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公安大工匠】第十六期人物——陈世贤

【致敬·公安大工匠】第十六期人物——陈世贤

【致敬·公安大工匠】第十六期人物——陈世贤

致敬·公安大工匠

共和国顶级刑侦专家

陈世贤

【致敬·公安大工匠】第十六期人物——陈世贤

本期人物

1936年8月23日陈世贤出生在瑞安一个职员家庭。

1954年他赴上海司法部法医研究所学习,后一直从事法医工作。

他曾任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研究室主任、主任法医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一级警监、公安部特聘刑侦专家,曾长年担任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主任法医师。

人物简介

长期以来,陈世贤主要承办全国重大疑难涉外刑事案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的法医鉴定。

在法医学领域取得多项开拓性成果,是中国“人体损伤机制及损伤生物力学”研究的创始人、倡导者和实践者。

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法医损伤检验鉴定方法被全国法医工作者作为常规检验鉴定方法所采用。他有多部著作被高等医学院校、大学列入科教书或参考书。

他是我国现代法医人类学开创人之一。他还参加《中国法医实践》、《法医学》、《法医学手册》和《大百科全书·法学卷》和《中国百科全书·现代医学卷》的主编和撰写,出版专著有《法医骨学》、《法齿学概论》,这些著作也标志着中国法医损伤学和法医人类学的检验技术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

从事法医学鉴定、研究和教学工作近五十年,主要承办全国重大、疑难、涉外刑事案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的法医学鉴定。如主办1959年方志敏烈士遗骨鉴定、1991年江青死因问题鉴定、1998年台胞林滴娟被杀案鉴定等三千余件案件,其鉴定结论具有权威性。

【致敬·公安大工匠】第十六期人物——陈世贤

工匠故事

1

法医工作 再现案发现场

公安部提出“命案必破”,使法医工作的重要性得到极大提升。命案发生后,法医是第一批进入现场的刑侦科技人员,法医的作用是:确定死亡原因、死亡时间、死亡性质、致伤致死工具、作案人数;法医还协助痕迹人员和侦查员判断行凶者的身高、职业、性别,生人还是熟人作案。概括说,法医工作是明确作案方式和过程,再现发案现场。

陈世贤说,有些轰动的案子破起来不一定高难,倒是一些不引人注意的案子破起来却很有难度。一起发生在我国南方某市的杀人抢劫案就是最具代表性的。

陈世贤是案发七天后介入调查的。该市发生的这起母子被杀、家财被劫的案子,由于无法从案发现场信息中得出准确的判断———到底是生人还是熟人作案,使侦查工作陷入僵局。陈世贤调来所有资料,又到发案现场反复勘查,分析了有人认为可能是外来人口作案的理由和支撑这一理由的现场证据———被害人家外墙上有生人脚印。发案城市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比例是1:8,若真是外来人口作案,摸排工作就如同大海捞针了。判断正确也罢,大海捞针也得捞,若判断失误呢?所有工作不等于南辕北辙么?放跑真凶不说,真凶这期间还可能再做新案。

陈世贤按照多年养成的工作作风,勘查现场尽可能细致,不遗漏每一处对破案有用的细节;在收集掌握了所有法医、痕迹、调查询问信息后进行综合分析,他遵循的是毛主席说过的四句话;“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陈世贤做出了自己的推测。凶手是门进门出,案发第一现场客厅的沙发、茶几移位很小,一张股市报、一张电视报很平整落在沙发扶手下方,没有压皱痕迹,推测女主人听到门铃响,随手放下报纸前去开门;沙发、茶几移位小,说明没有在此进行激烈搏斗。凶手进屋后,在客厅走了几个来回,突然绕到女主人身后,揪着她脖领子动手;凶手杀死大人孩子后,上楼洗劫财物,之后又进到里屋给两位被害人各补了几刀,整理过房间,从门出去。

所有现场痕迹经过筛选链接,按发生先后建立起因果关系,由现象推出结论:凶手是熟人。陈法医对感觉惊讶的同行进一步解释,不是熟人,女主人不会给他开门。不是熟人,女主人会面对他询问来意,而不能让他从后面突袭。而凶手得到钱财不马上离开,又在被害人后颈和前颈补上两刀,这更不符合陌生人作完案迅速逃离现场的规律,这些都说明极大可能是熟人作案,凶手生怕被害者没有死,会向警察说出他是谁,所以不怕多费时间,三番两次刺戳早已死亡的被害人。

