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人傷口上撒鹽!“蠅貪”勞保所長的“噬血”財路

日前,浙江省玉環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玉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城區勞動保障管理所原所長吳福康貪汙受賄案件。經查,吳福康利用職務之便,採取欺騙、隱瞞等手段截留受傷工人的傷殘賠償款多達31場次,共計人民幣29.54萬元。當天法庭旁聽席上座無虛席,其中不少是身穿工作服的企業工人,案件的內情令不少工人義憤填膺。

啃噬工傷賠償款,無疑是在受傷工人的傷口上撒鹽。該案引發不少思考:吳福康為何能頻頻得手?相關的制度漏洞如何堵上?

企圖瞞天過海

根據玉環市紀委市監委工作人員介紹,這起案件的線索來源於一次群眾現場舉報。

孫婉琴,是玉環市紀委市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組的組長,在一次市人社局駐點監督過程中,一位李姓工人找到孫婉琴,反映有人“吃”了他的傷殘賠償金,而對象直指時任城區勞動保障所所長吳福康。

據李某某介紹,他是玉環市一家機械公司的工人,在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傷,事後他要求企業賠償工傷有關費用。該公司通過委託城區保障所進行仲裁調解後,他從吳福康手中拿到了37000元的賠償金。

後來,他從同公司的工友那裡聽聞,公司實際賠償金額是45000元。從45000元到37000元,這裡面的8000元怎麼會不翼而飛呢?

雖然只有小學文化程度,他直覺到問題出現在負責調解仲裁的“老孃舅”——吳福康身上。一氣之下,他就過來實名舉報。

玉環市紀委市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組迅速成立調查組,對這一問題線索進行初核,分別找到企業方負責人、經辦人瞭解情況。出乎他們意料的是,企業方竟然異口同聲地否認,一致回覆賠償金額只有37000元。然而,通過核查財務憑證、銀行流水等數據,企業負責人不得不吐露真相。原來在聽聞李某某去紀檢組反映,意識到紙包不住火的吳福康,私下拿了8000元現金還給了企業負責人,要求把此事暗地了結。

除了李某某,還有沒有其他類似的情況呢?玉環市紀委市監委抽調紀檢監察室骨幹力量成立調查團隊,在不驚動當事人的情況下,調取了吳福康2015至2016年經辦的近1000個工傷仲裁調解案卷,分頭開展外圍核查。

遠赴千里找證人

工傷調解所涉及的1000多名企業工人,大部分都是來自玉環市外的。被鑑定為傷殘等級後,不少已經失去了再就業的能力,離開了玉環回去老家養傷,調查難度可想而知。

鄭某某就是其中一位。2018年12月,當調查人員遠赴1000公里來到江西找到他的家時,破舊不堪的房屋門上的一副輓聯依然字跡清晰。令調查人員深感痛心的是,他的妻子告知丈夫鄭某某在一個月前剛剛過世。

從他的妻子口中,調查人員瞭解到鄭某某原本在玉環一家企業零部件公司工作多年,後來被鑑定為塵肺病二期,通過吳福康的調解仲裁,他們拿到了9萬元賠償金,全部花在了治療上,家裡還欠下了十多萬元的債。

令人意外的是,當調查人員問及“是否知曉賠償合同上的金額為15萬元”時,鄭某某的妻子表示“知道”。據稱,在調解仲裁過程中,吳福康告知他們企業最多隻同意賠付10萬元,但合同上的金額必須要寫得高一點,方便企業用來抵扣稅款。

在他們看來,吳福康代表的是公家的權威仲裁。對他的話,工人和家屬深信不疑。

調查期間,調查組還遠赴安徽、湖北、廣東等地,有計劃、有順序地收集固定證據。

據瞭解,“背靠背”調解是發案的主要原因。來找吳福康調解仲裁的案件,都是受傷工人和企業雙方無法自行調解的。作為仲裁員,吳福康一面代表受傷工人,要求企業方不斷抬高賠償金額,轉過身後他又代表企業方告知受傷工人各種壓價理由。在他的斡旋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後,根據吳福康要求企業方以現金的形式將賠償金交由吳福康轉交。這一轉手之機,吳福康輕而易舉“吃進”了中間的差價。

“老鄉騙老鄉”

兩年內“成功”30多次,吳福康如何躲過監督?在調查過程中,受傷工人及家屬口中反覆出現了兩個名字“黃鬥榮”“雷繼策”。後經核查,二人分別來自貴州、湖北,名下分別有一家法律諮詢服務公司,在玉環從事工傷賠償案件代理工作。

相信“老鄉幫老鄉”,在自行與企業調解不成後,不少外地受傷工人找到了黃鬥榮、雷繼策,希望他們幫助代理工傷賠付相關事宜,也同意支付傷殘賠償金的10%左右作為代理費。

然而,他們不知道的是這兩位代理人在調解過程中扮演什麼角色。通過深入細緻核實,調查組發現黃鬥榮、雷繼策兩人與吳福康存在著頻繁不正當的經濟往來。

在被留置調查後,兩人分別交代了事情經過。原來,在多次工作接觸之後,黃鬥榮、雷繼策兩人與吳福康漸漸熟絡起來,為方便自己代理的案子早日調解處理,他們知道必須要打通吳福康這一關。超市卡、香菸、白酒、茶葉……他們三天兩頭變著花樣討好吳福康。

出於職業敏感,不久黃鬥榮、雷繼策就發現了吳福康的秘密,但兩人卻都沒有去揭露真相,反而提出了更加大膽的“合作”計劃——在兩人代理的工傷賠償調解中,吳福康減少中間差價,這樣表面上看來受傷工人可以拿到“更高”的賠償金,他們可以隨之拿到“更多”的代理費,再按比例提成分給吳福康。

“實在是令人髮指!”在與企業負責人、受傷工人調查談話中,他們表達了強烈的憤怒之情。

治本抓源,有腐必反、有貪必肅

辦案人員在查辦吳福康案件時發現,玉環勞動仲裁領域存在無法律職業資質的職業公民代理人代理工傷仲裁調解案件,擾亂正常仲裁調解秩序的問題。此外,大部分工傷仲裁調解雙方當事人從調解開始到結束從未直接接觸,吳福康就是利用雙方信息不對稱的漏洞,以企業抵稅等名義在部分仲裁調解書中將工傷賠償金額提高,與申請人實際得到的賠償金額之間產生“差價”,直接保管被申請人支付的賠償款,從而實現截留賠償金的目的。針對存在的問題,玉環市監察委員會督促相關部門採取有效舉措堵塞制度漏洞,制定出臺《玉環市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審理流程管理規定》,對調解結案的勞動仲裁案件加強監管和審核。

玉環市紀委市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吳福康是“蠅貪”的典型代表。權力一旦失控,就會變成個人攫取利益的工具。“我們嚴肅查處吳福康侵吞、騙取工傷賠償款的違紀違法問題,就是要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體現了有腐必反、有貪必肅的決心。”(記者王俊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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