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單位裡,一個是有能力的臨時工,一個是正式工,如果單位就用一人,單位應該用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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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裡需要的不是能力,而是編制!如果只能用一人,那麼自然是正式工了!

臨時工大部分都是勞務派遣性質過去的,想留就留,想開就開,沒有什麼糾紛。

而正式工則不同,屬於編制內人員,開除的話,按照勞動法是需要支付補償的。

雖然臨時工有能力,比正式工強,但是再有能力,只要正式工能做,那麼留下的肯定是正式工,誰叫他有編制呢!

臨時工,本就是個不固定的崗位,一般從事都是一些短期的,輔助性的或替代性的工作,可以說單位使用臨時工,大部分也就是一種臨時行為,並不能算是長期打算,能力再強,除了獲得自己約定好的薪酬之外,其他福利可以說就是沒有。

開除一個臨時工成本是零,而開除一個正式工可能是需要一筆不菲的補償金,如果你是單位,讓你選,肯定能選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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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有能力的臨時工,另外你所界定正式工映射的就是沒能力!不要忘了能力是培養出來的,行政事業單位除了一些非常專業的工作以外替他工作說白了沒啥技術性可言,培訓幾個月都會幹,而且一般涉及技術性的工作都已經外包給專業公司或者外聘專業技術人才了,除非他是涉及保密的!所以你所指的能力不過是文章寫的好,幹活勤快等能力,這些能力逼到那都能做,我去單位部門之前我們科室就我們主任一個人他都56歲了,部門內部的文件啥的都是他一個一個字敲出來的沒辦法沒人嗎,只能都自己幹而且乾的也很不錯。關鍵一點能成為正式工也是一種能力,要不是你考進去,要不是你早些年家裡有政治資源,這都屬於能力!所以當然正式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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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裡面就用一人,這個問題,在我看來並不是選擇題,或者說這只是個填空題,而答案就是單位壓根就不會考慮臨時工的死活,這很殘酷,也很現實。


你別不信,我見過一個編內帶娃的女的,上班一個月脫崗兩年,福利獎金照領不誤,現在都還時常請假照顧接送孩子,就因為孩子比較認生,這種情況單位都不會開除,何況題主所說的情況。

要知道臨時工和正式工的地位在單位裡面相差的可不是一丁半點,有的單位甚至存在歧視現象,臨時工連編制都沒有,轉正遙遙無期,選拔苛刻,近乎渺茫,而且臨時工往往自身社會關係也十分單薄,缺少社會的競爭力,其次在事業單位裡面,人員的任用門道是非常多的,但只要明白下面三點,你自然就會明白為什麼要這樣選擇。


一、為何要用臨時工

這也是之所以要做出這個選擇的關鍵原因,為何要用臨時工,說白了,就是因為事業單位人員過於飽和,效率卻提不上去,就需要大量的人來做事,而單位又不想徒增累贅,所以就有了臨時工這樣的存在,表面看來,有的臨時工的待遇雖然可能和正式工是一樣的,但實際上,單位要你走人可能只是一句話的事情而已,因為單位對於編外人員或者說人事代理的員工,是不需要承擔任何的社會責任,也就是說你就是個幹天天的,單位壓根就不準備讓你幹長期,你也就是幹一天算一天罷了。

二、能力是否那麼重要

在機關單位,能力說實話,在我看來並不是決定性的因素,因為單位的體量是極為龐大的,換句話說就是,任何人在裡面都會顯得非常渺小,你的能力在裡面只是微不足道,可有可無的存在而已,而且在這個環境裡面,我這麼說吧,大家其實都只是螺絲釘般的工作而已,每個人都只負責自己的那個螺絲釘的工作量化,像有的人就只負責蓋章的工作,整天抱著手機玩一樣照領工資,照常打卡下班,你說這種人,有多大的能力,其次很多人,也就初來乍到的時候還看得到人影,到後面人你都看不到,年終獎金還不是次次抱得手軟。




三、單位機制

事業單位,是要承擔社會責任的,不是說想開就開,要開人那得經過董事會開會才能處理,你覺得幾個大佬會為了商討一個小職員的去留開個會?別開玩笑了,而且單位裡面也是信奉能不做事就不做事的教條,所以開除正式工,概率幾乎為零,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金飯碗"這個詞才會流傳得這麼響亮,這麼深入人心。

總結

事業單位一個臺階一行人,你動了一個人其實就是在動一群人,而事業單位又往往關係錯綜複雜,開除正式工,搞不好會給自己帶來不小的麻煩,所以不管如何做權衡,總都是臨時工吃啞巴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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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雨載人間


