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要拆遷了,租戶可以要求分配拆遷安置費嗎?

愛土張靜


租的房屋拆遷,有的租戶是否能夠要求分配拆遷安置費?先講一個看到的奇葩事。

租客漫天要價,要求鉅額拆遷補償的事還真不少呢!

2011年6月,上海西藏南路300號,房東把房子出租給了羅詩瑞服飾公司,租期到2013年11月底結束。

2013年年初西藏南路300號被納入拆遷範圍,房東表示願意等到十一月期滿後再要求租客搬走,但期滿後不再續約,於是租客開始漫天要價,要求鉅額的拆遷補償。

租客起初提出9000萬元的拆遷補償,後來大概自己也覺得要的實在太多了,就降低到2000多萬元。最後說1600萬元一分也不能少,不然就不搬走做釘子戶。

房東無奈之下將羅詩瑞服飾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決其按時搬離。但因為租客多次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院最終選擇強制執行對這家服飾公司進行清場。

但是萬萬沒想到,租客竟糾集了幾十名員工和家屬抗拒強制執行,有2個人情緒還十分激動。

最終公司法人被拘留15天。

還有網友爆料說,自己家的房子當時拆遷的時候,租客要求補償30萬的拆遷款,並且理直氣壯的表示,自己的老鄉就成功從房主那裡分到了拆遷款....

根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條明確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

所以,房屋徵收補償對象是房屋所有權人,與租客無關。

租戶還真的可以要求拆遷安置費,但是在房屋拆遷中,租賃房屋遇拆遷的時候,這三種情況承租人的補償就大不一樣,下面咱們看看,到底那種租戶可以獲得補償。

1、普通住房拆遷

如果說租賃的是普通房屋,首先要看您和房東的約定,例如如果合同約定了發生拆遷則合同終止,則發生拆遷合同自動終止,如果約定了遇政府徵地拆遷房東對租戶返還交付押金承擔部分安置費等,則按照約定履行。

承租人對房屋投入的裝修費用則根據《合同法》解決。如果在訂立合同時您和房東對這方面沒有約定,該情況屬於因情勢變更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一般沒有補償,但如果有預交的租金可要求退回。

2、公房拆遷

公房作為房屋的一種,其補償項和普通房屋徵收補償沒有兩樣。那麼作為公房的承租人能否拿到足額的拆遷補償,要根據承租人對房屋所擁有的權利程度來具體區分。

如果作為承租人您已經取得完全產權(即房改房),那麼拆遷補償款應當全額分配給您。

如果擁有的只是居住權,沒有取得產權或進行購買,只是承租人,那麼補償需要視您當地的政策而定。拿上海來說,徵收公有出租居住房屋時,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租賃關係終止,對被徵收人的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評估價格×20%;對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評估價格×80%+價格補貼。

3、商業用房拆遷

現在市場上還存在大量租用商鋪進行營業活動的情況,對於營業性質的房屋,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協議》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商鋪屬於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因此除了獲得房屋本身價值的補償,還應獲得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商鋪承租人能否獲得補償呢?這裡需要具體區分幾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承租人在租賃合同與房東約定了發生拆遷時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歸您,那麼這種情況就按照當時簽訂的合同實行,相應補償您是可以獲得的。 第二種情況:商鋪承租人在租賃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停產停產損失補償的歸屬問題,那麼我們商鋪人可以就停產停業損失等要求獲得補償。 第三種情況:合同約定承租人不能取得拆遷補償,那麼承租人就很難爭取相應的補償了。

因此大家在經營商鋪時,一定要注意租賃合同的約定事項。

以上就是愛土拆遷律師團關於2019年徵地拆遷承租人是否可以拿到房屋拆遷補償的知識科普。大家如果遇到徵地拆遷類的問題,可以多查詢相關政策,或者諮詢有關律師,不要因為對國家政策的不瞭解,而錯失了屬於您的權利。


