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商的历史贡献与现实意义

一、闽”作为地理方位与独特文化区域的代表

1.作为地理方位的“闽”

《山海经》曰:“闽在海中。”“闽”特指中国大陆地理空间中濒海之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珠江流域之外“独流入海”的、以闽江为中心的东南沿海区域。这种独立的地理空间在工业革命之前的意义是为某种相对独立的文化存在提供了可能性。

2.作为独特文化区域的“闽

“闽人”的选择与活动造就了独特的文化。“闽人”有三种渊源原住民—南岛语族的源头,海洋性的族群;不同时期,从北方中原不同区域入闽的汉人;海洋上迁徙而来的其他海洋族群。2他们共同营造了中华文明中的海洋文明。

3.中国海洋文化的代表者—闽人、闽商

中国东南沿海自古都是商贸发达的区域。8世纪以来,中国的经济重心开始逐渐向东南转移,中国东南区域海洋文化个性得以彰显;而阿拉伯帝国的崛起对中国的这一变化形成了一种外部的张力。宋元两代,中国的海洋文明与海洋经济都有很大发展,同时也是阿拉伯人肇始、中国商人紧随其后的中古世界经济长达600年的繁荣时期。这一时期,地处欧亚大陆东南边缘、太平洋西岸的福建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性。然而当欧洲人开始“大航海”时,中国的明清政府却从海洋上退却了。所幸以闽商为代表的中国东南民众开拓海洋、经略海洋、捍卫海疆,在世界文明史上维系了中华文化的荣光代表着中国参与并推动着全球化的商贸活动。

闽商的历史贡献与现实意义

二、闽商在宋元时代的贡献

宋元丰年间(1078—1085年),中国第一部海上贸易管理法规《元丰市舶条例》出台,确立了“开洋裕国”的国策,给中国各区域的经济带来了深刻的变化。朱熹说:“天旋地转,闽浙却是天地之中也耶?”表面上讲的是天文现象,但何尝不是对宋代闽浙崛起成为全国经济中心的肯定?在全国的经济格局里,福建的优势日见凸显。正如苏轼在《论高丽进奉状》中所说,“福建一路多以海商为业”。苏轼之“海商”,一方面指海外商人,如大量来自阿拉伯世界、印度洋沿岸国家、东南亚的商人,他们以福建为家且逐渐“华化”。在这类商人中,最典型的当属泉州的蒲氏家族。其中,蒲寿庚不仅因其 “以善贾往来海,致产巨万,家僮数千”,“擅番舶利者三十年”,在东南沿海对外贸易中无人能比;同时还兼任泉州市舶司,成为宋元交替之际的风云人物。另一方面,苏轼之“海商”更重要的应该是指福建本土商人的迅速崛起。在《宋史》中,我们不仅看到闽商遍及东南亚的行商路线,更重要的是,可以看到闽商在中国与其他国家的政治外交及文化交往方面的重要作用。闽商经常充当政府的外交使者,完成政府的外交使命;在政府层面的文化交流上,也起到了中介的作用。

闽商的发展离不开福建造船技术与工业的发展。宋代,“海舟以福建为上”不仅只是业内人员的共识,也得到了统治者的认可。历任两宋漕臣都转运使(这是宋代总管全国漕运的最高官员)的吕颐浩(1071—1139年)曾对宋代的造船工业下过这样的权威论断“南方木性与水相宜,故海舟以福建为上,广东、西船次之,温、明州船又次之。”从此,以“福建”命名的“福船”成为木质帆船时代的典范。而闽商的海外商业活动,也把当时最先进的造船技术带到了欧洲,影响了世界造船业的发展。正如英国人李约瑟所说:没有中国在航海技术上的指南针、水密舱等的影响,就没有欧洲人的世界大航海。⑧

闽商的历史贡献与现实意义

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上,像宋代这样将“开洋裕国”作为国策的时代并不多。宋代在订立了“开洋裕国”之政策后,充分意识到意识形态与政策的同步性。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长久以来农业文明占绝对主导地位的国家里,要让以海洋贸易为主导的商业意识成为一股力量,更需要思想意识形态的革新。当时,能够成为“开洋裕国”的精神资源的是福建的海神信仰——妈祖。宋高宗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妈祖被封为“灵惠夫人”。有宋一代,妈祖被朝廷册封了14次。中国东南沿海的民众,特别是福建商人在这种氛围中进一步强化了商业意识。宋朝的统治者在“倚重市舶”上,也有一个逐渐调整政策、完善政策的过程,而且是近百年的历程。在此过程中,东南沿海的区域性海洋文化逐渐融入主流意识形态之中。从此,海洋文明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宋代一方面民族矛盾激化,外患不断,另一方面,海外贸易得到很大的发展,经济发展迅速,创造出超过汉唐盛世的社会物质财富。同时,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结构也发生新的变化,产生了新兴的市民阶层。在思想文化领域,经过汉末至隋唐以来的社会发展,形成儒、释、道三家鼎立的局面,但缺乏能够适应时代发展的主导文化。同时,生产力的发展与市民阶层的出现,给中国的传统思想提出了新问题:商业,以及商业所带来的财富的正当性在哪里?个人,以及个人欲求的合理性在哪里?中华文化到了需要新资源,产生新思想、新文化的时代。这时,以朱熹为集大成者的理学横空出世。理学对儒释道的整合诠释,是中国思想史又一高峰。福建能够成为宋代理学最发达的区域,与闽地的海洋文明传统有很深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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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清时代闽商的历史贡献

