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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铃铃!税务局提醒您,季度申报期已经到啦!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时,会有一个新的提示框,不要直接关掉哦,里面有重要内容呢!
提示内容如下
如果您在第一季度没有销售不动产,请选择“否”。如果您有销售不动产,选择“是”之后,将会出现如下提示:
请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填写数额。为什么会有这个新提示呢?如果您还不了解原因,就赶紧往后看吧!
请您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的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这两种情况有什么区别呢?我用例子来说明一下吧!
案例一
A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选择按季度申报增值税。A公司2019年1-3月销售货物9万元,提供服务7万元,销售不动产12万元。(以上均为不含税销售额,不存在差额征税情况,下同)
案例解析
A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合计销售额=9+7+12=28万元。
28万元<30万元,因此本季度发生的全部销售额均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本季度A公司免征的增值税额=(9+7)*3%+12*5%=1.08万元。
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本月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含不动产销售额在内,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申报,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那么,企业本月发生的销售额全部可以免征增值税。
案例二
B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选择按季度申报增值税。B公司2019年1-3月销售货物15万元,提供服务8万元,销售不动产12万元。
案例解析
B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合计销售额=15+8+12=35万元。
35万元>30万元,不符合全部销售额免征增值税的规定
但扣除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本季度销售货物、提供服务的销售额=15+8=23万元
23万元<30万元,按照文件规定,本季度销售货物、提供服务的销售额可以免征增值税
本季度B公司免征的增值税额=(15+8)*3%=0.69万元
本季度B公司需缴纳的增值税额=12*5%=0.6万元
也就是说,本季度,B公司最终要缴纳0.6万元的增值税额。
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本月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含不动产销售额在内,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申报,季销售额超过30万元),但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按季申报,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以免征增值税。
为了确保您可以准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我们特意增设了这个提示。请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准确填写哦!来源: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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