愛土拆遷律師團


哈哈哈,經歷過這種怪事,遇到過如此奇葩的人不止我一個啊。

十年前,我家平房就出租過一個三十多歲的年輕女人,那女人奇葩得著實讓我頭疼了好久……那女人先後居住了兩年,第一年到期時我告訴她,那附近的房租租金都漲價了,如果她想接著再租,我也得每年漲三百。很正常的事情,結果那女的頓時就暴跳如雷,嘴裡咒罵不停,說什麼一分錢沒有,愛咋咋地,搬家還不走,還必須得接著住,理論了半天,鄰居都來勸,最後還是驚動了警察,她才乖乖地老實。本來我就以為這就可以了,可惜我是太小瞧她了。

後來那房子下了動遷公告,她立刻打電話讓我去一趟。見面就跟我說:你房子動遷了,是不是得給我些錢啊!我有點懵:我房子動遷,怎麼我得給你錢,跟你有關係嗎?她振振有詞地說,你房子動遷了,得給不少錢,我租你家的房子住,你怎麼就不該給我錢呢!!我一聽,就趕緊安慰她,放心,你還有幾個月租期就到了,動遷告示剛發下來,說不上什麼時候拆遷協議才能簽好呢,不會影響到你居住的,如果真的在你房子租期沒到前我們簽好了,我會給你退房租和補償搬家費的。結果她還是不幹:那不行,你現在就給我錢,必須給我!!我一聽,頭暈無比,就轉身往出走,邊走邊說,現在你就住著吧,沒人會影響到你,到時我該給的必須給你的,但不是現在!然後趕緊騎車子跑了!遇到這樣的人,我實在是徹底服了。她在後面跟著憤憤地罵:這什麼人呢,動遷了也不給人錢!!你等著……我心裡暗暗驚到,讓我等著,這是要幹嘛?

在還有倆三天她房租到期時,她給我打電話:我已經搬家走了。我趕緊回家去看,還沒到家門口,幾個鄰居看到我,立刻圍了上來,七嘴八舌地說:哎呀媽呀,你快看看,你租的是啥住戶啊,活了幾十年沒遇到過!!我心裡一驚:又怎麼了??還沒到家門口我立刻就傻掉了,我家的大門呢?我家的大門是對開鐵鑄的,很大很厚,可現在,那啥都沒有了,空洞洞地。鄰居告訴我,那女人找人把門費挺大勁卸下搬走了!!並且好像還拉走了很多我的別的東西!我趕緊進屋一看,我的媽呀,真狠,真的是除了房子沒拿走,該拉的全拉走了!!更讓人大跌眼鏡的還在後面,鄰居告訴我,那女人居然到拆遷辦去作了一通,跟人家說,她租住我的房子,如果他們不給她一些錢,她打死都不會搬走的!!給錢立馬搬家!那動遷辦的就信了,也沒給我打電話,給了她一些錢,她也真立刻搬家走人了。其實她的房租馬上就到期了。

我給那女人打電話,問她為啥搬家把我的東西都拉走,甚至怎麼還拆了人家的大門!!她理直氣壯地回答立刻就讓我閉嘴了:你動遷了,那些東西也沒用,我都給拉走能用的用了,不能用的賣破爛了!


竹雅怡楠


想起了16年租進去的蓮花14棟那房東,16年夏天下來拆遷通知,其他人都搬走了,我沒搬走,因為知道離拆遷還有段時間。就這樣跟房東關係走的很近,年底了住進來三戶租了,三層樓也算滿了,房東寬帶到期了說快拆了不想續費了,借用我的寬帶,我把密碼告訴了整棟樓的人,隨便用!過年時我回老家,把車鑰匙和房門鑰匙交給他們幫忙替我照看,因為信任他們夫妻倆。年後回來交房租,夫妻倆足足兩個月房租沒要,一個月是過年回家期間的,一個月抵寬帶費,怎麼說都不要!到17年4月拆字都出現在牆上了,管理會也催了幾次讓大家搬,我把房子找好了,就是捨不得搬走,也是房東開始搬了我才行動搬家的!那地方幹什麼都方便也聲音,窗外有桑仁樹,樓下有枇杷樹和小菜園,還有口手壓井,環境確實很不錯的。搬走時還有幾天房租才到期,房東居然給我退了半個月的房費。搬走後有一天在街上碰到了還邀請我去他們住的地方看看。 但是那些什麼安置費呀,賠償款呀,拆遷費呀什麼的跟租客還真沒有關係。你跟房東僅限於租客和房東的關係給多少錢住多長時間,合同到期你覺得可以再租,不行走人,房東這邊有問題讓你搬無非是退房租付點違約金,其他就別鬧了。





