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看待太原男子騎超標電動車被交警攔下,男子激動自己踩壞電動車這件事?

一壺濁酒醉夕陽


自從4月15號新國標實施之後,一大堆的超標電動車在路上被攔下扣車,對於這些車主來說,根本無法避免,除非更換新國標電動車。

碰到這樣的情況都可以理解,甚至很多人日常工作都是依靠電動車來進行的,一旦本交警攔下,那基本上是有去無回,不要認為可以交點罰款就拿回來,這不可能的,超標電動車現如今是不給上路的。

很多人都認為新國標的實施對市民造成了很大的影響,新國標不應該實行,但從另一方面來說,新國標電動車的實施確實為安全帶來了一定的保障,這一點也沒有錯。

在實施新國標之前是有一個過渡期的,並非沒有,在4月15日之前,無論是新購車還是有一定年限的車,都可以提供相應的購車信息,只要你的車符合電動車上牌目錄上的車型,那麼可以上牌的。

但從4月15日之後,超標電動車已經不准許上牌了,所有違規車輛都無法上路,必須更換成新國標車型。這才有發生男子騎超標車被交警攔下之後,踩壞自己的電動車。

你認為他有錯嗎?肯定是有的,騎超標車上路。但從踩壞電動車這方面來看,可以說沒有錯,畢竟車子是他自己的,一時半會接受不了,情緒失控才導致這樣的行為發生。

新國標的車型做了很多限制,比如限速、車型變小、電池容量變小等等,這都讓很多消費者接受不了,可以想象一下,在路上騎車只能維持25km/h的速度,而且高於15km/h就會一直髮出提示音,你覺得消費者能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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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樣的事,真的讓人很傷心。

我也講一講關於電動車掛牌的事,家裡有兩輛電動車,一輛電動三輪車,當然按照新規定,這些都是要掛牌的,但是掛牌電動車必須要有合格證,而我去年的一輛新電動車可以找到合格證,另一輛電動車和一輛電動三輪車,合格證早都找不到了,當然沒有合格證就掛不了牌子,我的車子就不能上路,這是誰的錯?給電動車掛牌子也不是免費的,我們這裡是70元的手續費,雖然錢不是很多,但是像找不到合格證的電動車,或者說是買的二手的電動車該怎麼辦?該怎麼處理?



很氣憤的是現在查電動車非常嚴格,而且他們還不是在車流量大的地方,或者說主要交通道路上查,我發現好幾次是在晚上而且是在偏僻的地方查電動車,真的讓人感到措手不及,以前騎電動車見到交警很坦然,而現在如果騎著一個沒有證的電動車就像做賊似的,不是自己不願辦證,而真的找不到以前電動車的合格證,買電動車的時候誰能想到以後還需要辦證。

交警查違規超標的電動車沒有錯,但是一定要有一個過渡期,現在掙錢誰也不容易,騎電動車的也沒有幾個是有錢人,就像這位太原男子,自己騎壞自己的電動車最後還不忘把電瓶拆走,而且這種做法也容易激起大家的不滿,應該從源頭上去治理,從生產廠家從銷售商來尋找解決的方法,造成現在的結果不能讓消費者來買單。



超標的電動車不能上路了,超標的電動車需要掛牌,這個規定沒有錯,為了大家的行駛安全,為了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為了便於管理,但是現在的嚴查,扣車,甚至罰款,對於經常騎電動車的人來說,真的讓人難以接受,改變需要一個過程。

儘管太原騎這個電動車的人滿口髒話,但誰願意沒事踩壞自己的電動車呢,買輛電動車,買之前是合規的買之後卻成了超標的,心裡還真有些鬱悶。


鄉村小二哥


這是比較無奈的一件事,男子踩的不是電動車,而是自己的辛苦錢,踩在腳下,疼在心上。

5月3日,太原市一男子所騎電動車因超標被交警查扣,男子情緒激動將電動車外殼踩壞,同時嘴裡嚷著“我不要了,不要了”。隨行女子勸阻無效,男子將自己的電動車踩了多腳,外殼損壞嚴重。之後,男子拆下電瓶欲離開。

儘管這名男子粗暴的做法不可取,但其心情可以理解。畢竟,一輛電動車的價格相當於一個普通打工者一個月的工資,掙錢難、生活不易。對於電動車新國標的推行,還是需要有個適當的過渡期,讓人們有一個適應的過程。在老百姓的思想沒有轉變過來的情況下強制執行,難免會產生一些矛盾。

自從電動車新國標發佈後,太原市是執行這一規定比較早、也比較嚴格的城市之一。從5月1日到8月31日,將對超標電動車進行嚴格查處。5月2日,太原市交警在幷州路南內環檢查,僅在1小時內便查扣10輛超標電動車。

