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母親,把財產都給了兒子,老的時候要求女兒一樣贍養,合適嗎?

遺忘的高度


農村的母親把財產都給了兒子,老了時侯要求女一樣贍養,合理嗎?

這樣做即不合理也不合法。

現在國家法律規定男孩,女孩都有財產繼承權,都有盡瞻養父母的責任。

我認為權力和責任是分不開的。沒有無權力的責任,也沒有無責任的權力。

有的農村老人不懂法律,只是按照舊社會的約定俗成的習慣去處理這件事。

舊社會婦女是沒有什麼權力的,但是也不指望女兒家養老。也就是說舊社會女人即無權力也無責任。無兒子的戶都是過繼兒子進行繼承和贍養的。

所以,現在的女兒家即有財產繼承權,也有贍養老人的責任。

請大家評判我的觀點。


農家評述122


問:農村的母親,把財產都給了兒子,老的時侯要求女兒一樣贍養,合適嗎?

六十五歲的我也算是快老了,說說我這快沒用的人的看法。


這個題問裡有一個關鍵字眼兒,那就是"要求″二字。

在農村,自古以來約定俗成的就是財產歸兒子繼承,兒子贍養老人。女兒是潑出去的水,是另一個姓的人了,沒有繼承權,她要贍養的是公婆。


如今,社會在改變,觀念也在改變,老人哺養了子女,子女同樣應該贍養老人,做為女兒,贍養父母,回報父母的養育之恩,是完全應該的,這是做為女兒來說也是自己應盡的責任。

可是,這裡這個"要求″就有些勉強了,做為老人,在接受新觀念的時侯,就應該做到公平,你在接受新觀念的時侯,只強調了"要求″女兒贍養,而忽略了女兒的繼承,你這"要求″就略顯蒼白無力。

如果女兒和兒子手足情深,她的日子也很富裕,不用你這個"要求″,女兒也會主動擔負起贍養的責任,你這個"要求″就多此一舉。

如果女兒和兒子不睦,而且日子也並不富裕,沒有分給女兒財產,那叫我來看,女兒贍養老人就是她的心意,不贍養也是理所當然,能夠時常看望照料就是她的孝心,不公平的"要求″那就是非份。


人心都是肉長的,對兒女們做到公平,兒女們不是忘恩負義的人。做為老人來說,兒子女兒是手心手背都是肉,只要做到公平,沒有"要求″二字;我如果沒做到公平,只能等待女兒的善良與感恩,我的"要求″就是非份。


金蘋果老楊


重男輕女說的這麼清新脫俗……

法律上來說,財產給誰,是老人的權利,只要合法,只要是老人自己的財產,願意給誰給誰,法律上她有這樣的自由。

老了要求女兒贍養,也是她的權利,畢竟如果沒有遺棄、虐待等情節,且女兒本身有相應經濟能力的話,贍養父母也是她的法定義務。

但贍養和贍養可不一樣,贍養可以打官司要贍養費,也可以每時每刻盡心體貼的照顧,法律上父母可以偏心,可以重男輕女,但感情上,也別把女兒當冤大頭。


信凱律師事務所


這是典型的封建意識造成的。

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里,形成了“男尊女卑”的思想,女人在社會上是沒有任何地位和權利的。

雖然說新社會男女平等了,但舊的思想意識不可能一刀斷開,尤其在農村,根深蒂固,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轉變的。

另一方面,前幾年農村生活清苦,家家條件艱難,有的連一棟房子都蓋不起,就更別提給女兒房了。

如今,經歷過舊社會的一代人都慢慢老去,逐漸退出歷史舞臺,新社會成長起來的人都當家作主了,男女平等的思想也逐步落實到行動上了,同時,當代的人們也有了這個經濟條件,去年回到老家,聽到大家在議論以房換樓的事,基本上都是兒女平等的,既有兒子的也有女兒的。

所以,任何事情的轉變都是要有個過程,也要與社會發展的水平相適應,相信人類的未來將會更加公平合理,你認為呢?


若飛305


這種情況要按法律規定是不合適的,法律規定女兒,兒子都有平等的,平均的分配權,分一樣多的財產。但是,中華民族己經延續了,幾千年風俗習慣,都是兒子得財產,也就順理成章了,不過兒子也應該孝養母親,這也是中華民族的美德,財產都給了兒子,兒子是應該盡心盡力完成自己義務的。女兒呢,誰說沒有分財產,但是,母親養了你的小,你也應該盡一分責任心吧,不過出嫁的女兒,贍養的責任就小啦,儘自己良心去努力吧,不過話有說回來,按中華民族的風俗習慣,女兒贍養母親也是合適的。


立志莫言


農村多數還兒養老,女兒出稼,下一輩子沒了閨女就沒了關係,上墳大多數還是孫子,再說老家就是房子,農村也沒存款,閨女回門當客人對待,這就是區別。真是在農村生活,沒什麼也值錢資產,不用這個費心


養殖業滅鼠


誰得財產誰養。這樣公平。女兒想養是女兒的權力,是孝心。有些老人重男輕女。只看重兒子。老人做到公平,我想兒女會盡孝心。


燕子82587497


什麼叫合適嗎? 母親有義務撫養孩子成人 那孩子就更享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沒有合適不合適 只有說孩子應該怎樣的去回報 小時候經常學到 滴水之恩,湧泉相報


大營鎮的皮草小匠


按現時是不合適的,那都是舊時的作法.


因果9598


兒子出錢女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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