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先锋-个人」呼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吕殿梅

「政法先锋-个人」呼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吕殿梅

先锋事迹

「政法先锋-个人」呼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吕殿梅

1998年,吕殿梅考入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工作,2008年,因工作需要调至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了任呼兰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利民法庭负责人、庭长,现任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她用勤勉敬业、忠实履职、秉公执法,诠释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

「政法先锋-个人」呼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吕殿梅

2018年吕殿梅带领全庭已共同受理刑事案件396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她组织全庭干警在审理办案过程中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的收集梳理工作,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办理各类案件中发现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及时移交报送区扫黑办,并建立了扫黑除恶线索移交台账和审理工作台账。

她注重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审查,将多起案件中的事实证据问题解决在了起诉之前,确保了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精准高效。

2018年5月9日呼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某、张某、白某犯寻衅滋事罪,吕殿梅当日立刻对卷宗进行审查,并于当日移交立案庭立案,迅速分派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经查,被告人李某为了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纠集张某、白某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恶势力组织,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参加了黑龙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活动。充分展现了吕殿梅带领的刑事审判庭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态度和决心。

2018年1-10月,吕殿梅带领全庭干警共受案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07件,结案107件,结案率100%。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8家法院危险驾驶案件每日进行排名,每周进行全市通报表扬和批评,吕殿梅带领的刑事审判庭全年来排名始终名列前茅。

由于工作成效突出,吕殿梅屡获表彰奖励。她在担任利民法庭负责人期间,利民法庭于2013、2014年间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青年文明号称号;被黑龙江省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省级集体三等功;她于2016年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记个人三等功;2017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标兵;被哈尔滨市精神文明办评为第五届哈尔滨市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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