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蓮殺武大郎,原因之一是為了報復武松嗎?

穆學國


我是薩沙, 我來回答。

這主要是宋代或者說明代的通姦罪決定的。

水滸寫的是宋代,而作者施耐庵是明朝人。

無論哪個朝代,通姦罪都是很重的。

根據宋代法律,潘金蓮作為有夫之婦和西門慶通姦,只要武大郎去告發(畢竟武大郎已經捉姦在床,罪證確鑿),西門慶和潘金蓮立即會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

如果是明代,就更可怕了。傳承元代蒙古人的習慣,明代如果丈夫捉姦在床,可以立即斬殺姦夫淫婦,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即便沒有當場斬殺,事後姦夫淫婦也要受到嚴懲,女人一般會被賣為奴婢。

這種情況下,西門慶和潘金蓮就很危險。更別說,西門慶還打傷了武大郎,這更是罪上加罪。

即便武大郎懦弱不去告狀,只要武松回來肯定不會善罷甘休。哪怕武松不去殺人,只去告狀,因為有武大郎這個人證,加上潘金蓮和西門慶的事情早已滿城風雨,姦夫淫婦一定會倒大黴。

最輕也要坐牢2年!

宋明都是非常強調禮法的,潘金蓮如果因為通姦坐牢,之後根本就無法在社會立足,只要自殺一條路。而西門慶作為姦夫,一樣也是難以在社會立足,為人不齒,全家都要連帶遭殃。

這種情況下,西門慶和潘金蓮為了自保,下毒手殺死武大郎就是一了百了的方法。

因為只有武大郎親眼看到兩人通姦,將其殺死就消滅了人證。

後來武松回來以後去告狀,因為缺少人證,知縣收了賄賂以後就不予起訴。

話說回來,臺灣目前還是有通姦罪的,對岸叫做妨害婚姻與家庭罪

第 239 條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判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與其奸者也相同。


薩沙


這個我沒覺得。潘金蓮確實想勾搭武松,她確實是嫌棄武大郎。但是武松搬出去之後,這潘金蓮也沒有主動去勾引過別人,當然也沒這機會。

這西門慶符合了潘驢鄧小閒的幾個要素,自信心爆棚了,主動去勾引的潘金蓮,潘金蓮也就順水推舟了。

她殺死武大郎,是因為西門慶踢傷了武大郎,而且我記得武大郎威脅了潘金蓮,意思是你不好好伺候我,看我弟弟回來怎麼收拾你們。

於是乎,潘金蓮一不做二不休,想著只有死人的嘴最把牢。沒想到仵作不配合,給留下證據了,不然說真的,武松到時候還真沒有證據,至少沒有物證。中毒一說就死無對證了。

所以我覺得潘金蓮殺武大郎是為了自保,為了殺人滅口,不然武松回來,武大郎要是一訴苦,沒準武松還真能把潘金蓮打死。


絨絨的貓爪


潘金蓮和西門慶通姦,被武大發現後,武大趕去捉姦,卻被西門慶一腳踢傷。本來武大已經答應了潘金蓮,等他病好了,就給潘金蓮一紙休書,讓她嫁給西門慶。為什麼潘金蓮還是要毒死武大郎呢?從宋朝的法律的角度說,潘金蓮可能有財產方面的考慮。

古代絕大多數時候,女性沒有財產權,女兒也沒有財產繼承權,必須要依附於男性才能生活。所以講女人要三從,在家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也有這個意思。如果有兒子,丈夫死後,兒子可以繼承家產,可以跟著兒子一起生活。如果沒有兒子,就比較糟糕了。

我以前寫過《三孃教子》,也簡單提到過這一點。王春娥的丈夫死了,丈夫的另兩個老婆改嫁走了,剩下春娥和丈夫的前妻生的兒子薛乙哥,以及一個老僕人薛保。但在薛保眼裡,薛乙哥是薛家的少主人。後來發生爭執,薛保就明確表態,如果春娥決心也要走,那就走,他會留下來。這意思就是,你走可以,但是不能帶走薛家的財產。雖然春娥當時只能靠給別人紡線織布來養活一家人,但她仍然不是一家之主。

