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母亲,把财产都给了儿子,老的时候要求女儿一样赡养,合适吗?

遗忘的高度


农村的母亲把财产都给了儿子,老了时侯要求女一样赡养,合理吗?

这样做即不合理也不合法。

现在国家法律规定男孩,女孩都有财产继承权,都有尽瞻养父母的责任。

我认为权力和责任是分不开的。没有无权力的责任,也没有无责任的权力。

有的农村老人不懂法律,只是按照旧社会的约定俗成的习惯去处理这件事。

旧社会妇女是没有什么权力的,但是也不指望女儿家养老。也就是说旧社会女人即无权力也无责任。无儿子的户都是过继儿子进行继承和赡养的。

所以,现在的女儿家即有财产继承权,也有赡养老人的责任。

请大家评判我的观点。


农家评述122


问:农村的母亲,把财产都给了儿子,老的时侯要求女儿一样赡养,合适吗?

六十五岁的我也算是快老了,说说我这快没用的人的看法。


这个题问里有一个关键字眼儿,那就是"要求″二字。

在农村,自古以来约定俗成的就是财产归儿子继承,儿子赡养老人。女儿是泼出去的水,是另一个姓的人了,沒有继承权,她要赡养的是公婆。


如今,社会在改变,观念也在改变,老人哺养了子女,子女同样应该赡养老人,做为女儿,赡养父母,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是完全应该的,这是做为女儿来说也是自己应尽的责任。

可是,这里这个"要求″就有些勉强了,做为老人,在接受新观念的时侯,就应该做到公平,你在接受新观念的时侯,只强调了"要求″女儿赡养,而忽略了女儿的继承,你这"要求″就略显苍白无力。

如果女儿和儿子手足情深,她的日子也很富裕,不用你这个"要求″,女儿也会主动担负起赡养的责任,你这个"要求″就多此一举。

如果女儿和儿子不睦,而且日子也并不富裕,没有分给女儿财产,那叫我来看,女儿赡养老人就是她的心意,不赡养也是理所当然,能够时常看望照料就是她的孝心,不公平的"要求″那就是非份。


人心都是肉长的,对儿女们做到公平,儿女们不是忘恩负义的人。做为老人来说,儿子女儿是手心手背都是肉,只要做到公平,沒有"要求″二字;我如果没做到公平,只能等待女儿的善良与感恩,我的"要求″就是非份。


金苹果老楊


重男轻女说的这么清新脱俗……

法律上来说,财产给谁,是老人的权利,只要合法,只要是老人自己的财产,愿意给谁给谁,法律上她有这样的自由。

老了要求女儿赡养,也是她的权利,毕竟如果没有遗弃、虐待等情节,且女儿本身有相应经济能力的话,赡养父母也是她的法定义务。

但赡养和赡养可不一样,赡养可以打官司要赡养费,也可以每时每刻尽心体贴的照顾,法律上父母可以偏心,可以重男轻女,但感情上,也别把女儿当冤大头。


信凯律师事务所


这是典型的封建意识造成的。

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形成了“男尊女卑”的思想,女人在社会上是没有任何地位和权利的。

虽然说新社会男女平等了,但旧的思想意识不可能一刀断开,尤其在农村,根深蒂固,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转变的。

另一方面,前几年农村生活清苦,家家条件艰难,有的连一栋房子都盖不起,就更别提给女儿房了。

如今,经历过旧社会的一代人都慢慢老去,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新社会成长起来的人都当家作主了,男女平等的思想也逐步落实到行动上了,同时,当代的人们也有了这个经济条件,去年回到老家,听到大家在议论以房换楼的事,基本上都是儿女平等的,既有儿子的也有女儿的。

所以,任何事情的转变都是要有个过程,也要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适应,相信人类的未来将会更加公平合理,你认为呢?


若飞305


这种情况要按法律规定是不合适的,法律规定女儿,儿子都有平等的,平均的分配权,分一样多的财产。但是,中华民族己经延续了,几千年风俗习惯,都是儿子得财产,也就顺理成章了,不过儿子也应该孝养母亲,这也是中华民族的美德,财产都给了儿子,儿子是应该尽心尽力完成自己义务的。女儿呢,谁说没有分财产,但是,母亲养了你的小,你也应该尽一分责任心吧,不过出嫁的女儿,赡养的责任就小啦,尽自己良心去努力吧,不过话有说回来,按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女儿赡养母亲也是合适的。


立志莫言


农村多数还儿养老,女儿出稼,下一辈子没了闺女就没了关系,上坟大多数还是孙子,再说老家就是房子,农村也没存款,闺女回门当客人对待,这就是区别。真是在农村生活,没什么也值钱资产,不用这个费心


养殖业灭鼠


谁得财产谁养。这样公平。女儿想养是女儿的权力,是孝心。有些老人重男轻女。只看重儿子。老人做到公平,我想儿女会尽孝心。


燕子82587497


什么叫合适吗? 母亲有义务抚养孩子成人 那孩子就更享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没有合适不合适 只有说孩子应该怎样的去回报 小时候经常学到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大营镇的皮草小匠


按现时是不合适的,那都是旧时的作法.


因果9598


儿子出钱女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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