15世纪以来,欧洲各国对海洋势力范围的角逐,打通了七大洋对地球各大陆板块的阻隔,自然地理之障碍被人类的欲望夷为平地。因着他们的强势文化,不同文明进程的地区与民族被强扯进欧洲人设计的全球化的运转之中。当明清统治实行“海禁”,关上中国大门时,是以闽商为代表的中国东南沿海民众代表中国,参与并推动着16世纪以来的全球化。这也越发彰显出闽商、闽文化的海洋文化属性。

明朝自洪武七年(1374年)关闭浙江、福建、广东市舶司,禁止私人海商进行海上贸易以来,有明一代,“海禁”是作为明太祖的“祖训”而代代坚守的。前期只在明成祖朱棣时的20年间稍有松动;后期直至隆庆元年(1567年)才开放福建漳州月港的私商贸易,在诸多限制之下“准放东西洋”。在明朝的大部分时间里,福建商人的出海经商活动都是违法的。在官方文献里,他们就是“寇”与“盗”。另一方面,明朝还保留着与东南亚一些国家的朝贡关系,维系着一定程度的贸易活动。此间,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两件国家海事活动“通琉球”与“下西洋”都利用了福建人长期以来从事海上贸易的成果,即木质帆船时代的航海技术与造船工艺,对海外航路网络的掌握,以及不可或缺的海神妈祖的信仰支持。可以说,以福建海商为代表的中国东南沿海海洋族群顺应历史的潮流开台湾、下南洋、走西洋、去东洋,代表亚洲之中国继续参与世界文化和经济的大循环;同时,福建海商持续、大规模的海洋活动也必然造成中华文化在海外的迁播。

闽商的历史贡献与现实意义

海洋性不仅使闽文化在中华文化中极具区域特色,而且是千百年来福建人漂洋过海、从事商业活动的文化支持。从15世纪开始,欧洲的航海技术在社会需求的刺激下获得很大的发展,他们向东航行,以获取古罗马时代就满是丝绸的“赛里丝”国的财富。马可波罗的东方游记使欧洲人对于东方的幻想再次膨胀。16世纪,当以海外扩张为特征的欧洲资本主义东来之时,他们在印度洋、南中国海遇上的竞争对手并不是当地的原住民,而是讲福建方言的中国商人,于是,在一众欧洲人——先是葡萄牙人、西班牙人,接着是英国人、法国人等看来,福建商人的语言就是中国话,福建商人所代表的就是中国文化。总之,具有独特区域色彩的闽文化是中华文明向欧洲人打开的第一扇窗,成为欧洲人眼中的世界文明史的一部分。当时,正值明清两朝中央政府实行“海禁”,包括福建商人在内的中国民间海外贸易活动在中央政府眼中都是非法行为。于是,我们看到了中西文明交流史上的一个奇特现象:在欧洲人的眼里,中国民间的海外贸易商代表的就是中国;而在中国政府的眼里,这些违禁下海的商人是“盗”、“寇”,甚至是王朝的弃民。11福建海商在当时是以非法的身份与欧洲殖民者进行对话的,也是与之对话的唯一一支中国海洋力量。

闽商的历史贡献与现实意义

持久、规模化的中国东南沿海商人的海外活动,不仅带来了中外物资的交换,更推动了世界文化体系里中华文化圈的建立。文化、经济上的绝对优势使得当时的中国成为太平洋西岸、欧亚大陆东南区域的中心,并由此而构成了传统中国的朝贡“势力圈”,也就是中华文化圈。而通过海洋向外传播的中华文明带有浓重的闽文化色彩,是“福建口音”的。闽人的出洋贸易只是个别阶层的事,抑或事涉福建社会各个阶层?明朝崇祯年间(1628—1644年),兵部尚书梁庭栋上书朝廷称:每年春夏东南风季节,福建“怀资贩洋”的海商,以及充当“篙师”、“长年”的“入海求衣食者”,人数达10余万计。可见,出洋经商涉及社会各阶层。而各阶层的经营形式更是多种多样,“或出本贩番,或造船下海,或勾引贼党,或接济夷船”。其中在中小船家中流行的一种方式值得一提,即船员、水手都成了“舱商”,船员、水手与船主的关系不是一般的雇佣关系,而是类似“商业合股”的关系:船主拨出一定舱位,由水手们自带货物,以贩卖后所得的利润充作报酬。从这些小户散客的经营方式中,我们看到了股份制的最初色彩。

