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信託做“資金池”業務了嗎?


光大信託做“資金池”業務了嗎?


光大信託,站在了風口浪尖。

近日,光大信託旗下的兩款集合信託計劃,被指在資管新規過渡期,利用“報價型”產品,做資金池業務。

另一方面,《中國經營報》記者梳理公開數據發現,光大信託2018年實現營業收入21.29億元,同比增速為87.43%;淨利潤為11.17億元,同比增速為112.04%,營收淨利的增速均排在第一。與此同時,光大信託去年發行集合信託規模1477億元,位居業內第一。

據瞭解,自資管新規以來,信託業資管規模整體縮水、信託公司業績普遍下滑。而光大信託多項業績指標卻逆勢增長,這背後究竟有何玄機?

光大信託做“資金池”業務了嗎?


涉嫌資金池?

光大信託飽受質疑的兩款產品分別為,“瑞富寶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瑞富寶”)和“浦匯系列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浦匯系列”)。

光大信託披露的信息顯示,瑞富寶和浦匯系列的產品期限不定期開放滾動發行,每期募集資金期限為3-14個月不等,比如瑞富寶第8期、第9期、第10期,浦匯A、B、C系列等。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滾動發行的信託計劃,每期產品均有預期收益率,並且募集資金都彙集到同一賬戶。比如,瑞富寶產品募集資金彙集到光大銀行北京天寧寺支行,浦匯系列產品募集資金則都彙集到光大銀行北京金融街豐盛支行。

此外,記者注意到,浦匯系列產品每期設置的收益率都不同,從5.2%、5.5%、5.6%到5.65%,預期收益率不斷升高。

據瞭解,分離定價是資金池業務最核心、最根本的屬性。資管新規強調資管產品要實現淨值化管理,而上述產品是典型的“報價型”產品。

至於產品的投向,瑞富寶管理報告顯示,瑞富寶成立於2015年9月,信託計劃主要投資於標準化金融產品,包括高流動性低風險資產、金融產品的優先級或中間級份額、境內和發金融機構發行的標準化金融產品。

截至2019年3月31日,瑞富寶產品資產組合中,交易性金融資產佔比87.95%。其中,債券投資佔比31.25%,標準化理財產品56.69%。而浦匯產品的投向中,其他標準化金融資產佔比86.005%。但具體投資什麼產品、實際收益等情況均不得而知。

一位信託業內人士向記者提到,“在信託資金池中,進水的龍頭一個是募資,一個是投資回款;出水的龍頭一個是產品兌付,一個是投資付款。” 記者注意到,瑞富寶產品在募集宣傳中曾稱,“目前該產品每月平均到期的負債量為15-20億左右,財富中心每月可以至少募集20億左右。”

兌付方面,信託經理在宣傳時還提到:“在基金公司建立了公募專戶通道,通過債券質押可以實現隨時申購贖回以便及時兌付負債;公司資本運營中心(自營部)隨時可以進行資金拆借於本產品;極端情況出現流動性問題,可以上報光大集團進行流動性安排。”

信託資金池業務的四大特徵是:滾動發行、集合運作、分離定價、期限錯配。從上述產品來看,針對同樣的低層資產,滾動發行了多期信託計劃,並且這些信託計劃的資金都是集合起來通過同一個專戶進行運作。

就上述兩款產品的具體投向和實際收益率、產品規模迅猛增長以及業績逆勢增長、產品規模是否違反“限額管理”等問題,《中國經營報》記者向光大信託相關負責人致電、致函求證。對方在電話中表示,“產品肯定是沒問題,也是合規的。”

記者從光大信託相關人士處獲得一份《關於“光大信託兩款產品涉嫌違規業務”不實報道的投訴申請》函件。

函件中,光大信託稱,公司於2015年設立了“瑞富寶”和“浦匯”兩款現金管理類產品。這兩款產品均是投資於標準化資產的信託產品,其底層資產均為資本市場和銀行間市場掛牌交易的標準化產品,資產流動性好,可隨時變現,也符合“資管新規”的監管要求。同時,這兩款產品均已經通過銀保監等監管部門的審批和備案,產品成立和運行都合法合規。

此外,光大信託在上述函件中還表示,“現金管理類產品是信託公司過去開展的常規產品,但隨著近幾年監管政策的變化以及要求,這類產品也在開展轉型。‘資管新規’對資產管理產品提出了相關要求,同時設置了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各家機構的存續資管產品也正在有序開展轉型,我司也在符合監管要求的前提下進行過渡期的完善和改進。

“兩款產品不違反監管機構關於不得開展非標資金池的相關規定。此類產品在各大信託公司均有銷售,屬於常規的信託業務。”光大信託在回應市場質疑時還對相關媒體表示,“此類資產具有較高的流動性,具有可隨時變現的特徵,投資此類高流動性的標準化資產不存在期限錯配的問題。”

函件中,光大信託未明確否認資金池業務說法。

光大信託做“資金池”業務了嗎?