電動車新國標對於老百姓的出行可以說影響不小,畢竟中低收入者佔了整體人群的一大部分比例。由於經濟條件的制約,電動車成為了中低收入者出行首選的交通工具。新國標的推行,讓老百姓對是否繼續選擇電動車出行有了顧慮,可能會使裡面上的電動車數量有所減少。但是,但是,這部分人購買機動車的概率並不大,如果有那樣的經濟實力,也就不會選擇電動車了。那麼,可能會出現兩種情況,要麼重新騎回自行車,路面上的自行車數量可能又會大大增加。要麼乘坐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可能會造成公共交通工具擁擠新高峰。

由於購買新國標電動車需要上牌、考證、上保險等諸多程序,可能會使一部分人放棄電動車這一交通工具。電動車交通違章問題並不是車的問題,而是人的問題,因此應該加強對人的規範管理,將電動車國標化並不一定可以緩解交通問題。相反,可能會像太原這位男子一樣,帶來新的矛盾。對於涉及到老百姓日常生活的事宜,需要謹小慎微,以方便老百姓生活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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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太原男子騎超標電動車被交警攔下,男子激動自己踩壞電動車

背景介紹:太原在2018年5月15新國標發佈前,根據2018年1月1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向社會公示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為標準,只允許符合標準的車上牌,超標車過渡一年。

如今5月1日已過,太原市街道上的超標電動車正式面臨交警的嚴查嚴打,據瞭解,太原市約90萬輛電動車保有量,其中90%都是超標電動車。

在全國各大省市3-6年超標車過渡期剛開始時,太原的老百姓已經開始面臨一刀切的命運了。

據瞭解,查扣未懸掛機動車號牌處以罰款200元;沒有摩托車駕駛證的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摩托車(代碼10051)處以罰款300元;既沒有懸掛號牌又沒有摩托車駕駛證的兩項並處罰款

500元交警部門建議大家儘快將超標超大電動自行車進行置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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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最能反映供求關係的變化,費了這麼大力氣出臺了新國標,市場為何不買賬?筆者認為主要在這幾點上:

1、新國標究竟如何落地執行?各地期待細則落地

經過市場調查顯示,帶腳蹬的電動自行車購買車寥寥,9成以上電動車消費者還是希望購買電動(輕便)摩托車,但是根據電動車新國標規定,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屬於機動車,需要考駕照、上牌、購買交強險等。這些規定對於電動車用戶來說是否強制執行?何時執行?

電動車到底要不要按照機動車繼續管理?何時開始管?這些疑問一日不解決,消費者一日不敢買新車,電動車經銷商和消費者都在期待一個明確的答覆。

2、如何上路,走哪個車道?電動車路權、安全如何保證?

對於電動自行車來說可以走非機動車道,但是對於大多數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用戶來說,他們更多的困惑在於:電摩該如何上路?

根據新國標規定,時速大於25km/h的電動(輕便)摩托車是要走機動車道的,不管是起步速度,還是應對突發情況的機動性能,電動車與機動車道上的其他車輛根本不是一個量級的,可以說電動車駕駛者存在極大的安全風險。如果電動車大量出現在機動車道上,對我們的整個交通系統無疑是災難性的打擊!

3、新國標電動車價格高,消費者開始轉向燃油摩托車

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因為價格高、動力差、速度低、腳蹬等原因不被消費者接受;新國標電動摩托車同樣面臨漲價800-1000元,消費者還要承擔考駕照、上牌、交保險等費用,也是消費者不接受原因之一。

相比之下,燃油摩托車價格似乎更為友好,續航和動力也更強,通過市場調研數據顯示,新國標實施後,電動車市場一片蕭條,但燃油摩托車銷量卻有增長的趨勢。

新國標實施接近一月,行業仍然在迷茫中前行,消費者對政策的擔憂造成市場冷淡,電動車行業人迫切需要明確的政策實施細則,幾十萬經銷商和上億電動車用戶都在焦急等待!


全球電動車網


看到用自己辛辛苦苦血汗錢購買的超標電動車,在街頭被交警攔下(面臨數額可觀的罰款,甚至沒收),太原男子激憤之餘,自己用腳將電動車踩壞的雷人一幕,映射出了工薪階層生活中的辛酸場景,不由得令人唏噓感嘆,浮想聯翩。




是啊,還有不少工薪群眾出行真是不容易,有的是多年搖不上號;有的是沒錢購買汽車;有的是買了汽車卻掏不起油錢和其他費用,無奈之餘只好花上幾千元去買電動車,誰知電動車還是新嶄嶄的沒騎多少天,又因速度等方面的超標被一紙禁令不許騎行!

