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非法侵佔村小組土地屢次拒還

<table> 村民非法侵佔村小組土地屢次拒還

承辦法官在現場指揮清理土地附著物。通訊員供圖

/<table>

南方日報訊 (記者/焦瑩 通訊員/呂秀茹 李仕森)日前,英德法院聯合該市公安局、望埠鎮政府等多個部門,順利強制執行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對被執行人非法佔用土地上的建築物及附著物進行強制清除。

據悉,劉某非法佔用望埠鎮崩崗村委會湖下組的一塊集體土地,並在該土地上建房、種植果物。2011年6月,村民小組以收回上述土地安排新農村建設為由,要求望埠鎮政府處理。同年12月,望埠鎮政府作出《處理決定書》,確定劉某建房用地及種果物土地使用權歸湖下村民小組集體所有。劉某對該處理決定既未提出行政複議,也不履行決定,繼續佔用上述土地。經村民小組多次催促,劉某拒不清除處理所佔土地上的附著物。村民小組遂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後判決,劉某停止侵權行為,在一個月內自行拆除所建的建築,並將其所佔用的土地返給崩崗村委會湖下組。判決生效後,劉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村民小組於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英德法院執行局受理案件後,承辦法官向劉某送達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相關執行文書,責令劉某限期自動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並給予其充足的寬限期自行清理地上附著物,但劉某始終不履行生效判決,且對抗態度強烈。英德法院決定依法對該案進行強制執行。

4月29日上午,由英德法院執行局局長陳志和帶隊,法院執行幹警聯合公安局特警聯動執行,並邀請英德市大人代表、政協委員、望埠鎮政府幹部及崩崗村委會幹部等人到場監督執行。在清理之前,陳志和再次組織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進行調解,但被執行人一方仍拒絕自行清除該地塊的建築物及附著物,最終調解未果,隨即安排挖機對涉案土地上的枇杷樹、黃皮樹、桃樹等附著物進行清理,將土地歸還給申請執行人。當天強制執行持續3小時,案涉的1152.50平方土地附著物全部清理完畢,並返還給申請執行人。

陳志和表示,被執行人對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內容有履行義務的,應及時履行,若拒不履行且有規避及抗拒執行等行為的,法院可根據不同情形對被執行人採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情節嚴重的,有可能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