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警“搭線”促和解 人性執行顯溫暖

湖南法院網訊 時間已是晚上10點,在安徽省巢湖市一間面積不到80平方米的簡陋房屋內,李老漢伸出大拇指在《執行筆錄》上捺下了自己的手印,與執行申請人達成了長期履行和解協議。

2017年,李老漢的兒子李寬在湖南臨湘某花炮生產廠承包了一條生產線進行花炮生產,後因政策調整花炮廠被政府關閉,李寬無力償還所欠駱正的紙箱包裝貨款20萬元。2018年駱正曾多次找到李寬要求償還欠款未果,遂將李寬訴至臨湘法院。臨湘法院依法判決李寬償還駱正貨款20萬元。

時至2019年3月,李寬仍未償還駱正貨款,駱正向臨湘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幹警接到該執行案後,立馬打電話聯繫被執行人,但是李寬的電話一直處於無法接通狀態。此外,經過委託查詢,執行幹警發現在李寬名下有一套房產。後來,幾經輾轉,執行幹警終於聯繫上李寬的父親李老漢,方得知,李寬在去年7月,因突發劇烈頭痛伴有神志不清住院治療,後被診斷為腦梗死,至今生活不能自理,認知力低下,家裡也因給李寬治病開銷巨大,目前無力償還全部欠款。執行幹警瞭解情況後,考慮到被執行人家中條件確實困難,並沒有立刻執行李寬名下房產,而是聯繫申請人,將被執行人困難情況如實告知,並耐心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反覆釋法析理,通過執行幹警的“搭線”,雙方終於同意和解。

4月18日,執行幹警與駱正共同趕赴安徽巢湖李寬家中,見到了李老漢,經過了3個小時的協商,雙方終於達成和解,簽訂長期履行協議:由李老漢於4月19日自願代為償還3萬元執行款,餘下17萬由李老漢按等額分4年償還。此外,考慮到李寬家中實際情況,駱正還承諾若被執行人能在2019年還清全部執行款,他自願放棄本金3萬元。

最終,李老漢表示,自己一定會按照協議內容,想盡辦法,如期履行還款義務,也對申請人的理解和信任表示衷心感謝。執行法官表示,該案通過達成長期履行和解協議的方式順利執結完畢,既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又照顧了被執行人的實際困難,有效避免了矛盾的進一步激化,促進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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