那被害人家外墙上的新鲜脚印又如何解释?有人疑惑。

陈世贤在几天的调查中了解到,与这家人家一个窄道之隔的邻居正在装修,有装修工人借道被害人家院墙翻入邻居家,故墙上留有新鲜脚印。

确定熟人作案,无疑缩小摸排范围,嫌疑人很快浮出水面,是他家的房客。此人在老家做生意赔钱,被债主追债,想到此地弄点钱,看中这家人家有钱便起了歹意。他三次进门,第一次开口借钱,被男主人拒绝,说你交清欠的房钱再说借钱。第二次家里人多,没有下手机会。作案是第三次进门。凶手到案后的陈述,与陈世贤的推测高度吻合。

陈世贤说,此时是我们做法医最开心的时刻,什么表扬、立功都比不上这时刻的感觉,它证明了自己的专业水准和在业内不可或缺的地位。当然,铁杵一日难成绣花针,而是靠多年实践积累、敬业精神、正确的思维方式和善于总结自己与他人经验教训,不断学习获得。

2

经典案例 浙江千岛湖

案发于1994年3月31日,一辆搭载24名台胞、2名导游和6名船员的“海瑞号”起火失事于千岛湖水面最宽的黄泥岭水域。此案震惊海内外。受时任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同志委派,陈世贤法医带领公安部专家组赶赴浙江千岛湖。12年前不便的交通,使一行人4月5日凌晨2点到达淳安,而当天上午9点赶到的台胞家属要给死难者做道场,超度亡灵,随后火化遗体。留给陈法医一行的时间只有五六个小时。

来不及对所有尸体进行解剖和检验,只抽出三男二女进行尸检,得出检验结果肯定以前结论:生前烧死。陈法医拿着尸体分布图反复勘查了“海瑞号”底舱,一架上下底舱的铁梯不在原位,据尸检记录,有九人的财物放在异常部位,有将钱物放在鞋袜里,有放内裤里,还有将金耳环放在卷起的袖管里……这些都不是正常收藏钱财的行为,明显有着避祸的动机。祸自何方?是突然着起的火么?起火应该首先逃生,而不是藏财;突然起火,全船人员也没道理全都集中在底舱;何况救生器具根本没动。综合各方信息,此案显然不是火灾那么简单,有着人为犯罪的阴影。当然所有结论都需过硬的证据支撑。

三天后,陈世贤讲出自己的意见:这是一起特大抢劫、杀人、纵火案。作案者是两至三人的团伙。人不可能太多,所以来不及仔细搜身,所以九个人藏在身上的财物未被搜走。两三个人能控制全船三十多人,显然持有威慑力的武器,刀或者枪。作案者倾向是本地人,一要能了解游船的旅游线路和时间,二要能搞到、会驾驶水上交通工具……侦破方向大致明确。浙江省领导要求力争五一前破案。

4月16日深夜12点,回到北京的陈世贤法医接到浙江省公安厅的电话:案子破了。一名侦查员在家休息,听到邻居讲,自己的新枪被人换了旧枪拴。侦查员心里一动,忙追问,谁借的枪?答:千岛湖开摩托艇的……案子由此大白。

3

2007年3月21日,汪某,年仅38岁的重庆市某区政协委员、全市响当当的资产过亿元的房地产老板被发现死于自家卧室。熟悉汪某的人都知道,汪某因小儿麻痹症致左腿残疾,他患有癫痫病,经常头痛,长期服药。死亡前,他患有化脓性扁桃体炎,刚去医院输过液。

是疾病复发令汪某突然死亡吗?这似乎是情理之中的事,然而,汪某的妹妹认为,其兄死得可疑,兄嫂关系不好,要求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当地公安机关法医检验尸体,发现汪某仅嘴唇和左手背有细小的皮肤破口出血,其余肢体未见异常,损伤轻微不足以致死。经提取血液、脏器、胃内容留物送权威部门做毒物化验,未检出毒物,中毒死亡也没有依据。汪某死亡多日后,死因仍不能确定。此时,重庆警方紧急邀请公安部特邀刑侦专家陈世贤立即来渝确定汪某的死因。

“汪某的嘴唇有一点点轻微的破口,扒开他的嘴,发现他的口腔前庭下唇里面粘膜有切牙印痕(轻度出血),口腔左颊部与前磨牙对应处有一处血泡。由此,我确定汪某死前有被捂嘴的可能。另外,汪某左手背皮肤破裂出血其深处肌肉血肿,虽面积较小,但所受暴力较大,结合伤痕形态特点应符合咬痕。”据此,陈世贤当即断定,汪某不是因疾病所致的正常死亡。那么死亡原因究竟是什么?

