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快評丨網紅帶貨豈能“處處坑”


東方快評丨網紅帶貨豈能“處處坑”


10月16日,一名自稱“深圳創業青年”的品牌主在其個人公號發表控訴文章,講述其在一次產品新媒體推廣投放中遭遇的“受騙”經歷:一位粉絲量顯示為380萬的網紅,為他的產品製作了一條點擊量顯示為353萬的推廣視頻,一切看似圓滿但最終他的店鋪卻訪客寥寥,交易量更是悲慘的0。由是,該品牌主認為自己遭遇了流量造假。(10月21日《羊城晚報》)

網紅擁有眾多粉絲無疑是一大資源,而其所具有的帶貨能力也就更不容小覷。也正因為此,品牌商則希望通過網紅“帶貨”,使這些粉絲轉變為自家產品的購買者。不過,也正如媒體指出,越來越多的品牌主將產品的未來“押”在這些網紅身上,各新媒體平臺和相關部門如何對網紅變現過程中的規範性進行合理的監督和管理,也成為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

不必諱言,當品牌主遭遇到網紅帶貨“處處坑”,其權益必然會受到侵害。而且,網紅帶貨流量造假更有可能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誠如律師介紹,除了可能構成合同違約外,一旦虛假流量或刷單被認定,被告有可能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非法經營罪定罪入刑,也可能因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而受到處罰或被判賠償受害者。

網紅帶貨只要在法律框架內行事,且遵循誠信守則,就未嘗不可。但從現實來看,其中的水不算不深。比如,網紅並非都能帶貨,素質也參差不齊;還有就是,上述提到的虛假流量;還有的網紅不排除在具體直播帶貨時,候信口開河,給品牌商帶來不少售後麻煩,等等。所以,對於網紅來講,帶貨須正經,就必須規避其中的不法及不誠信行為。

另外,平臺也應切實負起責任。有業內人士表示,平臺如果不完善規則去規範機構和網紅,他們就可能坑更多的品牌主,慢慢地,大家就會對整個平臺失望。誠如其言。平臺要想持續健康發展,規範是基礎,越是紅利期越要注意規範,不能只顧著賺眼前的快錢。不必諱言,網絡平臺正經了,打造出的網紅才不會不正經,也才能實現共贏乃至多贏。

同樣,面對網紅經濟,政府監管不能疲軟。最簡單來理解,網紅帶貨“處處坑”不僅會坑品牌主,更會坑消費者,乃至會擾亂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於此,應加大《電子商務法》等法規的執行力度,也應監管與治理並重。比如,建立嚴格的監管規則,讓網紅的行為得到有效的規範;還如,發揮好網紅、觀眾自身的自主性,對違法違規行為早發現早處置。

艾瑞諮詢與新浪微博聯合發佈的《2018中國網紅經濟發展洞察報告》顯示,截至2018年5月,我國網紅粉絲總人數達到5.88億,2018年網紅經濟規模將突破2萬億元。對於身處於其中的網紅來講,縱使憑藉帶貨發財,也應該遵法誠信行事,切莫留下“處處坑”的臭名;於品牌主來講,更應加強辨別與防範,既應防範被坑,也不能坑害消費者。

* 以上只是作者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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