務公司騙取求職工的錢,企業使用派遣工避免法律風險,濫用派遣員工等等惡習,為什麼不廢除它呢?

  認識什麼是勞務派遣。

  勞動派遣是一種指用工企業可以根據自身工作和發展需要,通過我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類人員。實行派遣後,實際用工企業與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勞動派遣公司與勞務人員簽定《勞動合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人員簽定《勞務協議》,雙方之間只有使用關係,沒有聘用合同關係。

  為什麼不廢除勞務派遣?

  最近有些人問廣東招才通說“勞務派遣制度會不會被取消啊,我笑了。我只能說不會,不相信那你就往下看吧。

  首先派遣用工是合法用工,勞動派遣是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的一種合法用工方式,在現實中廣泛存在,有其靈活性,對一些企業而言可以解決淡旺季的用工問題;派遣用工可以部分的降低企業的運營成本和用工風險等等。勞動派遣在國外很普遍,可以說,這是一種社會需要。這種用工是合法的,為什麼還要廢除?

  其次現在在國內使用派遣用工的企業佔了7、8成,如果真的突然廢除了勞動派遣,那麼應該用哪種用工替代它呢?

  最後雖然派遣用工還是有一定的不足,在現實生活中,也存在著有些用人單位借用勞務派遣的形式來逃避應負的法律責任,但這只是個別現象,並且任何一種用工都是有它的優點與壞處的,這個是雙面性的。

  所以個人認為,這種方式將長期存在而不會被取消,並且會越來越規範。

  法律對於勞務派遣用工規範管理。

  1、提高勞動派遣單位的註冊資本,把原來不得少於五十萬元的註冊資本提高到二百萬。

  2、用工單位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還有企業使用派遣工的數量不得超過10%。

  3、派遣工與正式工必須實行同工同酬的規定。勞務派遣公司要與派遣員工簽訂2年勞動合同。


慧算賬


一時半會無法取消的,外包形式你們瞭解過麼?如果取消派遣制那可以外包啊,還不是一樣???比如電力公司,把巡線這項工作整體外包,沒有問題吧???電力公司派人專門監督負責就行了,電力公司只出了勞務費但減少了再招聘的人員成本(這種高強度體力勞動不需要太多技術,電力公司只要負責監督到位就好了,就不需要公司再招聘職工做這一項工作了)長期來看還是合適的!同理,只要掌握著核心工作,其他工作都可以拆包啊,你說取消勞務派遣有何意義?再比如保安這類工種有不是派遣的麼???所以派遣制不是問題根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