愛貓的大魚


這就是見錢眼開了,都有產權證,只是想靠撒潑耍混,讓你覺得麻煩用錢把她打發。不過我遇到過類似的問題,是房子要賣了,租期還有20個月,二房東覺得你應該多賠我點錢,你買的時候八九十萬,現在200多萬了,賺了多少了。



原本諮詢律師說賠個幾個月租金就行了,結果那邊不答應,張口要四萬,後來又吵了幾句變成6萬,反正不肯走,我照樣給你租金好了。

後來用群租房的理由報警才暫時封了,真是夠嗆,自己報自己。只能上法庭了,結果最後判下來也要三萬,二房東當庭還說以前還贏過十五萬的,老手了估計後邊還有團隊,哎,自己房子都沒處置權,要不是急用錢誰會去賣房。


千古逸夢


淵博徵地拆遷律師要講的的是租來的房子,遇到拆遷承租人有沒有補償,這也是近期我們的拆遷律師收到最多的問題諮詢,我們瞭解到目前很多用於經營的店鋪大多是以租賃的形式,對房屋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針對這類問題,今天我們講解一下,租賃的房子拆遷時承租人可以獲得補償嗎?

因為商鋪涉及面積、裝修金額等費用較多,我們這裡主要以商鋪為主,租賃的店鋪拆遷時承租人可以獲得補償嗎?答案是可以的,前提是要滿足規定條件的,我們來看一下都有哪些條件?

擁有合法執照的

想要收到法律保護的前提是自己所經營的項目都是合理合法受到法律認可的,所以店鋪拆遷時,想要獲取補償的基本就是擁有合法的營業執照,還要保證執照上的經營地址和登記地址一致才可以。

比較常見的現象是,註冊地址和登記地址並不一致,這種情況下,拆遷方不會按照企業的補償標準,比如,一些企業實際辦公面積500平,註冊登記寫的是100平,在遇到徵地拆遷,往往都以註冊登記的為準,所以被拆遷人應當瞭解。

正常繳稅納稅的

我想這不需要過多解釋,如果所經營的項目有偷稅漏稅不正常納稅行為的,會造成無法獲得該有的補償。

在正常的承租期限內的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在合理合法承租期內的承租人都應該有補償,所以,承租人想要補償,必須要在合同承租日期內。

房屋屬於合法建築的

什麼是合法建築呢?也就是不是違建,房子在建設時有相關部門的批准手續,房屋建成後有相關的房屋證件,如果房東隨便找了個地方蓋的房子,並沒有批准和房屋證件,想要獲取補償是非常困難的。

我們簡單列舉了一些最基本的條件,這些基本的條件必須都要滿足之後,承租人才可以要求拆遷補償,或者說,即使對方不給拆遷不嘗試,承租人有法可依要回補償。

有些朋友肯定有這樣的疑問,如果拆遷方不和我談補償的問題,我該怎麼辦?確實在現實中,承租人並非房屋所有人,所以拆遷方會和房主談論補償安置問題,他們認為拆遷是拆遷人和被拆遷人之間的關係,而承租人要補償是承租人和房東之間的協議,跟自己沒有關係。

此時承租人想要爭取拆遷補償是向拆遷方主張,如果直接向房東主張的話,並沒有保證,雖然兩者都沒有百分百的保證,相對來說,前者更優,所以承租人一定要在房主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之前維權,在這期間應當積極參與相關談判。

我們來說最後一種情況,一些房主和承租人,因為常年打交道,並且租期很長,在剛開始租賃房屋時,還會有相對比較正規的合同,等到後期,因為已經非常熟悉,即使合同到期後也不再續簽,因為對彼此的瞭解,所以雖然沒有合同,雙方都履行自己的義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租賃期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規定中,都也說明承租人有權享有拆遷補償。


智者說法


租的房子要拆遷了,租戶可以要求分配拆遷安置費嗎?