也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理解為什麼傳統上農業時代的中國人都特別希望有兒子,就是因為如果沒有兒子,自己死後一切都要變成別人的。甚至皇帝家裡也是如此。如果皇帝絕嗣,只能請外藩入繼,一旦入繼之後,死了的皇帝的老婆孩子就會很尷尬。比如仁宗無後,英宗繼位後,曹皇后就曾經對韓琦哭訴過,英宗對她不好。最狠的是嘉靖,在入繼大統之後,乾脆讓武宗徹底絕祀了,不僅武宗絕了,連孝宗都無祀了。

如果一家人沒有兒子繼承財產,正妻如果還在,那麼是可以做主的,如果正妻死了,女兒也已經嫁人了,即便是沒嫁人,也是無權繼承的,最有可能的是按照血緣關係的親疏遠近,由這家人的侄兒們瓜分財產。這也就是傳統上所謂的吃絕戶。

比如林黛玉,就面臨這個問題。她母親早死,她父親在外地為官,她寄養在賈家。後來她父親去世,賈璉帶她回去料理喪事,給她帶回來的財產其實就並不多,原因就是她家實質上就成了絕戶。而賈家之所以要讓賈璉出面,也是因為賈璉在賈府長期處理事務,經驗比較豐富,能夠應付林黛玉的堂兄弟們,可以儘可能多的為她爭取一些財產。

北宋時候女性的地位其實還是比較高的,最顯著的一點就是女性是有一定的財產權的。雖然沒有孃家的財產繼承權,但是在嫁人的時候可以獲得比較高額的嫁妝,這是屬於她的私人財產。即便是被休了,一般也是可以帶走一部分嫁妝的。

潘金蓮的情況還要更糟糕一些。因為他是武大郎花錢買來的,所以其實她在武家也並不算正妻,實際上是妾,地位是比較低的。武大郎之前沒有兒子,如果有兒子,在武大郎死後,兒子就有權利把潘金蓮轉賣掉。在《金瓶梅》裡,西門慶死後,幾個小老婆,就有一個被吳月娘賣掉了,因為吳月娘是正妻,是有這個權利的。

因為潘金蓮的這個身份,所以如果武大不死,等到武松回到家來,就不是給潘金蓮一紙休書的事,而是可能要被賣掉,或者是賣給其他人家為奴,或者是賣給大戶人家做妾,潘金蓮的處境都會變得更加糟糕。

所以,潘金蓮也許認為,在武松回來之前,武大郎如果死掉,如果武松回來後也不計較,那麼潘金蓮就還有繼承武大財產的可能性。在《金瓶梅》裡,武大郎有個女兒,後來潘金蓮進西門慶家的時候,就帶去給她做丫鬟了。《金瓶梅》裡雖然對潘金蓮進西門慶家時有無帶財產並無明確交代,但似乎並不是一點點都沒有,只是和李瓶兒這種大款相比顯得很窮。

比如《金瓶梅》裡提到過,冬天的時候潘金蓮穿著一件比較舊的皮毛外套,雖然不如李瓶兒那般光鮮,但在當時,能有一件這樣的衣服,也不是容易的事,潘金蓮可能就是從武大家裡帶來的。以武大的家庭條件來說,如果潘金蓮被掃地出門,可能就不會有這個衣服了。

在這個意義上,潘金蓮毒死武大郎,可能並不只是一個簡單的法律問題,而是有自己的算計的。


蕭武


我認為,潘金蓮殺武大郎與報復武松一毛錢關係都沒有。其根本原因是為“情”所困,為“情”所迷。


潘金蓮在見到武松第一眼時,確實眼睛一亮,幻想如果武松是她的情郎該多幸福。一時“情”動的她一時忘記了自己的身份,她可是武松的親嫂子,古稱“長嫂如母”,這種情怎麼可能有結果呢!雖然潘金蓮的追求很熱烈、大膽,但武松的拒絕卻是果斷、正義。遭拒後,潘金蓮確實恨過武松,但時間卻讓這種無可奈何的恨煙消淡化。


西門慶的出現,讓潘金蓮整個身心全赴到了他的身上。女人的“愛”就是那樣的濃烈、忘我!她與西門慶“恩愛”時,內心中早已忘了還有一個武松的存在。在他們的姦情被武大郎發現,直到合謀殺害武大郎,這個過程中,武大郎還有一個打虎英雄的弟弟這件事好像誰都忘了!只是武大郎臨死前的一句話才驚醒局中人,原來武大還有一個“凶神”弟弟。


所以,潘金蓮殺害武大郎與報復武松沒有任何關係,是所謂的“情”讓她迷失自我,眠滅了人性!


