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看待太原男子騎超標電動車被交警攔下,男子激動自己踩壞電動車這件事?

一壺濁酒醉夕陽


這事我不怎麼同情該男子。超標電動自行車本來就是個定時炸彈。該男子算是發洩了,雖說是自己的東西踩壞了不用賠,可是罰款還是跑不掉的。。

  1. 題目中既然說到了超標電動自行車,說明當地是有關電動自行車的管理規定的。對大多數普通人來說,超標電動自行車就是個定時炸彈,馬路上的馬路殺手,充電時的火藥桶。所以我們對明知故犯的該男子,其電動自行車即使被收,我們也沒啥好同情的。。
  2. 該男子踩壞的是自己的財物,確實也沒人能找他麻煩。只是看起來有些幼稚。該男子的心態大概就是反正電動自行車要被收了,那我也不便宜你們。我只能說想多了,交警收了電動自行車又不能幹嘛,沒什麼便宜誰不便宜誰的概念。
  3. 即使踩壞了車子,罰款還是少不了的。廣東很多地方,對電動自行車的罰款還是蠻重的。就算該男子不來處理,罰單永遠就在交通違法系統裡。日後該男子想辦任何車管業務,都得先處理了這單罰款才行呢。

律師獨角獸


看到這樣的事,真的讓人很傷心。

我也講一講關於電動車掛牌的事,家裡有兩輛電動車,一輛電動三輪車,當然按照新規定,這些都是要掛牌的,但是掛牌電動車必須要有合格證,而我去年的一輛新電動車可以找到合格證,另一輛電動車和一輛電動三輪車,合格證早都找不到了,當然沒有合格證就掛不了牌子,我的車子就不能上路,這是誰的錯?給電動車掛牌子也不是免費的,我們這裡是70元的手續費,雖然錢不是很多,但是像找不到合格證的電動車,或者說是買的二手的電動車該怎麼辦?該怎麼處理?


很氣憤的是現在查電動車非常嚴格,而且他們還不是在車流量大的地方,或者說主要交通道路上查,我發現好幾次是在晚上而且是在偏僻的地方查電動車,真的讓人感到措手不及,以前騎電動車見到交警很坦然,而現在如果騎著一個沒有證的電動車就像做賊似的,不是自己不願辦證,而真的找不到以前電動車的合格證,買電動車的時候誰能想到以後還需要辦證。

交警查違規超標的電動車沒有錯,但是一定要有一個過渡期,現在掙錢誰也不容易,騎電動車的也沒有幾個是有錢人,就像這位太原男子,自己騎壞自己的電動車最後還不忘把電瓶拆走,而且這種做法也容易激起大家的不滿,應該從源頭上去治理,從生產廠家從銷售商來尋找解決的方法,造成現在的結果不能讓消費者來買單。


超標的電動車不能上路了,超標的電動車需要掛牌,這個規定沒有錯,為了大家的行駛安全,為了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為了便於管理,但是現在的嚴查,扣車,甚至罰款,對於經常騎電動車的人來說,真的讓人難以接受,改變需要一個過程。

儘管太原騎這個電動車的人滿口髒話,但誰願意沒事踩壞自己的電動車呢,買輛電動車,買之前是合規的買之後卻成了超標的,心裡還真有些鬱悶。


鄉村小二哥


我也有一輛電動車,三輪的,開了三年,很愛它,颳風下雨都包起來,我沒有學,別人給我說了一遍,就開走了,我從不開快車,靠邊上行走,遵守交通規則,沒出過事,我好象得了寶貝一樣,國家出產了這麼的電動車高興出去轉轉,給我幫了大忙。如今電動三輪超標不讓開了,不讓上路,送給人都送不出去,,,,。賣鐵了賣了六十塊錢,。沒車了,走路,,。


李書沛


這是比較無奈的一件事,男子踩的不是電動車,而是自己的辛苦錢,踩在腳下,疼在心上。

5月3日,太原市一男子所騎電動車因超標被交警查扣,男子情緒激動將電動車外殼踩壞,同時嘴裡嚷著“我不要了,不要了”。隨行女子勸阻無效,男子將自己的電動車踩了多腳,外殼損壞嚴重。之後,男子拆下電瓶欲離開。

儘管這名男子粗暴的做法不可取,但其心情可以理解。畢竟,一輛電動車的價格相當於一個普通打工者一個月的工資,掙錢難、生活不易。對於電動車新國標的推行,還是需要有個適當的過渡期,讓人們有一個適應的過程。在老百姓的思想沒有轉變過來的情況下強制執行,難免會產生一些矛盾。

自從電動車新國標發佈後,太原市是執行這一規定比較早、也比較嚴格的城市之一。從5月1日到8月31日,將對超標電動車進行嚴格查處。5月2日,太原市交警在幷州路南內環檢查,僅在1小時內便查扣10輛超標電動車。

電動車新國標對於老百姓的出行可以說影響不小,畢竟中低收入者佔了整體人群的一大部分比例。由於經濟條件的制約,電動車成為了中低收入者出行首選的交通工具。新國標的推行,讓老百姓對是否繼續選擇電動車出行有了顧慮,可能會使裡面上的電動車數量有所減少。但是,但是,這部分人購買機動車的概率並不大,如果有那樣的經濟實力,也就不會選擇電動車了。那麼,可能會出現兩種情況,要麼重新騎回自行車,路面上的自行車數量可能又會大大增加。要麼乘坐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可能會造成公共交通工具擁擠新高峰。

