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交警大隊查獲一起無證駕駛交通違法行為

忻州網訊 5月5日10時許,繁峙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駐大營轄區民警在繁峙縣王大線20KM處路檢路查時,一輛晉A****7黃色小轎車疾駛而來,民警示意其靠邊停車檢查,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李某當時未能提供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隨即民警將駕駛人李某與車一併帶回。經網上查詢,駕駛人李某屬無證駕駛,所駕車輛檢驗有效期至2019年1月底,屬逾期未檢驗。

駕駛人李某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逾期未檢驗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第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九十九條第二款;《山西省實施辦法》第八十九條第一款、《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繁峙交警大隊對駕駛人李某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1005)(1340),合併罰款2200元,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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