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無人區失聯50天后,拒交5000罰款

羅布次仁、卜鵬、韓雪瑩/@中國之聲

央廣記者

澎湃特約評論員 陳城

據中國之聲5月7日報道:今年3月,90後杭州小夥馮浩與女友林夕(非本名)、徒步愛好者李志森三人同行,準備徒步穿越羌塘無人區。進入無人區10天后,馮浩獨自離隊並失聯。

馮浩失聯50天后(5日中午),隊友李志森在微博上發消息稱,“馮浩自己走出來了”,向網友報平安。

6日,安多縣林業森林公安局依法對以上三人分別處以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理。目前,馮浩及其女友林夕明知非法穿越行為違法,但拒不認錯,拒不接受林業森林公安部門的處罰決定,態度蠻橫,正在接受林業森林公安部門的調查和處理。李志森已接受處罰並承認錯誤。

小夥馮浩穿越羌塘無人區時獨自離隊

失聯50天最終被找到

“人出來了,活著就好!”5日中午12點09分,失聯小夥馮浩的隊友李志森發了一條朋友圈,難抑激動。在這大約半小時前,他和搜救民警一行在烏蘭烏拉湖東側遇到在羌塘無人區失聯了50天的馮浩。西藏自治區那曲市安多縣公安局局長尼瑪次仁告訴中國之聲記者,搜救工作風險很大,過程也困惱重重:

“5日,我們的派出所民警發現了一輛貨車,然後搜救民警上去詢問時,發現了該失聯男子。我們民警也是中途走了將近900多公里的路,在海拔4800米以上,有些地方超過5000米。馮浩就躺在貨車上,身上也沒有任何吃的。然後搜救民警把它扶下,補充飲水還有食物以後,就返回到村委會休息。”

小伙无人区失联50天后,拒交5000罚款

馮浩走出無人區

據馮浩講述,他是憑藉毅力活了下來。隊友李志森介紹說,馮浩兩天一包乾糧,每袋乾糧的分量是200克,最後斷糧7天多,就這樣撐過來的。他還吃草根,所有能吃的東西都吃了。安多縣瑪曲鄉派出所民警邊巴次仁描述了馮浩被找到時的狀態:

“他差一點就暈倒了,然後他就又慢慢地下來,喝點水,這樣過來的。報案的那兩個人,非常激動,非常高興,差點兒都哭起來了。他當時精神狀態挺好的,因為他說在牧戶家裡吃過飯。他們直接從阿里穿越到我們這裡,剛好是與青海的交界處,可可西里那邊。野生動物特別多,現在是夏天,路也不好走。馮浩也說了自行車都陷進去了,真的危險。馮浩說碰到了幾隻狼,他還說沒事。”

得知兒子還活著的消息,馮浩的父親鬆了一大口氣。從4月25日開始,他在西藏度過了煎熬的10天。由於無人區範圍過大,此前的多次搜救均沒有結果。5月4日,他剛剛回到杭州計劃籌款。馮浩被找到後,他終於在電話裡聽到了兒子報平安的聲音。

“他本人給我打過電話了,我回到杭州是準備籌錢給他叫直升機搜救的。我準備再趕往西藏去。”

隊友李志森說,出發前他其實曾做好了最壞的打算,甚至對可能的後事做了安排。他們家人也都知道,但阻止不了為戶外探險付出生命的人。李志森稱,歸來的馮浩依舊沒有說明當時離隊獨自徒步的原因,他覺得穿越羌塘無人區難度不大。

李志森:“以後還繼續不?”

馮浩:“繼續啊。”

李志森:“還繼續呢?”

馮浩:“難度大一點的。”

李志森:“然後是找團隊還是自己走?”

馮浩:“一個人吧。”

馮浩及其女友正接受調查處理

5月7日19時,西藏安多縣自然資源局局長拉巴在接受中國之聲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馮浩、金路明知非法穿越行為違法,但拒不認錯,拒不接受林業森林公安部門的處罰決定,態度蠻橫,正在接受林業森林公安部門的調查和處理。以下為最新處理情況:

1、馮浩、金路(林夕)、李志森三人無視《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和《關於禁止在可可西里、阿爾金山、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進行非法穿越活動的公告》、西藏自治區林業廳《關於禁止在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組織非法穿越活動的公告》等法律法規,進行非法穿越的行為,安多縣林業森林公安局依法對以上三人分別處以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理。目前,馮浩、金路明知非法穿越行為違法,但拒不認錯,拒不接受林業森林公安部門的處罰決定,態度蠻橫,正在接受林業森林公安部門的調查和處理。李志森已接受處罰並承認錯誤。

2、經我局說服教育和要求,馮浩等三人盲目非法穿越無人區,還報警求助,致使國家公共資源造成重大浪費的行為,李志森以團隊的名義向全社會公開致歉。

3、在此,我們呼籲全社會各界人士不要盲目穿越無人區,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極為脆弱,擅自穿越會對生態造成極大破壞、嚴重影響野生動物的遷徙和生存,且保護區海拔高、氣候惡劣、攻擊性極強的大型野生動物活動頻繁,望全社會各界共同拒絕和抵制非法穿越無人區的行為。勇敢不是逞強,寧靜是最大的保護。

穿越無人區為什麼會被罰款5000?

從李志森微博展示的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可以看到,公安機關認定的違法事實為“非法穿越國家自然保護區”,“根據《行政處罰法》(經查,當地公安機關疑似筆誤,應為《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給予伍仟元整的處罰”。公安機關作出的這一行政處罰決定有理有據,在尺度上的拿捏也恰如其分。

小伙无人区失联50天后,拒交5000罚款

《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未經批准進入自然保護區,由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責令其改正,並可以根據不同情節處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給予此次事件三名“驢友”頂格處罰,恐怕是因為國家及當地相關管理部門早已三令五申,然而當事人依舊視而不見。

早在2015年,新疆青海西藏三地就曾聯合發佈公告。公告規定,禁止一切單位或個人進入新疆阿爾金山、青海可可西里和西藏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開展非法穿越活動……將對涉及三大保護區的非法穿越活動進行嚴厲查處。對於“驢友”群體而言,決定徒步穿越之前理應事先了解目的地的情況,因此無視該公告無論如何是說不過去的。

羌唐無人區位於藏北,是青藏高原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的基因庫,在自然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科學研究等方面價值很高。由於青藏高原的高寒地區特性,絕大部分地區氣溫低、日照多、蒸發量大,這就導致植物和作物生長極其困難,生態環境極其脆弱。因此雖然有當事人不願承認自己的錯誤,但其非法行為的危害性是客觀存在、不容狡辯的。

公開報道顯示,民間救援隊與當地公安一同進入羌塘保護區,一路上發現了許多非法穿越者留下的輪胎、油桶、塑料瓶等垃圾。可見,當事人的行為可能並非孤例。因此,對其進行較為嚴厲的處罰,也是為了起到示範作用。

個人的任性行為,還會加重相關工作人員負擔、浪費國家公帑。整個羌塘地區約28萬平方公里,只有780個專業保護人員,一旦發生意外搜救難度可想而知。在國內一些景區已經開始施行有償救援制度的背景下,這類任性“驢友”的行為是否應該被收取相關救援費用?

近年來徒步愛好者屢屢在羌塘無人區失蹤,在穿越過程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因此,通過對個案的報道提醒廣大徒步愛好者重視生命、保護生態,很有必要。正如一位救援隊員所言,“羌塘是真正的荒野。對自然,人應常存敬畏之心。”

小伙无人区失联50天后,拒交500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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