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的”三種尺度“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被執行人楊某卻不這麼認為。餘某與楊某民間借貸糾紛案,在判決階段就因楊某下落不明而缺席判決。2019年1月11日,申請人餘某申請強制執行,經執行幹警多方查找仍未發現被執行人楊某蹤跡,且楊某名下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執行陷入僵局。

執行的”三種尺度“

握時機、快速出擊

2019年5月5日,曲靖市馬龍區人民法院收到被執行人楊某在昆明市官渡區某賓館登記入住的線索,執行幹警遂迅速趕往楊某入住的賓館。經向賓館老闆瞭解,楊某開房後一直未歸,為了不打草驚蛇,執行幹警在賓館外蹲點守候,經過6個多小時的等待,21時50分許,楊某終於出現。執行人員果斷出擊將楊某控制。

執行的”三種尺度“

措施果斷、彰顯力度

楊某被控制後,先是百般耍賴,不認可法院的判決,之後又以各種理由推脫。執行幹警耐心向楊某釋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後果,楊某仍心存僥倖,以無力償還為由拒絕履行,執行幹警遂將楊某帶回至馬龍法院繼續做思想工作。

執行的”三種尺度“

23時50分,在對被執行人楊某釋法明理無效的情況下,範思權果斷決定對其採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眼見自己將被拘留,楊某立馬向執行幹警表示自己隨即就履行,並請求執行幹警陪同他到銀行取款。5月6日凌晨2時,楊某終於將拖欠已久的12000元執行款履行完畢。原來,楊某為規避執行,將自己的存款存入其父親的銀行賬戶。

執行的”三種尺度“

妥善處置、體現溫度

對於楊某這種故意逃避執行的被執行人,理應對其依法進行司法拘留,但考慮到楊某已誠懇認錯並當場履行,其母親身體不好需要照顧,5月6日凌晨3時許,執行幹警對楊某進行批評教育後將其送回家中。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執行工作是最後一道防線的最後一個環節。在這最後一個環節中追求執行工作的速度、懲戒力度與執法溫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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