400億規模突變3億

實際上,資金池業務是監管重點關注的對象。

2018年4月27日下發的“資管新規”明確規定,金融機構應當做到每隻資產管理產品的資金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不得開展或者參與具有滾動發行、集合運作、分離定價特徵的資金池業務,重申嚴管資金池業務的強硬態度。

資管新規還規定,過渡期內,金融機構發行新產品應當符合規定,接續存量產品所投資的未到期資產,維持必要的流動性和市場穩定,金融機構可以發行老產品對接,但應當嚴格控制在存量產品整體規模內,並有序壓縮遞減。並且資管新規還明確規定,同一金融機構發行多隻資產管理產品投資同一資產的,該資產的資金總規模合計不得超過300億元。如果超出該限額,需經相關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准。

據此前披露的公告顯示,上述兩款產品均超過300億規模,並且在近一年內快速增長。

最新的信託資金管理報告顯示,截至2019年3月31日,瑞富寶的信託規模為400.88億元。

記者梳理自2015年四季度以來的14份管理報告發現,瑞富寶2015年12月末的規模為17.05億元,2017年12月末規模為105.33億元。而在2018年內,第一季度末到第四季度末的信託規模分別為133.90億元、146.03億元、186.40億元和275.26億元。也就是說,2018年瑞富寶規模增加了約170億元。

此外,記者注意到,近一年內該產品的規模增速最為迅猛。從2018年一季度末至2019年一季度末,信託規模增加266.98億元,同比增長近200%。

浦匯產品的規模同樣快速飆升,其2018年二季度末規模為174.81億元,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末規模飆升到364億元。

從產品發行來看,光大信託2018年年報顯示,去年發行集合信託規模1477億元,位居業內第一。

實際上,與資金池信託產品同步猛增的還有光大信託的業績。在當前信託業整體資管規模縮水、6成信託公司業績下滑的背景下,光大信託2018年實現營業收入21.29億元,同比增速為87.43%;淨利潤為11.17億元,同比增速為112.04%,與行業普遍負增長形成強烈對比。

耐人尋味的是,《中國經營報》記者5月8日發現,在光大信託官網的14份管理報告,卻都對瑞富寶的“信託規模”做了修改。

瑞富寶2019年一季度的管理報告中,原來對信託規模的描述是:“截至本報告期末,本信託計劃的信託規模為人民幣400.8761億元”。目前該內容已更改為“本信託計劃的信託規模不低於人民幣3億元”。此前的管理報告亦是做了如此修改。

光大信託做“資金池”業務了嗎?


監管不一?

業內有觀點認為,光大信託上述兩款產品的資金池業務,在資管新規過渡期內規模逆勢快速增長,規模擴張“報價型”產品。

不過,也有不少業內人士則認為,當前信託產品無法完全實現淨值化,給出預期收益率仍是當前信託業的通行做法。

淨值化管理對於非標類資管產品相對較難。

信託資深業內人士陳赤此前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曾指出,“類似於借貸款的非標產品,目前主要是通過攤餘成本法計算收益。但是,在出現程度不等的違約情況下,如何客觀準確地計算它的風險,仍需要進一步的探討。”

對此,光大信託方面則解釋稱,“由於各類標準化資產價格隨行就市,我公司根據相關擬投資資產的市場綜合加權價格得出每期資金髮行的市場價格,

資金價格和資產價格緊密掛鉤,不屬於分離定價的情形。”

本報記者瞭解到,在實際操作中,信託業內對於“標準化債權”的定義差異也較大。

多位受訪人士向記者表示,“大家對非標資產的處理確實不盡相同,一些類非標資產可能會放在部分信託產品組合裡。”比如,有些信託公司將地方金融資產交易所發行的私募債等產品認定為標準化債券。

華南地區一家信託公司的高管認為,“監管強調不能做非標資金池。但是像股票、債券這類型的話,如果債券不錯配是無法做的。”

“南方沿海地區的監管非常嚴格。之前有個產品我們公司認為不是資金池業務,但銀保監局覺得是,所以產品就停了。”上述信託高管告訴記者,“我們現在都沒有做資金池信託了。”

除了各地監管政策和力度不一外,此前《中國證券報》報道稱,在目前屬地化管理原則下,信託公司註冊地的監管部門對於不合規的信託產品沒有叫停,銷售地的監管部門又無管轄權,因而導致有些信託公司在地區間的監管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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