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咋弄?咱们河南有“办法”!

3月12日,记者从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夯实生产经营单位对相关方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解决以租代管、以包代管、租而不管、包而不管等现象和“厂中厂”安全管理混乱等情形,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制定出台了《河南省工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相关方和外来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将进入其工作场所的相关方和外来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并建立相关方名录和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加强对相关方和外来人员的安全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过程管控、变更管理、安全生产绩效评估、续用或退出管理,督促、检查相关方和外来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相关方要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佩戴安全管理标识上岗,履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服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相关方和外来人员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场所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其纳入本单位事故管理,迅速参与或主导组织抢救。

该办法同时还规定,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对工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抽查相关方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发现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处理。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相关方和外来人员有关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该办法规定,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切实加强对相关方和外来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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