“当时我需要确定汪某的嘴和手是什么时侯受的伤。经调查,汪某死亡前一天晚上和另外3人打牌,这3人都说未见死者嘴、手有伤。打完牌后,汪某送客人走。我考虑到汪某的个子较小,会不会是他送客人开车时,遇刹车,嘴碰到方向盘时所导致的嘴唇受伤?经过询问客人得知,走时是客人开的车,回来汪某开车未出意外。”此时,汪某死亡多日,现场早已不存在,陈世贤仔细看现场照片,发现死者睡的枕头和睡衣上有少量擦蹭血迹。“我由此推断汪某的受伤地点在卧室,而且应该就在床上,但是汪某的死因仍需要继续研究。”陈世贤说。

“由于汪某有癫痫病,发作时有牙关紧闭、手足抽搐动作,有自己咬破嘴唇及手背磕破的可能,如果这样,与其同床相睡的妻子应该知道。但调查:当夜其妻未发现其夫有异常表现,第二天早上6时半,其妻起床后吃过饭便送女儿上学。我提出其妻有作案的重大嫌疑。”陈世贤说。

“如果是其妻作案,那么,男女搏斗中,女子并不能轻易杀害男子,因为毕竟男女体力有差别。经现场勘查排除外人爬墙推窗而入的可能,所以不排除其妻在汪某睡前吃夜宵时借机投毒的可能。可是未检出有常见毒物。”陈世贤说,因为他还要办理其他重要案件,在重庆只待了一天就匆匆走了,在他走后的第三天,汪某的妻子向警方供认了自己的作案过程:汪某有外遇,其妻提出离婚要一半财产,汪某不同意,其妻遂起歹心。当夜在稀饭中放入安眠药“曲宁”。汪某吃完后昏睡,其妻捆绑其肢体时汪某惊醒,遂用枕头捂嘴,汪某用左手挡她时被她咬伤,最后窒息死亡。经化验,汪某血液中确实检出“曲宁”成分,其妻供述得到证实。

4

【致敬·公安大工匠】第十六期人物——陈世贤

1991年5月,陈世贤奉命对江青死因作法医鉴定。此事海内外影响特别巨大,中央要求对此鉴定一定要有首席鉴定人员签字。陈世贤作为主要负责的鉴定人,明确写下江青死亡是“自缢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的结论,并在法医鉴定文件上签名,于是陈世贤有了“首席大法医”之称。

几十年来,陈世贤不仅承办了几千件“国”字号的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医学鉴定,而且他长期从事法医学研究工作,在法医损伤学、法医人类学和命案现场法医学分析等3个领域作出了突出贡献。

5

1979年,根据公安部刑事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要求,陈世贤联合江西等9省市有关机构收集中国汉族男女骨骼500多具,每具骨骼均测量了几十项数据,推动国内法医人类学方面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我国法医人类学骨骼库和人类学数据库。1994年,国家教委、卫生部所属的法医学专业教材编审委员会邀请陈世贤主编国家教委规划大学本科教材《法医人类学》,是国内外第一本法医人类学教材。

1980年,陈世贤出版《法医骨学》专著,是国内出版法医损伤鉴定的第一本专箸,后来又合作写了《头部损伤与钝器》,这两本书的出版奠定了他作为法医损伤学研究鉴定的权威地位,同时对推动和提高法医学损伤鉴定和法医人类学鉴定起了重要作用。

【致敬·公安大工匠】第十六期人物——陈世贤

对于别人称自己“中国首席大法医”、“当代宋慈”,陈世贤都淡淡地付之一笑。

“法医的职业是解答人是怎么死的,我在这条路上走了五十余年,参与了一些案件鉴定和侦破,解决了政府和群众关心的问题,这是我人生最大的收获!”陈世贤的话语里充满了对法医事业的无限挚爱。

核稿:程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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