要知道,在許多中小城鎮,電動車可謂普通工薪階層、打工一族每天必不可少的出行交通工具,你這一禁行、抑或是當街攔截罰沒,不僅會給許多群眾的出行造成諸多不便,而且客觀上造成了購車資金的重複和浪費。



其實,超標電動車此前之所以大行其道,在市場公開普遍銷售,導致其社會保養數量動輒以百千萬計,這也並非普通群眾和消費者的購買責任,與一些廠家投機鑽營,一些監管部門監管把關不力不嚴,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霍小姐以為,這些換車的額外損失,不能完全由廣大群眾和普通消費者來承擔,建議有關電動車生產廠家和國家有關部門,是不是能採取一些讓利幅度較大的“以舊換新”、互惠互利的折衷方案,來“軟著陸”地妥善解決這一民生熱點問題呢?



不管怎樣,象類似太原街頭“群眾憤而自毀電動車”這令人心酸的一幕,再不要重演了。


霍小姐的八卦爐


還怎麼看?這是什麼問題,這個年頭誰活著都不容易,攔下電動車有可能會被沒收,一輛電動車也許是他一個月的工資買到的,而他卻要靠電動車來做交通工具來維持生計,在太原上牌子太費勁,又沒有別的辦法,發生了這種事作為當事人心裡是何等的無奈,但是規定不會去理睬你是什麼原因,他不能暴力抗法,又沒有合適的地方宣洩,只能對著自己的電動車去發洩心中的不滿,難道要讓人把痛苦憋在心裡嗎?或許有人會說要理智,這樣做是不對的,要想的開,純粹是扯淡,我覺得郭德綱有句話就說的好,要遠離那些勸你大度的人,因為他根本體會不到你的痛苦


青蛙與王子




漢州小蕭


看了這篇報道心中唏噓不已,任何法律法規的建立發佈都是在國家憲法的精神指導下的社會道德最高規範,旨的目的是更好地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維護社會和諧。愚以為新時代的法律法規除了能夠體現以上的精神懿旨外,更應該考慮民生民意,中國還有大多數人生活在貧困的邊緣。他們的溫飽是在不能,不要購置高檔的商品,省吃儉用的情況下得以維持。從事社會底層工作勞動,沒有高新以及各種社會保障,那麼他們這些人的出行依賴什麼呢?對電動車的限型限速看似是對交通安全得到了保障。但是,由於蓄電池的技術原因,小功率的電動車的續航能力根本達不到使用需求。半路“拋錨”了專家的建議是“用腳蹬”。我敢肯定的是這位專家絕對沒有用腳蹬過沒有電了的電動車,根本騎不動。任何高明的學術必須與社會生活實踐相結合,這樣只站在學術理論角度的建議是對社會,對人民,對工作的極端不負責任。

社會交通秩序的規範是來自管理,教育,這是一個長期的艱苦工作。可能需要幾代人來完成,因為這需要全民素質的提高。但絕不是對某種交通工具的限制與禁止的問題。


一笑一塵緣228599999


我可以認為砸車者有點傻嗎?交警攔你是因為你騎的是超標電動自行車按機動車未懸掛號牌和你沒有摩托車駕駛證。你的車本身是合法的,只是你沒有合法的去使用。完全可以去陽曲考個摩托車駕駛證,再去清徐有個車管所可以給摩托車上牌的地方上個黃色的牌照就好了。前提是你得帶上購車發票和合格證,要不就證明不了你的車輛合法來源。衝動的決定,過激的行為只會讓你觸犯法律,這樣在交警面前耍威風,公然挑釁法律,褻瀆法律的人應該得到應有的制裁。判上一兩年好了,光拘留起不到法律震懾的作用。如果人人都效仿,都等交警執法時把自己的車當眾在馬路上砸了,第一會造成交通不暢,第二會給環衛工人帶來更大的工作量,第三阻礙了交警執法,第四公然挑釁法律,第五影響社會行為規範讓青少年法律意識發生扭曲。總而言之,你想砸車可以,請在你自己家裡砸,別騎上馬路等著交警查扣時再砸,很明顯這不是你想砸自己的車,別人管不著,是你怕車被扣了才氣上心頭寧可砸了車也不讓交警查扣車輛,這明顯就是妨礙執法的行為,誰都不是傻子,別以為這樣做就能騙得了所有人。很多人都理直氣壯的說,我咋自己的車不犯法吧!你在交警執法時砸自己的車逃避查扣逃避處罰就是犯法!


巴里魯人


看了視頻,深感不悅。怎麼說呢!如果電動車是在合規的市場買得合格產品,不讓騎了,有點情理上接受不了。警察叔叔攔截是職責所在,執行的是法規。誰之錯呢?!出現這樣的情況真讓人難以理解。凡是一部l法律法規的出臺,準要傷及部分人的利益,我想如果傷害的是老百姓的或是合法利益,用適當補貼的辦法解決比較妥貼。但要對那些接假腳蹬就能上戶的事應當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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