確定只是要拆遷安置費而已嗎,我怎麼感覺這是要改旗易幟,準備要自己當“皇帝”呢!

不得不說,有些人為了錢什麼都想得出來,連自己的身份都忘了,要知道,你只是一位租客,說得難聽點,你只是寄人籬下。

房子的真正主人是房東,房產證上的簽字是房東,人家的房子,取得收益也好,做得虧本也罷,都是房東自己的事情。

看到這樣的聊天記錄就忍不住發笑,表示心疼房東一萬秒。

客觀來看,房東其實已經做了應該做的,首先已經表示最後一個月不收大家的房租;其次,已經提醒大家找新房子,且有一個月的過渡期。

如果說非要找出個房東的問題,就是通知時間有些短,應該更早之前下發通知的。但是,其實很多房子租賃合同一般都是寫著有變動的提前一個月通知。所以,嚴格起來說,通知也不算晚了。

令人可笑的是,這位租客竟然說:“拆遷打算瞞我多久……這麼大的事你不跟我商量一下就這麼自說自話一個人簽字籤掉了。”

我想,這位房東應該欠這位租客這麼一句話:“嘿,親愛的,聽說我們房子要被拆遷了,你算一下我該給你幾百萬安置費好呢~”

租房還能發一筆橫財,真是美滋滋,那些為房子拼盡所有,奮鬥一生,年過半百還在為買房搞得焦頭爛額,還在為房貸折磨得夜不能寐的,應該都是傻子。

看看這位租客的言論,這明明就是敲詐勒索,完全是強盜、流氓邏輯。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明確承租人取得的只是房屋的佔有、使用權,而房屋的收益、處分權利仍屬於房屋所有權人,即租賃房屋的補償主體為房屋所有權人。

這裡的房屋產權所有人為房東,所以,房屋的承租人並沒有權利來分配別人的拆遷補償安置費。

不過,按理來說,房屋承租人也應該得到一些補助性費用的,但是絕對不是這位租客所想要的那種。只能說,有些人比較貪財。

【以上僅個人觀點,若有不同意見,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關注:快嘴社會說,一起聊人生。】


一木MU


那要看租出去的房子或場地是做什麼用了。一個婦女租了1間房,不裝修間僅居住帶娃上學、一個生意人租了2間裝修花了2萬開了一個店鋪、一個商人租下一整層裝修花了20萬辦了一個商場、一個團隊整棟租下裝修花了50萬辦了一個幼兒園,一個實業家租下一個大院落或大場地辦了一個工廠,設備投資安裝幾百萬,你說能實行一刀切辦法,讓後幾種都像第一種(帶娃租住上學)那樣,統統無償搬離嗎?當然,經營性租房拆遷導致的損失以及安置問題,肯定不會有房東結局,只能由動遷方予以賠償或補償。但賠償落實不下,估計一時也難於拆遷。因為實際損失擺在那裡,不管那一級政府,誰也不敢這麼蠻橫無理幹拆的。人家是合法經營的經濟單位,經濟法人。


秦王山的風


這種事情吧,還是那句話:看合同如何約定,正常情況下租戶憑什麼拿安置費呢?