你這都是偽命題 臨時工優秀為什麼考不上公務員啊 考上公務員不就是正式職工了嗎 都說正式幹警這個那個的 有什麼資格啊 正式幹警就都不幹活嗎 誰告訴你的 反而正式幹警比臨時工擔的責任還要大 那些沒有經過公務員考試就像沒有經過高考一樣 沒有資格評論現在國家的選人制度 起碼公務員考試施行以來 給了寒門子弟一個機會 發牢騷之前先考上公務員再說吧 考不上公務員的寒門子弟我只能說咱們欠修煉 而對於那些官二代 富二代當臨時工的 我只能說鄙視你們了 有能耐就利用你們家族的人際關係創業去 別再和我們無產階級搶飯吃了 畢竟你們的父輩沒有履行先富帶動後富的歷史承諾


律海諮詢


臨時工和正式工相比,當然是選擇正式工了,因為臨時工用了也給人家解決不了待遇問題。

正式工在機關事業單位就是指有編制的人員,現在隨著逢進必考制度的實施,只要是通過正式招錄考試進入的,都會在編辦上編制,工資由財政負擔,單位或個人不用擔心發不了工資,也不用擔心被無緣無故辭退。

臨時工其實是不規範的叫法,現在單位用人都得簽訂勞動合同,尤其是事業單位聘用編制外人員大部分都是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現在的很多單位都會出現正式人員和編外人員混存的情況。編外人員雖然沒有正式編制,但是在單位和正式人員的工作分工及承擔的工作任務等基本上是沒有區別的,甚至出現非正式編制人員比正式編制人員工作任務還重的情況。

這也是為什麼現在很多呼籲臨時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的原因,有人感覺臨時工比正式工能力還高,貢獻還要大,而有的正式工徒有虛名,天天佔著編制不幹活。更重要的是,臨時工的工資待遇遠遠沒有正式人員高,也不會像正式人員那樣繳納五險一金。但是,現在編制管理是特別嚴格的,臨時人員想要成為正式人員,必須經過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考試,否則即便你感覺自己能力再高,也是不可能直接轉為正式在編人員的。

總之,如果只能選擇一人的話,只能是選擇正式工了,因為臨時工是很難解決編制問題的,總不能讓人家跟著你辛辛苦苦幹半天卻解決了了待遇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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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沒得選,只能用正式工。在現行體制下,行政事業單位臨時工是不可能轉正的,因為沒編制,工資只能由單位自籌。如果單位領導認為臨時工有能力,有闖勁,選擇臨時工,就得付兩個人工資,正式工不上班也得發工資。

首先,臨時工不是意味著有能力,只是因為臨時工勤快、肯做事。如果臨時工一旦轉正,就是鐵飯碗,也就不認真幹活了。因為幹活就得出錯,出錯就得擔責任。而正式工不會這麼傻,一般只拿好處不擔責。

第二,臨時工能不能轉正,跟能力沒關係,主要是有沒有關係。現在行攻事業單位的轉正指標,也就是編制,要增加,由市長批,編制卡得非常緊,單位領導不會把編制給臨時工,給自己的親屬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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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機關事業單位中,一個是能力出眾、踏實肯幹聽使喚、工資薪水還十分低廉的臨時合同工,一個是普通的正式職工,如果單位只能用一個人,單位應該選擇用誰?沒有選擇,單位如果只能留下一個人,那隻能留下在編正式人員。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方式,臨時合同工是不能轉正的,而正式職工如果沒有違法犯罪,沒有嚴重的違紀違規現象,是不能隨便辭退的,也不能隨便讓其離崗“吃空餉”,也沒有權力扣發個人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只有管理權、使用權,按其能力和崗位,管理其工作,卻沒有直接的人事管理權力,和薪資管理權力,這些都是由當地政府的人事部門和財政部門專門直接負責管理的。

如果只是人員使用問題,不牽涉人事管理、工資分配問題,可以兩個都用。正式職工可以根據能力,分配一些適合的工作。而臨時合同工如果能力出眾,在不違反政策規定、不違紀違規、不牽扯涉密等問題的情況下,可以給其更多的機會和工作量。臨時合同人員只要能力強,就可以使用,不用考慮前途晉升、職稱晉升等問題,只需要給予一些福利、補貼、獎金,就可以放心使用。而正式職工則不同,要考慮其工作量,要考慮公正公平的問題,要考慮單位職工之間的平衡問題。如果能力出眾,還要考慮其發展前途、職稱、晉升等問題,從組織上給予關心和支持。