由於購買新國標電動車需要上牌、考證、上保險等諸多程序,可能會使一部分人放棄電動車這一交通工具。電動車交通違章問題並不是車的問題,而是人的問題,因此應該加強對人的規範管理,將電動車國標化並不一定可以緩解交通問題。相反,可能會像太原這位男子一樣,帶來新的矛盾。對於涉及到老百姓日常生活的事宜,需要謹小慎微,以方便老百姓生活為準。

【謝謝朋友們耐心閱讀,歡迎關注、評論等,發表看法, 一起互動交流!】


龍族社


對於這個事情,我個人感覺也不合適,別的地方過渡期2年,2年時間電動車騎廢了在按照國家要求換個規格內的。人民心裡也舒服。直接3個月強制換電動,新買的電動幾百元必須賤賣。有錢人無所謂。沒錢的呢?而且現在太原好多電動車哄抬物價,原來1000多2000多的電動現在最少3000大幾。要人命啊。


A-Mrtiger


電動車因其價廉物美,騎行方便,深受廣大工薪階層喜愛,可是,突然來了個禁止超標電動車行駛的政策,禁止的原因是超標電動車容易出車禍。這麼幹,豈不是讓已經買了超標電動車的人要損失幾千塊錢嗎?電動車與汽車和摩托車的速度相比,電動車是最慢的,可是汽車和摩托車為什麼不禁止,偏要禁止電動車?說是電動車容易出車禍。

電動車是一個新型的交通工具,交管部門本應出臺相應的管理制度而不出臺,卻是來一個禁止行駛,這豈不是因噎廢食?假如汽車和摩托車沒有相應的交規管理,不一樣會出車禍嗎?電動車出不出車禍,是管理的問題,而非速度的問題。

太原男子為什麼要踩壞自己的電動車?原因很簡單,就是“窩火”,沒處發洩。作為一個騎電動車的人,一般都是普通工薪階層,買一輛電動車至少也要花去一個月的工資。花了幾千塊錢買的電動車,說不讓騎就不讓騎了,不但要沒收電動車,而且還要罰款,作為一個工薪階層,電動車不但花去了小几千塊,而且還是自己賴以維持生計的代步工具,現在要被交管部門沒收並罰款,這損失不能說不大,這火氣不能說不大。可是,火氣再大又不敢對交警發。無奈,只能往自己的電動車上發了,這便是一個弱勢群體的無助、無奈的最後發洩,讓人看了十分心酸。

據說很多城市都設置了超標電動車“過渡期”,有的是三年,有的是四年,據說有的城市甚至達到了七年的過渡期,太原設置一年的過渡期真的太短了。只能騎個電動車的人,經濟條件都不是太好,你讓人家一下子損失幾千塊錢,誰的心裡都不是滋味。交管部門是否也站在工薪階層的角度想一想,對於“超標電動車”多做些管理而不是禁止行不行?也許這樣才更人性。


若愚趣談


看到用自己辛辛苦苦血汗錢購買的超標電動車,在街頭被交警攔下(面臨數額可觀的罰款,甚至沒收),太原男子激憤之餘,自己用腳將電動車踩壞的雷人一幕,映射出了工薪階層生活中的辛酸場景,不由得令人唏噓感嘆,浮想聯翩。




是啊,還有不少工薪群眾出行真是不容易,有的是多年搖不上號;有的是沒錢購買汽車;有的是買了汽車卻掏不起油錢和其他費用,無奈之餘只好花上幾千元去買電動車,誰知電動車還是新嶄嶄的沒騎多少天,又因速度等方面的超標被一紙禁令不許騎行!

要知道,在許多中小城鎮,電動車可謂普通工薪階層、打工一族每天必不可少的出行交通工具,你這一禁行、抑或是當街攔截罰沒,不僅會給許多群眾的出行造成諸多不便,而且客觀上造成了購車資金的重複和浪費。



其實,超標電動車此前之所以大行其道,在市場公開普遍銷售,導致其社會保養數量動輒以百千萬計,這也並非普通群眾和消費者的購買責任,與一些廠家投機鑽營,一些監管部門監管把關不力不嚴,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霍小姐以為,這些換車的額外損失,不能完全由廣大群眾和普通消費者來承擔,建議有關電動車生產廠家和國家有關部門,是不是能採取一些讓利幅度較大的“以舊換新”、互惠互利的折衷方案,來“軟著陸”地妥善解決這一民生熱點問題呢?



不管怎樣,象類似太原街頭“群眾憤而自毀電動車”這令人心酸的一幕,再不要重演了。


霍小姐的八卦爐


還怎麼看?這是什麼問題,這個年頭誰活著都不容易,攔下電動車有可能會被沒收,一輛電動車也許是他一個月的工資買到的,而他卻要靠電動車來做交通工具來維持生計,在太原上牌子太費勁,又沒有別的辦法,發生了這種事作為當事人心裡是何等的無奈,但是規定不會去理睬你是什麼原因,他不能暴力抗法,又沒有合適的地方宣洩,只能對著自己的電動車去發洩心中的不滿,難道要讓人把痛苦憋在心裡嗎?或許有人會說要理智,這樣做是不對的,要想的開,純粹是扯淡,我覺得郭德綱有句話就說的好,要遠離那些勸你大度的人,因為他根本體會不到你的痛苦


青蛙與王子




漢州小蕭


為了迎接青運會,政府也算是拼了。電動車無牌照影響城市形象,沒錯。可是當時市場上為什麼賣呢?有賣毒品的也有吸毒品的,不能只抓吸毒人員,因當從源頭抓起。老百姓生活不易都是為了掙兩個錢,你把它電動車收了,第一他的換車成本不小,第二拉的貨物減少了,勢必影響家庭收入。老百姓又如何正常的生活,何種方法謀生呢?應該引起大家的思考,百姓為政府分憂,政府為百姓考慮考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