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出擊!大沽夾河河道違法林木被清除, 你怎麼看?

歲月靜好丶別來無恙


題主好敏銳的嗅覺,這是一起發生在今天的新聞報道,講述在煙臺牟平區政府統一按排下,對大沽夾河牟平區觀水鎮宮格莊段的違法林木進行了依法清除。



這則新聞值得宣傳報道,因為在農村還有不少人總認為國家提倡植樹造林,我栽樹總不會違法。多年在林業站工作,遇到和處理類似的事件還是不少。下面談談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和個人見解。

栽樹會違法嗎

1、認識的誤區。少部分人思想中總認為國家大力提倡綠化造林,尤其安徽八十年代未提出“五年消滅荒山,八年綠化安徽”、“荒山造林,誰栽誰有”的政策宣傳影響,斷章取義,錯誤地認為只要是在荒山、荒灘,甚至河道、水庫壩等地方栽樹都可以,只要不是在他人的山場、田地栽樹,怎麼栽都行,都應該受保護,都是自己所有。其實這種想法都是錯誤的。


2、生活中都遇到哪些錯誤的植樹行為?

①在集體閒置地、溝渠壩、河道壩、水庫壩上未經同意栽樹。

我工作中遇到典型案例多起。如其中一起是在集體水庫壩上栽植,擋住別人行路,被人隨手拔去幾棵,栽樹人告到林業站,要求我們破案處理。後經說服講理,對樹木進行了全部清除。

②越界侵佔他人山場栽樹,振振有詞說是荒山造林,他人無權干涉。

實際性質是非法侵害他人經營承包權。荒山不及時綠化的,應由集體監督承包人及時綠化,否則可收回承包權,再另行開會發包,而不是他人私下隨意搶佔。

③在基本農田中隨意栽樹。

一些人常年外出務工,田地不願轉包,又怕荒廢,就全部栽上樹。這種錯誤行為在農村還比較常見。


上述三種栽樹行為都是錯誤的,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一旦發現,應立即勸止,同時應強行依法清除。

以上為個人見解,不妥之處歡迎點評一一林業無紙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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