闽商的历史贡献与现实意义

宋元时期,福建是中国经济最繁荣的地区之一,在世界经济版图中也赫赫有名。此间,福建既没有新的天然资源如金矿之类被 “发现”,也没有新兴产业的出现,更没有外来资金、技术的支持,其发展主要是调动起闽文化中的积极因素。相反,明清两朝的“海禁”与闽文化的价值取向完全悖逆。这种官方意志与民间选择的冲突,造成的结果是福建当地民生凋敝、了无生机;同时在民间,海洋性因其惯性往往以各种扭曲的形式出现:有人利用朝贡贸易,以海外诸国贡使及通事的身份,引领海外诸国入明朝贡,从中获利;也有官员与官兵“私造海船,假朝廷干办为名,擅自下番”;更多的则是走私、偷渡。福建沿海普通百姓每当窥知官兵的围剿动静,便星夜驰往报警,若官方令他们探哨,则退避不从。即使是“三尺童子,亦视海贼如衣食父母,视军门如世代仇家”。由此,我们知道嘉靖年间的倭患,部分原因是由于“闽人滨海而居,非往来海中,则不得食。自通番禁严,而附近海洋鱼贩,一切不通,故民贫而盗愈起”。一旦明政府松弛“海禁”,对闽商做出一些让步,开放月港,“准放东西二洋”,“市通则寇转为商”。⑫

明朝“海禁”不仅打击了普通商人,也对沿海的豪门巨室造成了损害。逼死朱纨,就是他们反抗“海禁”的集中表现。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因福清人冯淑组织340人下海通番被获,朝廷任命朱纨为福建海道兼浙江巡抚,提督军务。朱纨坚决执行“海禁”,以武力镇压走私与海盗活动。朱纨在执行公务时深刻意识到:“大抵治海中之寇不难,而难于治窝引接济之寇;治窝引接济之寇不难,而难于治豪侠把持之寇。”⑬朱纨向朝廷历数了把持大宗走私偷渡的大多是权贵之家。闽浙富豪惶惶不可终日,他们想尽了办法,无奈朱纨“软硬不吃”。最后,闽浙富豪串联朝中闽浙官员,群起攻之,弹劾朱纨。不仅将朱纨免职捕问,而且迫使朱纨饮药自尽。临死,朱纨叹曰:“纵天子不死我,大臣且死我,即大臣不死我,闽浙人必死我。”

海洋文明作为一种精神资源支持着闽人一代又一代地去打拼同时,海洋文明又是一种可转换的财富资本,它以海洋航路网络、海外商业网络、人际关系网络、商品信誉等形式出现。是可谓历代闽商的历史贡献,值得我们深入探究。

闽商的历史贡献与现实意义

闽商的探索拼搏精神和参与建构经济全球化的宝贵经验,是中国人共同的精神财富。因此闽商文化不仅仅属于福建,而将再一次成为中国建设新思想、新文化的资源。这无疑对中华文明的未来走向以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注释

①单之蕃:《一个中国海盗的心愿》,《中国国家地理杂志》卷首语,2009年第4期,第16页。

②苏文菁:《论福建海洋文明的独特性》,《东南学术》2008年第3期 第123页。

③④张燮飞:《闽商文化的特征与现实意义》,《福州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第5、6页。

⑤《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续集卷二《答蔡季通》,四部丛刊初编本。

⑥《宋史·瀛国公本纪》景炎元年(1276年)条

⑦吕颐浩:《忠穆集》卷二《舟楫之利》。

⑧Joseph Needham, Science and Civilisation in China. Vol I, London: Th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54

⑨根据福建人民出版社1978年出版的《妈祖研究资料汇编》,将1156—1262年妈祖的封号资料整理而得。

⑩朱建君:《从海神信仰看中国古代的海洋观念》,《齐鲁学刊》2007年第3期,第43页。

⑪苏文菁:《闽商文化论》,中华书局2010年5月版,第56~57页。

⑫转引自苏文菁《论福建海洋文明的独特性》,《东南学术》2008年第3期,第127页。

⑬李贽:《因记往事》,见《焚书》卷四,燕山出版社1998年版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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