拆遷,在房屋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屬於不可抗拒因素,且安置補償也是拆遷方與產權所有人進行協商,與租客無關的。

如果租賃的是住房,那麼房東就該退還租客剩餘房租、押金,如果對方把房子修繕的很好很漂亮,房東也可以象徵性的給予一定補償,當然前提是房東對補償也很滿意,如果房東都在拆遷過程中吃了虧,估計也不會為你的裝修買單。

如果租賃的是廠房,那在拆遷過程中是可以拿到停產停業、搬遷補償的,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道理很簡單,你花了幾百、幾千萬修建的廠房,遇到拆遷不可能說沒就沒的。

我們盛廷律師在執業過程中,遇到很多租賃場地開辦工廠企業的老闆遭遇拆遷,通過談判、維權而獲得滿意補償的案例。

我們也遇到個別奇葩租客,明明租了間住房,結果在拆遷的時候反客為主,非要拿點拆遷款走人,真不知道這些人心裡咋想的,腦洞咋就那麼大呢,你們僅僅是租個房子而已啊,又不是買下了這套房子……

不過這種人肯定不會得逞的。


盛廷徵地拆遷律師


對於這個問題,首先要看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所簽訂的租賃合同當中,對於如果拆遷如何分配拆遷款,或者對承租方如何補償是否有明確的約定?如果有約定的話,一般按約定來執行。如果沒有約定,那麼就按照現時的實際狀況來進行處理。

一般情況下,假如租賃期限還沒有屆滿,但是假如房屋遇上了拆遷,肯定會導致承租人要提前解除租賃合同,也就是說會導致出租人不能完全履行該租賃協議,那麼這個時候原則上出租人是應當對承租人有適當的補償的。但是這個補償一般也只是可以少要幾個月的租金,或者假如承租方租房子是用於經營所用,一般會涉及到裝修等營業成本,那麼此時對於這方面的損失,出租方可能會給予一些適當的賠償或者補償。但是如果說去分割拆遷款,一般情況下是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的,因為拆遷款原則上只是補償給房屋產權人的,這與承租方是沒有任何關聯的。

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或者需要進一步詳細諮詢,可以關注本頭條號,私信律師諮詢!



任律師工作室


房屋拆遷,享有權益的只有房屋的所有權人,承租人無權對拆遷補償款主張任何權益!

看見這個問題的時候,老羅笑了:怎麼還會有這麼奇葩的問題,這種問題肯定是不用腦子想都知道答案的呀!

但是看了幾個回答之後,老羅震驚了:還真有這樣的事情呀?


承租人(即通常所說的租客)只是從房東那裡將房子租來住的,是支付了對價獲取了房屋的一段時間的使用權而已。如果租約到期或者沒有按時繳納租金的,則需要將房屋返還給房東,對該房屋就不再享有任何的其他權利了!

拆遷補償的性質是對房屋所有權人的一種補償,畢竟所有權人當初購買房屋付出了對價,如果沒有拆遷的話,人家可以一直住下去或者通過其他方式處置變現獲取收益。如今,因為拆遷而導致所有權人喪失了這一權益,當然應該對人家的損失進行賠償,這一賠償是針對物權進行的補償。

所以承租人根本無權對拆遷補償款主張任何權利!

如果遇上這樣的事情怎麼辦呢?

第一,如果承租人賴在家裡不走,那我們可以直接要求其返還!此時承租人是無權佔有人,房東完全可以將承租人趕出家裡。至於手段的話,就有很多種了,在此不表!

第二,如果承租人將自己家裡的東西都搬走了怎麼辦呢?報警呀!房東才是這個家的主人,家裡的所有東西都是屬於房東的,承租人搬走家裡的物品屬於盜竊,已經觸犯了刑法了,警察可以直接抓人的!

第三,在強制要求承租人返還房屋的過程中,我們也需要尊重承租人的利益!如果家裡面有東西是承租人自己購買的,那我們在這個過程之中需要保護好這些物品,不要造成承租人的損失,這也是為了保護我們自己後期免於其他紛爭!

綜上,承租人無權對拆遷補償款主張任何權利。如果遇上題目中這樣的租客,那我們也不能心慈手軟,應強硬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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