風情2707


潘金蓮毒殺武大,與被武松嚴厲拒絕她的引誘是否有關?報復武松是否是原因之一?這個問題提得讓人腦洞大開,屬於人物複雜心理的燒腦級探秘。


顯然,武松的拒絕求愛以及離家時的警告,對潘金蓮造成了極大的心理挫傷,或者說是深深傷害,但要說她想以殺死武大來報復武松,或者殺武大時也懷有報復武松的心理,那就太言過其實了。恰恰相反,潘金蓮是怕武松回來知道姦情而要殺她,才促使她痛下殺手的!她殺武大,不是要報復武松,而是怕武松報復她!


再從某種意義上說,她殺武大,也有某種自衛的性質,這也是人們對《水滸》中的潘金蓮多多少少有些同情的原因。而她對武松的追求,與西門慶私通,也具有了一定的追求幸福自由愛情的意義。而醜陋的武大,正是封建禮教與專制桎梏青春美麗的潘金蓮身上的殘酷牢籠。當然,以殺人來實現個人幸福自由是不應提倡的,這正是潘金蓮評價的矛盾處與她的悲劇所在。

潘金蓮殺武大,原因很直接也很簡單:王婆與西門慶誘逼,武大威脅與武松報復。絕對與報復武松無關!


大洲文苑


女人的心思你不要猜,就《水滸傳》小說的前期潘金蓮勾引二叔的劇情鋪墊來說,不能排除沒有報復武松的嫉恨心理,但也不能證明一定有。個人覺得最直接的原因應該是如下幾點:

事情敗露,怕自身難保

與西門慶私通的事情既然已經暴露,必然紙包不住火。武二又性情暴烈,回來之後肯定不能善罷甘休,除掉武大,死無對證,是最保險的脫身之計。

西門慶家境殷實,趁早投個好歸宿

雖然與西門慶的交往是不正當的,但是多少有情投意合之處,西門慶對潘金蓮又頗有些情意。所以,趁著年輕貌美,還招人待見,趁早脫身嫁入西門家,也為後半身討個好前程。

別人脅迫,將計就計

西門慶與王婆也知,與潘金蓮的勾當,武大捉姦反被打,此事不了,武二回來,武大必然會向兄弟陳述前情,兩人必受牽連。為了脫開干係,脅迫潘金蓮殺人滅口,早點息事寧人。

最終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沒能逃脫武二的為兄報仇行動。所以即使潘金蓮對武二和報復之心,到後來也是為自己擔心更多一點。


藝文雜記


最初的潘金蓮確實是對武松動了真情,一、‘我聽得一個閒人說道,叔叔在縣前東街讓養著一個唱的,敢端的有這話嗎?’

聽說叔叔在外養了一個小蜜,可是真的?

英雄喜歡美女,嫂子我理解,不是什麼丟人的事!

二、‘叔叔你不會簇火,我與你撥火,只要一似火盆常熱便好。’

感情是須要激情的,如果叔叔不好意思表達,嫂嫂也是性情中人,火一樣的激情正渴望著釋放!

三、‘你若有心,吃我這半盞殘酒。’

我 雖不再完美,但那是命運的不公,你如不嫌棄我已不再是清純兒女,請你接受我這如火真情。

這就是赤裸裸的挑逗,但被武松用一種“冷血”的理由拒絕後這種失落的心情正好被西門慶所填補。雖然是在王婆的安排下見面,但確實是潘金蓮主動勾引了西門大官人。西門慶按照王婆的示意故意把筷子跌落,撿起時捏了潘金蓮的腳以試其意,此時這位一直拘謹美少婦的表現卻令讀者大吃一驚:‘那婦人便笑將起來:大官人休要羅唣,你有心,奴亦有意,你真個要勾搭我?’

