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打贏離婚官司?

愛因愛生


輸贏怎麼論呢?

是不是訴訟請求全部實現就算贏呢?

當然了,要想打贏離婚官司,實現所有的訴訟請求,首先呢要準備好證據。

具體來說,離婚的訴訟請求主要有三塊。第一呢,就是判決夫妻雙方准予離婚。第2則是判決婚生子女的撫養權,撫養費以及探視權。第3則是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

如果論輸贏的話,是不是判決夫妻雙方等於離婚就算贏了。那麼要想實現這個目的,肯定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要證明夫妻感情卻已破裂,必須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裡面確認的那些情況。如果符合,感情卻已破裂的,相關證據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的概率也就比較大了。

至於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和探視權問題,那麼達成原告,或者被告的訴訟目的,就算贏了。其實官司輸贏的關鍵還是在於證據的準備,對於孩子撫養權的爭奪,最有利的證據則是比較夫妻雙方,誰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生活與教育,誰更有利於不改變孩子的撫養狀況,而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對於夫妻財產的分配,如果論輸贏的話,那就是屬於自己個人財產的歸個人,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一人一半平均分配。那麼達成這樣的判決,結果就算官司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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