企業有更多的用人權,機關事業單位相對穩定,管理制度都是非常成熟的,有著嚴格的人事招考、實習轉正、日常管理、考察任命、崗位調整、職稱評定等一系列的政策和規定,每一項變動,都有相應的基礎條件,限制比較死,不可能隨意更改。單位往往只有用人權,人員工資、晉升、考核、人事管理等都有專門的部門負責管理。單位的自主權極為有限,包括臨時工和勞務派遣工的使用,都由人事部門負責管理。作為單位負責人,只需要管理好、用好現有人員,盡職盡責搞好本職工作,就是合格的,不用費心考慮其他多餘的事情。


真寧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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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個問題,我最有發言權了,因為我做過臨時工、合同工,也做過正式工,那我們來具體看一下

單位應該用誰?

這個問題一看就是體制內的單位,這個說白了其實要看領導的價值取向,平常不想多事的領導用正式工,想出成績,精明的領導用臨時工。

為什麼會這樣選擇?

一個不想麻煩,也不太想出業績,只是想平平常常的領導那一定是選正式工,因為正式工的好處是一切工資待遇都會直接由財政或者企業出放,不用領導操心,而且畢竟是多了一個人,工作能力可以培養,就算平庸一點也會出一定的業績,現在凡進必考,素質也差不到哪裡去;壞處則是正式工你一般是無法開除的,管理難度高於臨時工。

但是我們說一個想出成績又精明的領導為什麼要用臨時工呢?臨時工的壞處是他的工資待遇你要自己想辦法,或者領導要去活動協調錢來解決。但臨時工的好處有以下幾點:一是臨時工有危機感,怕被開除,所以工作的積極性較高,較易管理;二是臨時工靈活性較高,不好用了可以按領導意圖更換;三是臨時工不佔編制,空出來的編制你可以多招一個人,相當於你又多出一個人來。這樣單位更輸出較多的業績。可以看出利大於弊,當然,前提是這個臨時工要有能力,領導也願意去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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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當志強


如果說應該用誰的話,為了單位更好地發展,肯定是應該選擇更有能力的人。

但既然區分了正式工和臨時工,那不是國企就是機關事業單位了。

在這兩類單位中,如果兩個人只能留用一個,毋庸置疑肯定是正式工留下,而臨時工被辭退。因為這種單位,通過正式招聘進入的正式工,沒有犯大錯基本不可能被辭退的,因為辭退一個正式工比招一個還難。而臨時工的話,雖然也是簽訂合同,但是否留用就看領導的意見了。

如果只是看要重用誰的話,正式工的能力如果和臨時工差不多,甚至比臨時工差一些,受到重用的依然會是正式工。因為有能力的臨時工,如果單位沒有轉正政策的話,不能給予待遇上的補貼,即便受到重用最終還是會選擇辭職的,穩定性不夠好。而正式工的離職率相對會低很多,哪個單位都不想辛辛苦苦培養了人才,結果還沒用幾天就跑了。

而如果正式工的水平相比臨時工差太多,那麼很有可能的情況就是工作大都由臨時工承擔,但是提拔任用的時候還是正式工受益。畢竟在體制內,對於重要崗位肯定是必須由正式人員擔任的,臨時工即便再有能力也無法跨越這道鴻溝。

其實對於領導來說,沒有應該不應該用誰,在選人用人的時候,身份、背景、能力等都是領導考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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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雷電


這是個很愚蠢的問題…我感覺提問者就想讓人去站隊臨時工吧,因為根據描述這是一個有本事的,而且是臨時工,弱者哦!需要大家來同情呢~

如果我是領導,我就看他們能給單位帶來什麼,從業務上來說,已經一目瞭然,然而:

一、這個混吃等死的正式工有一個很牛的爸爸或者寵她的親戚,通過這個人脈關係我可以賺到100個有本事臨時工才能完成的業績!

二、事業單位,想用誰,想不用誰,可不是我說了算,得組織部點頭。再蠢再渣,人家有編制,就是不能隨便開,所以臨時工拜拜👋,反正不用我考慮效率降低會有什麼影響。

三、這個臨時工幹活的確不錯,可惜人格有缺陷,整天憤世嫉俗,與單位其他員工鬧矛盾,還煽動大家去勞動局投訴我、鬧的影響我正常經營~私下還要我給她錢、威脅我!

所以錄用一個員工可不是隻看工作能力的,而是綜合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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