——大官人是不是要勾引奴家?如果是,還用如此演戲幹什麼?

西門慶只是填補了潘金蓮躁動的激情,殺武大郎也只是踢開一個絆腳石,但似乎談不到是報復武松。


細雨遙山


潘金蓮殺武大郎,跟武松有點關係,但不大。

首先要明白潘金蓮是個啥人。一句話,騷貨,賤人。書中寫得明白,潘金蓮在張大戶家當丫鬟時就跟張大戶有一腿,但是被張大戶老婆不容,趕出家門。張大戶為了跟潘金蓮長久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就把潘金蓮嫁給了窩囊無骨的武大郎,武大郎娶媳婦的錢都是張大戶贊助的。

潘金蓮嫁了武大郎,繼續跟張大戶鬼混,而且跟清河縣裡的一幫浮浪子弟打情罵俏,人稱饅頭西施。人們去買饅頭,就問,這個饅頭白嗎?為啥這麼圓,捏上去還軟綿綿。時間長了,潘金蓮樂在其中,但是武大郎吃不消了。清河縣的浮浪子弟說,好一塊羊肉,落在狗嘴裡。

武大郎就是叼了羊肉的狗,死不鬆口,這才是他的死因。其實兩人結婚後,潘金蓮已經脫離了張大戶的控制,如果跟武大郎離婚,以她的姿色,是能夠找個差不多的男人的。但是武大郎不放,還搬了家到陽穀縣,以為能躲開浮浪子弟的糾纏,卻不知有人的地方,就有流氓。

潘金蓮勾引武松未果,轉而攀上了西門慶,此時她就有弄死武大郎的心。一句話說得好,賭近盜,奸近殺。凡是有姦情存在的不正當男女關係,最終的結局往往極其慘烈,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最近發生的演藝圈某事件就是明證。

潘金蓮最後給過武大郎機會,就是讓武大郎放他一條(她認為的)幸福之路,但是武大郎軟塌塌的鴨子嘴硬,我兄弟可是殺人不眨眼的狠人,還是捕頭,你要不跟我過,等他回來,要你們好看。此時西門慶慫了,為了一個賤貨送了命,不值得,準備撤,但是潘金蓮不幹,罵了西門慶一頓,親自動手,送武大郎上路。

要說武大郎的死跟武松有關係,就是武大郎用武松嚇唬潘金蓮。跟報復啥的,沒有一毛錢關係。現在的某些人不知道出於什麼目的,非要給潘金蓮這個殺人犯翻案。強烈建議那些給潘金蓮翻案的人把潘金蓮娶了,喝一碗金蓮親手熬的藥。


唐風宋月


我認為,潘金蓮之所以用藥毒死武大郎,原因有兩個。

第一個原因,潘金蓮為了滿足自己的情慾。潘金蓮是一個年輕且漂亮的女子,心中充滿了愛的渴望。

潘金蓮本是一戶財主家的丫環,被主人看上,要納她為妾,潘金蓮不從,為了報復,這個財主把她嫁給武大郎,武大郎個子矮,外貌差,以此報復。潘金蓮嫁給武大郎,肯定痛苦。試想一個貌美如花的女子怎能喜歡武大郎,所以當她看到武松,立刻喜歡上了,並主動示好,被拒,心中失望,後來和西門慶發生婚外情,雖不道德,但畢竟滿足了情慾。為了嫁給西門慶的目的,只有毒殺武大。



第二個原因,潘金蓮害怕武松。在潘金蓮和西門慶發生婚外情時,武松被派往外地出遠差。

潘金蓮並不害怕官府,因為西門慶有銀子,可以買通官府,可是武松是武大郎弟弟,極尊重武大郎,而且武藝高強,一旦武松回來,知道事實真相,她還能活命嗎?所以在王婆和西門慶的共同唆使下,她選擇殺害武大郎。


男女相戀,結為婚姻,必須是兩情相悅,絕不能是一方單純愛一方,那樣不會幸福。武大郎單方面愛潘金蓮,註定不會有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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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內容,能當真?那我把《封神演義》也當成真實歷史來那說?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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