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住院耽誤學習數月,學生向肇事司機主張補課費用獲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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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是一名初中學生,2017年12月,他不幸因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十級傷殘,導致耽誤學習數月。2018年11月,周某向湖南省湘陰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肇事司機陳某賠償其損失30餘萬元,其中包括補課費用12000元。

承辦法官經審理後認為,周某系一名學生,因交通事故導致住院數月,耽誤了正常的學習。待身體恢復後,為趕上教學進度,請老師或其他人進行補課,並支付一定報酬,符合一般情理。因此,根據周某提供的相關證據,酌情支持了6000元補課費。

法官提示:學生因交通事故或其它原因導致受傷從而耽誤學習,可以向侵權人主張補課費用。在此,特別建議去正規的學校或其他機構進行補課,這樣不僅能夠保證學習的質量,而且這些單位開具的補課費發票或收據,可以為受害人向侵權人主張補課費用帶來極大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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